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协议书

时间:2021-09-22 11:20:2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中介协议书范文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介协议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介协议书范文10篇

中介协议书 篇1

  托管方(甲方):

  受托管方(乙方):

  1.甲方将位于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房屋钥匙托管给乙方管理使用。

  2.甲方除本人或家人外有无将其钥匙托管于其他公司或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其屋内物品明细表

  物品名称件数使用情况和新旧程度其他说明

  4.甲方如更换新锁或通过其他途径已租/售,应即时到本公司(凭此协议)更换或取回钥匙。

  5.乙方受托管其房屋钥匙用途,只限于租/售带欲购买意向客户看房使用等.不得居住和从事违法行为.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资质证号:

  通讯地址: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中介协议书 篇2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意向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预购价格及购买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购买由乙方提供的坐落在天津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此预购价格不包括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服务费。

  2.购买方式:a.一次性付款□;b.按揭贷款□;c.公积金贷款□;d.组合贷款□

  第二条:约定事宜

  1.甲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之时,向乙方交纳预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该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之时,此预付服务费自动转为服务费,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该《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中约定为准,多退少补。

  3.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将按照甲方同意的预购价格与该房屋所有权人洽谈协商,努力促成该房屋交易。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预购价格或不购买该房屋,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因该房屋所有权人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承诺将收到的甲方预付服务费如数退还给甲方(不计算利息),双方无责,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此预购价格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收取的预付服务费不予还,转为违约金,转为违约金后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第四条:协议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达成该房屋交易或双方约定废止本意向书后终止。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连锁店:

  联系地址:经手人:

  联系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中介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

  来源:法大大

  签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项

  1.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3. 本合同以盖有"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务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交纳(或汇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中),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正式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正式票据,受托人有权停止履行该合同中任何的责任并对委托人交付的费用不付任何责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学校申请费、使馆签证费、注册费、学校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学费、押金等,必须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或相关学校、领馆等机构交纳,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涉及一切款项转、交、退等责任,受托人概不负责。

  6. 委托人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护照、公证、体检、翻译、机票等杂费应向有关办理机构缴纳,如委托受托人代办,款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财务交纳,并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代收款票据,受托人对此业务概不负责。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受托人: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 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B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C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

  a. 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

  学校1. 专业:

  学校2. 专业:

  学校3. 专业: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 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 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B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C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 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7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条 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 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XXXX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章)

  经手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com

中介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承揽平山县书香苑11#、12#楼工程施工

  总承包业务,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河北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入场事宜并协调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支付于甲方。

  2、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乙方中介费用。

  第二条 中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中介费用为书香苑11#、12#楼工程总价的1.2%。

  2、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给甲方工程进度款。甲

  方扣除税金后按比例支付给乙方中介费。

  3、 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日内支付乙方中介费。

  4、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入场后10日内,

  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万元诚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费时扣除。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四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建设单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费后自然解除。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若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上诉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中介协议书 篇5

  委托人(买方):

  中 介 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中介方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看房;

  2、以中介方为媒介促成委托人与卖房方(第三人)订立合同。

  二、中介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提供第一条第1项服务的,付酬金(人民币)付清;

  2、只要中介方完成第一条第1项一次以上看房机会的,酬金不予退还给委托人。

  三、中介方在给委托人提供有关服务过程中应将拟卖方有关的信息如实报告给委托人。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利用中介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与拟卖房所有人签订买卖合同或另行通过其他中介方及亲朋好友签订买卖合同,按拟卖房成交价格的4%由委托人向中介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中介方故意隐瞒拟卖房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致委托人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则由中介方全额退还酬金给委托人。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一套房只提供三次看房机会,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生效。

  六、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松滋市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补充协议条款: 已看房源登记:签名:

  委托人签字(章): 中介方签字(章):

  身 份 证 号:

  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二0xx年 月 日

中介协议书 篇6

  甲方(介绍方):

  乙方(产品工程服务方):

  工程名:

  大厦消防工程

  经甲乙双方协商,针对上述工程项目,特定如下协议:

  1.针对此项目工程,若经甲方介绍,使用乙方公司设备,并从乙方公司订货,乙方公司将按合同额5%(除税后价)提取介绍费给甲方。

  2.具体提成办法:乙方公司收取订货款后,按收取同比例提给甲方,当乙方公司收取到合同额95%货款后,将全部提清介绍费给甲方。

  3.此工程项目,若没有使用乙方公司设备,没有从乙方公司订货,此协议将自动终止。

  4.此项协议只针对上述_丁程项目,其他兀效。

  5.违约责任:如果乙方经甲与介绍与有关公司接触而丢开甲方视为违约,应支付上述同等报酬200%的违约金。

  6.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7.协议解决方式:如出现纠纷,双方应将纠纷交____市____区法院审理。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协议书 篇7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规章制度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1.为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使用进行中介服务;为科技型企业产权转让、融资进行中介服务;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2.凡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通过甲方挂牌成交的,有权要求甲方协助申请______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权交易专项资金的奖励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对其此前从事的中介活动仍负有独立完全的责任。

  2.乙方对涉及到当事人以及本交易所需要保密的内容有义务予以保密。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协议届满,乙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约,但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通过甲方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中介服务以及获得甲方协助申请交易奖励服务的权利,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相关各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所形成的关系不能解释为聘请、代理、或合伙关系。

  4.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提到的交易规则和会员守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在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止。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协议书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目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1 2 周记

  ·土地协议书范本(20xx-09-04)

中介协议书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租赁甲方天台县 路 号 间 房屋,用于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租赁协议:

  租期为 年(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租金为: 元/月,租金税收、工商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但甲方应保证乙方自来水及民用照明电线路畅通。

  乙方应保证租赁期内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完整不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好,或按价赔偿,但由于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雷电}等原因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破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协议到期时,应将房屋原状交还甲方,乙方因经营需要拆除的物品必须在期满前全部搬走,(如有吊顶不能拆除)。本协议期满后若乙方仍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同时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后订立新的协议。如乙方无续租意向,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退约,乙方在协议期内自动离退的,不得退还未用期租金,但因房屋拆迁等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协议终止的,甲方应归还未用期租金。

  乙方租金付清以后,有效期内可以转给其他人,但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房屋出售,本协议继续有效。

  本协议未尽其它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协议书 篇10

  中介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

  中介费为:每万元 300元;

  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银行转账) 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 个工作日为逾期)

  第一条 甲方主要责任是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金额的 1 % )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1 %。

  第四条 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 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 %中介费,以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

  第五条 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 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 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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