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协议书

时间:2021-07-24 17:46:0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业务协议书汇编八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业务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业务协议书汇编八篇

业务协议书 篇1

  协议编号:

  甲 方:翼支付

  地 址:

  负 责 人:

  乙 方:(商户)

  地 址:

  负 责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中国电信特约联盟商家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1.1中国电信会员回馈服务和翼支付业务是由中国电信集团(以下简称甲方)联合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众多商家(以下简称联盟商家乙方)共同开展,旨在充分发挥电信集团和联盟商家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优惠服务,达到双方互利互惠、共同拓展市场的目标。

  1.2甲方确定乙方为电信联盟商家,为电信天翼客户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的合作商家。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在 范围内分店为甲方指定的会员客户及翼支付业务客户提供消费商品或服务。

  1.3甲方负责跟乙方进行合作洽谈和后续乙方的咨询和投诉的处理,并负责合作项目中的相应监督和管理。

  1.4按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根据会员使用翼支付业务消费情况进行结算。

  1.5甲方会员使用翼支付消费乙方商品或服务时,翼支付个人账户按实际消费进行扣减。

  1.6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策划和组织活动,共同进行双方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各项活动的开展以正式函告的方式确认。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负责会员及翼支付用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甲方负责翼支付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2.3 甲方负责根据本协议附件中确定的优惠服务内容以及其他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制作消费指南,并负责通知、发放至各会员,引导会员到乙方进行消费。

  2.4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变更乙方提供的相关企业信息资料。

  2.5 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与乙方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的结算,并根据对帐凭证支付相应款项。

  2.6 甲方愿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通过报纸、电视、网站、黄页、短信等各种广告宣传和媒体推介的机会,积极为乙方进行宣传,协助乙方进行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引导会员到乙方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

  2.7 甲方负责制作统一的“联盟商家” 铭牌、桌牌以及其他宣传资料或物品提供乙方使用。

  2.8 甲方负责在乙方营业点安装POS机,用于翼支付业务消费和结算;如有需要,甲方负责在乙方营业点安装二维码终端,用于会员信息及消费验证。

  2.9 甲方负责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维护、修障工作,确保商家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正常运作。

  2.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如何使用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培训。

  2.11 甲方应本着客观原则,依据双方确定的协议条款,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通知乙方及时调整。同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甲方可以将检查情况及时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布。

  2.12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帐号:2201 0201 2922 1188 75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海楼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102641000090

  注: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写转账单“备注栏”的信息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客户或会员,提供翼支付业务消费服务,确保甲方客户或会员在乙方正常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

  3.2 乙方应具有相对公开和稳定的价格体系,所有价格须明码标价;乙方应保证其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负责,如因乙方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以及价格争议引起用户不满或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3 在合作期内,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若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3.4 乙方应妥善保管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并按照《pos终端使用

  规范文档》要求使用POS机、操作卡及二维码终端,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仅限在本商家使用,如果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丢失或损坏,乙方应立即拨打专线电话挂失或报障,因保管不善或未及时挂失或报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应赔偿损失。在合约到期或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应将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及所有甲方提供的宣传物料完整归还甲方。

  3.5 乙方可登陆网站查询翼支付业务消费明细,并进行结算操作。乙方应妥善保管帐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公司,在商家营业场所内宣传翼支付业务以及相关优惠活动,并保证对甲方用户提供优先、优质和优惠服务。

  3.7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横幅、展架等宣传物料三天内在营业场所明显位臵安装放臵并妥善保管。

  3.8 乙方在协议签订一周内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相关宣传信息,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公开宣传。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宣传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该宣传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引发法律纠纷,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9 乙方有义务将自己的营业场所向甲方客户开放,遇到甲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时需要耐心讲解。

  3.10 在合作期内,甲方客户凭翼支付业务消费乙方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并通过甲方提供的专用POS机扣除相应的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款项。 翼支付业务结算周期为 每个自然月 。

  3.11 乙方相关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如果是法人代表的个人帐户,则需要附上单位的委托证明、营业执照复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件盖章)

  第四条甲乙双方结算方式

  4.1甲方会员通过翼支付账户在乙方进行优惠消费,乙方承诺根据约定结算价、结算周期与甲方进行结算。具体价格体系如下:

