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协议书

时间:2024-11-15 05:22:2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加工协议书范文七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协议书范文七篇

加工协议书 篇1

  一、签定时间:_____ 年__ 月__ 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制单№款号 、货品 、名称 、 数量 、货期 、单价 、每 件 、成本价备注________、 ____、 ____、____、 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八、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协议书 篇2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215;#215;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 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215;#215;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 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 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 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 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 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国___渔网线厂 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 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加工协议书 篇3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

  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 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

  中国___渔网线厂 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 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加工协议书 篇4

  加承合()字第号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协议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价款或酬金元

  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协议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协议,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协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协议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 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香)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中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_________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栋_________层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名,生产工人首期_________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雇佣不满十六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要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月_________万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_________万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_________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工厂管理费。

  四、损耗费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内的消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规定的加工期,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七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二十天半,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十五元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工人应按双方协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给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合同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账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香开户的银行(______银行、账号______)办理。乙方超过五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两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他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国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字后,乙方须出示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由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果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需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应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不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约十天内,由乙方预付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受到履约金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已双方、海关、车管所、业务单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业务单位(盖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于中国________

加工协议书 篇6

  委托方:港泰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协议条款,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加工产品类别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加工,主要为锁具,五金件。甲方提供经检验合格的抛光坯件,由乙方负责进行电镀工艺的加工处理。

  二:质量处理事项

  1: 电镀产品的质量要求按中高档定位,起泡,发黑,酸铜水印,露铜,镀层脱落,毛刺为致命质量缺陷,其他按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乙方出货质量必须严格控制,每批次合格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产品的.包装运输必须用塑料袋

  4:乙方必须严格控制运输过程,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坯件碰伤划伤乙方承担抛光责任。

  5:乙方必须施行进料检验作业流程,坯件一旦投入电镀后,产生的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6:如甲方的材料出现批量电镀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停止电镀工艺,与甲方沟通处理方案,双方达成协议后方可继续生产。

  7:已经电镀的经乙方进料检验无法判定的坯件材料问题,经甲方确认为材料原因的,乙方必须褪镀处理后按原材料不合格退回甲方。

  8:新产品或新工艺批量电镀前必须打样确认或按甲方提供的电镀样生产,未经甲方确认的产品电镀后不符合工艺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索赔,乙方无条件承担责任

  三:交货期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乙方必须按正常生产流程安排电镀计划,单色产品自甲方出库之日起计

  算48小时回货,双色产品72小时回货,回货数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日加工数量的80%以上,其他特殊工艺根据情况另定。

  2:由甲方检验出来的返工品,甲方必须及时安排返工,于乙方下批次送货时安排出库到乙方返工,订单完成后由于甲方没有及时安排返工所余留的产品,乙方不予承担报废责任。

  3:外贸订单在投产前甲方必须提前做出电镀计划通知乙方,明确数量,工艺,结束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计划安排 产能调整,安排数据跟单,配合甲方完成交期任务,在交期时限过后乙方送回的产品按报废品处理。

  4:在经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延误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方式,赔偿按丢失,超报废,质量事故赔偿,延误交期赔偿。

  丢失,超报废率按价格单约定赔偿,其他按实际损失赔偿

  五:结账方式

  1:甲方财务对账时间为每月20-25日,付款时间为每月25-30日,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或网上转账,原则上不支付现金。

  2:甲乙双方结算方式为三个月付一个月(第三月月底付第一月加工费)

  3:乙方财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核实单品种数量,甲方对账过程中采用单品种核算,乙方在出入库交接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实产品数量,如出现数据不符应及时与甲方仓库沟通,及时调整单据凭证,长时间拖延甲方财务不予处理。

  4:甲乙双方对账单应统一对账格式,便于双方核对。

  六.其它约定:

  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价值多少向甲方员工行贿送礼(包括但不仅限于请吃、消费、休闲、实物、现金等)。如经查证有以上行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如下处罚:

  ① 经评估送礼金额贰拾倍以上的罚款(从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② 按规定的加工费结算周期后延叁个月结算加工费。

  如乙方与甲方人员相互串通,利用工作之便,多领货少开单,少送货多开单等弄虚作假的,或者乙方与甲方人员相互串通盗走甲方样品或者物料的,一经查实,乙方同意按甲方所损失的壹佰倍赔偿给甲方。

  2.甲方承诺:经证实,甲方相关人员利用职权有压制、刁难乙方行为的,甲方将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有主动索贿者,一律开除。

  3.甲、乙双方企业间正常礼尚往来,周期性聚会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合作期内有效,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押金到期退回。

  九.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温州港泰五金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负责人:

加工协议书 篇7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三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四 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 产品包装要求:

  六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 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 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 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 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 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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