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协议书

时间:2021-08-06 09:31:1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医疗协议书八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疗协议书八篇

医疗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1、排除了对责任人的追究。由于和解无须、甚至也无法严格坚持法律规则,和解把纠纷主体的意志置于判断纠纷主体行为合法性以及处置纠纷权益关系的法律规则之上。因此,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其却也常常排斥了本应介入的公权力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这一问题在医疗事故和解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由于医疗事故往往存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在发生竞合情况下,当事人间的和解可能就排斥了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从而使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实践中,限制这种消极影响的办法是为通过和解解决划定恰当的适用范围,规定属于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适用和解。

  2、通过和解解决医疗纠纷的局限性还表现在其他方面:

  (1)运作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

  (2)和解协议效力不足也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因此,在通过和解解决医疗纠纷的时候,应一方面鼓励医疗纠纷当事人采用要式和解协议,并通过公证或担保等形式以加强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应协调和解和其他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一旦和解破裂就及时通过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如此才能更好的发挥和解在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作用。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 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 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 医疗事故原因

  四、 赔偿数额

  1、医疗费: 元;

  2、误工费: 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

  4、陪护费: 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 元;

  6、残疾用具费: 元;

  7、丧葬费: 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 元;

  9、交通费: 元;

  10、住宿费: 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住宿费: 元(不超过2人)

  合计: 元

  五、 偿款给付时间:

  六、 违约责任

  七、 其他

  1、 出院处理:

  2、 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医疗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有利于医患双方 救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绿色通道医疗协议。

  一、 协议名称:绿色通道医疗

  二、医疗费用: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所需的一切医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向乙方结算并按时支付。

  三、绿色通道医疗内容:

  1. 遇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尽全力抢救甲方伤员,优先满足甲方救助需求;甲方保证按规定付款。

  2. 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x光、采血化验、B超等辅助诊断时,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3. 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入院或手术医治疗的,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4. 如果乙方不具备救治甲方病员的医疗技术条件,要负责甲方病员的转院和护送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5、请乙方为甲方施工现场准备担架和外伤所需的急救辅助医疗器械(如:固定夹板、氧气袋、纱布绷带等),以满足甲方施工

  人员受伤后的救助要求。

  6、如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的营地、餐厅、宿舍进行定期消毒,消毒药品费用由甲方承担。

  7、遇紧急情况(洪水、地震、硫化氢气体中毒等),乙方必须尽全力参加抢险。如需乙方到达施工现场急救的,必须尽快派出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救助。(车辆由甲方优先安排)

  四、协议期限:。

  五、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3

  甲方:xxxxxxxxxxxxxxx (医疗机构)

  乙方:xxxxxxxxxxxxxxxxx (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4、陪护费: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

  6、残疾用具费:元;

  7、丧葬费: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9、交通费:元;

  10、住宿费: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

  合计:元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医疗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

  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______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协议书 篇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为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本企业合伙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第二条 企业名称:_________医院

  第三条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经营范围和方式: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医学美容科、心理咨询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中西医结合科。

  第五条 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人:

  姓名 住 址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列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合伙人应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出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七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处分、转让、出资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章之规定执行。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议事方式: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

  第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按出资额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由下列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__________。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 专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 依照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各合伙人都有参加执行企业事务,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

  2、有依据合伙协议规定享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第十六条规定比例的数额时,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4、当某一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其他人债务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合伙人有按合伙协议规定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清偿原剩余财产的权利;

  6、有权委托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7、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二) 合伙人的义务:

  1、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义务;

  2、有依据合伙协议规定比例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义务;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5、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除《合伙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外,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责其它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和实施。其义务有:

  1、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接受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

  3、每3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在其他合伙人对正在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当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决定。

  第十四条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对应由事务执行的事务,不再参加执行;

  2、监督事务执行人执行事务,包括:有权检查其执行情况;为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有权检查帐簿;对正在执行的合伙企业事务,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事务执行人停止执行该项事务;

  3、对《合伙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或决定的事务,有权参加决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及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 利润分配比例亏损承担比例: *****万元__%__%

  *****万元__%__%

  *****万元__%__%

  合伙企业每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益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

  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前款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限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 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医疗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甲方出于关心的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性别: 籍贯:电话: 身份证号: 住 址:

  二、 支付数额:合计:****元

  三、付款时间:***年***月***日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患者

  日期: 日期:

医疗协议书 篇7

  甲方:*****诊所;负责人:

  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于**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 篇8

  协 议

  甲方:

  乙方:XX医院 科室

  为了使先进的医疗设施设备更好地造福患者,甲、乙现就某某医疗设施设备之使用达成如下约定:

  一、 甲方提供给乙方某某设施(设备等) 套(台),其规格型号为: ,产品配置为: 。甲方确保其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及配套设施、试剂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依法拥有医疗相关器械注册许可证,并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二、 甲方负责对该设施(设备等)安装、调试及正常使用以及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 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完全能够使用该设施(设备等)为止。

  四、 甲方以优惠价向乙方提供相关试剂或其他相关维持本设施(设备等)正常运作的相关消耗品。

  五、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对该设施(设备等)进行日常使用,包括提供与该设施(设备等)相匹配的场所,配备相应人员进行操作。该设施(设备等)因产品自身缺陷、安装调试之失误或火灾、水患等因素造成的损坏之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 试用期内,乙方使用该设施(设备等)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双方均明确认为该收入系为维持该设施(设备等)日常运作之所需,并非乙方盈利所得。

  七、 因使用该设施(设备等)所造成的医疗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调。

  八、 甲方因违反上述第一条之约定而造成的纠纷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万元。因本条前述原因,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九、 本设施(设备等)试用期为xx年,自 起至 止。期满后该设施(设备等)归由乙方所有,或双方协商决定该设施(设备等)之所有权归属。

  十、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XX医院 科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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