  4.3 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押金,金额为1万元(¥10000.00元)。乙方为甲方开具押金收据,协议到期后甲方凭该押金收据,由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电影票款押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4.4 甲乙双方应在每月30日前进行翼支付业务的结算。甲方将翼支付业务结算的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20日的,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甲乙双方向对方保证:合作的任何一方及其相关合作伙伴因本协议履行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计划、销售额、产品成本、客户和供应商资料等)均视为保密信息,应当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和目的。若违反该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获得该项赔偿而支付参与诉讼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知识产权

  6.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各自负责制作和提供活动宣传资料。所有宣传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属提供方,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使用方)不得将其该宣传资料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上述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电视广告、平面广告、户外广告、广播广告、海报、传单、店内宣传品、网络广告、网站内容、短信广告等。

  6.2 甲乙双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宣传资料内容合法,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因宣传资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造成使用方的任何损失,将由

  提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参与诉讼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费)。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终止履行30日或30日以上时,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9.1本协议的解除,应由一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协议解除。

  9.2甲方有权对违反协议或被投诉并经消费者协会认定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商业道德的商家单方终止本协议。

  9.3协议解除前,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款项支付义务,同时,甲方收回POS机和其他宣传物料等。

  9.4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从协议解除前一周开始,甲方有权通过报纸、网站、短信等任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所有会员解除协议的商家名称和解除原因。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15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5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赔偿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由于任何一方违约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该方承担一切责任。若对方因该方(指违约方)违约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要求该方(指违约方)赔偿其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业务协议书 篇2

  第一条 申请租用高速数据交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照本契约条款办理。

  第二条 本业务系指本公司提供讯框传送等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客户作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三条 申请租用、异动或终止租用本业务,应检具申请书、固定通信(permanent virtual connections, pvc)需求表及身分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前项异动,变更通信对象或约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变更设备者需另附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第四条 客户应保证其所提出之申请资料为真实完整,如有不实致发生任何纠纷时,客户应自行负责。

  第五条 本业务所需数字调制解调器限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

  第六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所需屋内配线管道及装设传输设备之场所与电力等设施,由客户自备。

  第七条 客户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电路障碍经本公司派员查修时发现,系因客户自备设备障碍所致者,得收取检查费。如因而影响电信网络之传输品质或其它电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八条 本公司因技术上之需要,必要时得更换本公司指配之客户号码,但应于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客户,客户不得异议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条 客户租用本公司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本公司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本公司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条 申请租用本业务应缴付电路、调制解调器接线费及系统设定费或客户端接取设备接线费或isdn备援接线费或wlan客户端ap设备接线费。

  第十一条 客户于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注销申请,已缴之接线费,本公司无息退还;但施工后注销申请者,其己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十二条 本公司为配合客户需要,加装其它有关数据传输等特殊设备时,得按成本向客户收费。为便于本公司测试需要,得免费加装测试开关等设备。

  第十三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如需项目建设,本公司得请客户提出金融机构出具之保证书或按建设成本酌量预收建设保证金,并订定最短租用期间。客户已缴之建设保证金,于客户租用满最短租用期间后无息退还。项目建设,在同一装机地点租用不满最短租期申请移设或终止租用者,应一次补足市内电路部份未满期间之月租费。客户申请于本公司办公时间外施工者,应缴付非办公时间施工费。

  第十四条 申请变更本业务应缴费用如下:

  一、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线路及调制解调器移设费。

  二、申请变更本业务之传输速率者,依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业务之相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装设或变更wlan之客户端ap设备者,应缴各费依wlan业务收费标准计收。

  四、申请设定或变更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及特别业务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计收。

  五、申请设定或变更客户端接取设备应缴付接线费或系统设定费,按每部每次计收。

  第十五条 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月租费如下:

  一、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月租费:按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价目计收。

  二、通信埠月租费: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计收。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以16kbps为单位,按其通信距离及通信量计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设定之固定通信超过十六路时,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元。

  五、特别业务月租费:按其速率计收。

  六、加租wlan客户端ap设备者,按wlan业务相关收费标准计费。

  第十六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以本公司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_________。

  如仅部份固定通信装妥,则装妥之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费按上述标准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日计收。

  客户加租wlan业务者,除前项之规定外,wlan部份以该业务装妥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客户端ap设备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十七条 本公司提供瞬间超额讯务(excessburst,简称be)功能,提供客户在网络系统负载低时,于单位时间内传送高于约定信息讯务(committedburst,简称bc)之讯务量,惟此高额可能因网络拥塞而漏失致无法传送至收信端,该部份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客户须自行负责重送。请客户依实际信息传输需求,申请约定信息速率(cir),并依照每一固定通信连接(pvc)之be值上限为同一pvc之bc值规定办理。(注:约定信息速率《cir》为单位时间内可传送之bc,即cir=bc/t)

