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1-10-18 12:04:4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出资协议书合集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资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出资协议书合集8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甲方保证将本协议1-1中规定之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并保证提供之技术是甲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该设备的选择能够符合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1-3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附件1至附件2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2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以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11-3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0xx年x月

出资协议书 篇2

  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出资均为现金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第四条 出资时间

  各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组织与人事安排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监事由丙方委派。

  4、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自己担任。

  除上述岗位之外的涉及公司中层(包括财务负责人、采购销售负责人等部门主管级别)以上岗位人员需经股东会半数同意方有效。

  第七条 公司的增资等相关事项

  公司设立以后,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增加,但在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增资的视为放弃增资。新增加的注册资本根据所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金额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交付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其他方除可主张违约金赔偿外,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资协议书 篇3

  (父母)甲方:

  (儿子)乙方:

  为明确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的承担及其他财产权益,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为乙方婚前购置的房产( )且以乙方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应视为甲方所有,甲方付完 ( )元人民币首付款并支付所有房贷及其他购房所需款项。

  二、如出售此房产,须经甲方同意,因卖房所带来的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三、如此房产进行拆迁安置,在拆迁后的还款还房,甲方将继续享有全部权益。所得安置房和款项均由甲方进行处置。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包括拆迁安置后的房产);如以后房产证加他人姓名,需甲方书面签字同意,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被视作房屋的共有人,甲方对此房产继续拥有全部权益。

  五、甲方享有上述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完整所有权,乙方不享有收益、处置等权利,并不得干涉甲方行使上述权利。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出资协议书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

  (1),现住,身份证号码。

  (2)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3)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4)团体法人编号为。

  (5)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xx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出资协议书 篇5

  出资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中介)有限责任公司,于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绵阳市 区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1、四川联邦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四川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办公住所地拟设置于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附近,条件成就时也可设立公司营业部、分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居间服务(该经营范围要设法通过工商审核批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立协议各方应当在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一名代言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经各立协议人商定:设立的公司决定 作执行董事、总经理; 、 作董事,副总经理, 作监事。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份额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注册可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金,首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0%即100万元;其余的在两年内交清;

  2、各出资人在设立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份额均等,即均为25%。

  第六条公司筹备及业务正常期前工作经费交付

  按照出资份额支付。

  第七条筹建组

  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建组,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建组由立协议各方组成,由廖光负责。筹建组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筹建组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组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组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者不承担请求专业机构验资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已承担义务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本协议原则。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立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章):

  20xx年 日 月

出资协议书 篇6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出资协议书 篇7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住房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以座落于 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同意以甲方自有房屋作价出资入股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买卖手续。

  第二条:甲方出资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产权人 ,产权证号 。

  第三条:甲方出资入股的房地产经过专业评估,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元。乙方目前注册资本为 元。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四条: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及所有权转交给乙方所有。

  第六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所购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甲方违约,应按违约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8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

  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1.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2.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3.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4.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设立费用由_________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_________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_________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_________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_________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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