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书

时间:2021-09-22 17:52:3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华】赠与协议书四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赠与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赠与协议书四篇

赠与协议书 篇1

  甲方(赠与人): 父亲: 身份证号:

  母亲: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儿子: 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决定将位于XX县XX小区XX栋XX单元XX一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无偿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 、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三 、上述房屋已经由乙方居住,故再不存在房屋的交接问题。赠与房屋因乙方居住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四 、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 、本赠与协议系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协议生效后,赠与人保证绝不反悔,任何人均无权干涉。

  六 、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档一份,登记机关备档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受赠人)签名: 年月日

赠与协议书 篇2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经友好协商,共同促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以及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股权赠与激励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 共同发起设立,由 出资并注册为法人, 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 公司 %的股权中的 % 股权赠予给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让前述赠予股权。该赠予于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赠股权比例取得公司净利润分红的权利,但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不享有公司股东依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且该受赠股权不得转让、继承等,乙方亦不能以受赠股权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必须履行 的义务,如不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撤销股权赠与协议。

  5、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甲方也有权单方决定收回乙方的股权,同时乙方确认,该分红款为本协议项下的奖励分红,不属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项下的奖金、福利或其他性质的劳动报酬,不作为劳动法计算工资报酬的基数依据。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乙方的股权,收回股权后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1)、乙方不在公司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离职、劳动合同终止、被公司解聘等;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相关规定;

  (3)、乙方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公司决议等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条款;

  (4)、自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的、类似的、相关的、或上下游业务;

赠与协议书 篇3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男岁身份证号: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女岁身份证号:

  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所按揭购买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部分房产增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改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xx,建筑面积118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第二条: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房屋一并赠与。

  第三条:该房屋未还清货款部分,从签定此赠与书起仍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放弃此房屋使用权、所有权,乙方拥有房产使用权、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此赠与协议签定时起,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在此赠与书签定日起,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不可撤消。

  第六条:在此房屋还清货款后,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七条:双方牵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签定此房屋赠与书,此赠与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赠与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分别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此赠与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方自愿将与共有的原甲方份额的家电、家具、首饰和财物无条件全部无条件赠与乙方。

  赠与人(签字):证件号码:

  受赠人(签字):证件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赠与协议书 篇4

  公证申请人: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如果赠与人曾经立有遗嘱处分过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那么赠与人之前所立的相关遗嘱可能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如果赠与人曾经将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给他人(或者以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本次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可能导致赠与人与前后二个受赠人之间,以及二个受赠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4.你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例如,以赠与为名行买卖之实)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5.你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致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6.你不得以赠与规避合法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

  7.依据《合同法》第 86条的规定,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人申请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在本处出具公证书后,赠与人就丧失了《合同法》第 86条所赋予赠与人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房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因此,赠与人应当慎重考虑。

  8.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义务,也可以对赠与合同附条件或者期限。

  9.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10.依据《合同法》第 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受赠人不同意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与受赠人的纠纷,不能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书。

  1.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赠与人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所赠与的房屋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转移给受赠人所有。

  4.在转移赠与房屋的所有权之前(办理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5.如果将房产赠与未成年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6.在本处出具赠与合同公证书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处可能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你需向相关的权利人承担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和补偿的义务,对他人或者本处造成侵害的,还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他人共有,而该赠与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的同意;

  (2)所赠与的房屋在公证后被法律文件确认不属于赠与人所有或者不属于赠与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3)赠与人受欺诈、胁迫等原因所签订的赠与合同;

  (4)所赠与的房屋已经被查封。

  7.赠与合同公证后,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解除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反悔赠与,而受赠人也同意不接受赠与,那只能通过再次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方能把所赠与房屋返还给赠与人所有。

  本处特别提示:请你在本告知书上签字(按指印)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如果你有疑问或者异议,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作出解答;如果你阅读本告知书有困难,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向你宣读。经你签字确认后,本告知书将存入本处的公证档案,作为你已经知悉本告知书所载明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据。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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