  第十八条 介接本业务之电路其传输速率为128kbps以上时,可设定两个通信埠;其数据电路月租费仍按其租用传输速率计算,惟通信端口月租费及通信端口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按其实际租用端口数及约定信息速率分别计算。

  第十九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各项费用及收费标准详如价目表,费率如有调整时,按新费率计收。

  第二十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倘因本公司通信网路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而全部阻断不通,本公司未于_________小时内修复,其租费之扣减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者,每_________小时扣减全月_________之租费,但不满_________小时部分,不予扣减。部分时间使用之电路连续阻断满规定之每日使用时间者亦同。传输速率一、五四四、000比次之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以上者每满_________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_________,未满_________小时者,不予扣减。但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除本项前段规定扣减租费外,本公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本公司察觉或接到客户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一条 客户终止租用本业务,应于预定终止租用日_________日前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由于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_____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三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之费用,应在本公司通知缴费之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本公司得注销其申请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经再限期清缴,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本公司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并追缴各项欠费,并得暂停客户所租其它电信设备之通信。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为业务需要,得使用本申请书所载内容资料。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如因情势变更,得暂停或终止本业务之经营,客户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但本公司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公告并通知客户。

  第二十六条 本契约条款未规定事项,客户同意遵守相关法令规定、本公司各项服务营业规章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 统一编号/身分证字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办甲方汽车年检、代办违章等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代办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汽车业务包括:年检、保险、违章缴费、车船税、年票办理缴费和驾驶证年审等事项。

  第二条 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

  甲方需将委托乙方代办年检的车辆及其他业务之详细资料(如车牌号、年检日期等,详见附表,共 辆)提供给委托乙方,向乙方提出委托要求,并签订代办委托单。

  乙方需依据甲方提供的车辆之详细资料,按时办理汽车年检、代买保险、代办违章事宜。因甲方车辆问题需进行维修或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办理汽车年检、代买保险、代办违章等事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代理业务费用分配

  乙方必须在合作期内向甲方交纳 元的信誉保证金,乙方所有代办业务收入,甲方均按纯利润的` %抽取提成,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每月 元的场地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期内,如甲方向乙方提出委托要求,且甲方车辆情况正常,因乙方不能及时按时代办甲方车辆年检事项,或未能将年检前相邻一个月时间内的车辆违章(本市范围)处理完成的,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车辆资料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同期内,因甲方所提拱的车辆年检时间不实际,造成其车辆未能按时年检,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验资业务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

  甲方为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由乙方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至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等进行审验。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没有如实告知乙方,致使乙方得出错误结论,从而招致第三者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开展验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验资报告无法出具的,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

  1.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甲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时出具验资报告,如实反映审验情况。

  2.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验资资料保密。

  四、时间要求

  甲方在本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需要补充验资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

  五、验资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标准,乙方执行本次验资业务收取人民币_______元。在本验资业务约定书签订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验资费用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余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时支付。

  甲方应同时承担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六、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一式_______份,供甲方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甲方为注册资本报实收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不应被视为是甲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业务约定书自双主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验资收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以下协议书: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

  1、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的业务为:________。

  2、双方确定,委托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活动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3、委托期限:________。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____的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____策略。

  5、按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协议要求甲方支付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____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________。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四、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资料、活动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策划方案,甲方可追究责任或终止协议。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协议或解除协议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协议或改变协议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五、其它

  1、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各执____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入资本验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定:

  业务范围及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投资人○投入的○增加的○减少的_________元资本进行审验。

  乙方将根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和我国审验单位的有关合同、协议、章程、决议等,并审阅投入资本、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证明材料等,在此基础上对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发表审验意见。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验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甲方的义务是:

  1、及时提供验资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

  3、其他_________。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进行验资,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乙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完成验资业务,出具验资报告。但乙方的验资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当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出具验资报告。

  三、验资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事项的费用,按照《_________》和计件或计时乙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验资报告一式_________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8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完成审核报告时间:_________。

  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受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

  3.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4.因受托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委托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委托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受托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认为必要时,委托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4.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费。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委托方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对上述代理费用支付50%,其余50%在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

  (三)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方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方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四)审计过程中因委托方原因,中止审计受托方不退审计费。

  四、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约定书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六、双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违约的规定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约定书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约定书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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