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入住协议书(通用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入住协议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入住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文明、为搞好小区物业管理,给居民提供一个优美、整洁、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令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特定本合同。
第一条:按照小区规定,乙方自愿在小区购买 号楼 单元 室住房一套。
第二条:乙方自愿服从并积极参与和监督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的管理。
第三条:乙方使用小区内住房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德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德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用途。
(二)、任何人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窗阳台、屋面、顶部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
(四)、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利益。
第四条:乙方在小区自愿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不践踏、占用绿地。
(二)、不占用楼梯、楼顶、楼道、道路等公共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三)、不乱抛垃圾、杂物。
(四)、不乱搭、乱贴、乱挂。
(五)、不聚众喧闹。
(六)、不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七)、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不经营政府规定所禁止的行为。
(九)、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治安费、卫生保洁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接口费、统算费各项费用。
1、物业管理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房产证)每月每平方按0.30元收取。(领到钥匙的客户 月 日开始起交。)
2、每月25—30号到物业公司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者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水费暂按2.9元每立方执行,电费暂按每度0.70元收取。水、电损耗按用量比例据实分摊,公共设施的损耗据实分摊。
3、取暖费按供热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天然气、有线电视接口费等按主管单位收费标准收取。
4、路灯、楼梯灯等公共照明用电,按每月均摊收取。
注:以上价位是按当前行情制定,以后如有变动,也是随市场行情浮动,我们会及时通知大家。
第五条:乙方如不遵守《小区管理办法》违反本合同第三、第四条之一行为者,甲方视问题性质、事实情节,对其批评、教育、予以制止限期改正或通过其他途径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办法》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责任如下:
(一)、对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修缮。
(二)、供水、供暖、供电、电视、电讯、燃气等问题起联系协调作用,使乙方能正常使用。
(三)、院内卫生清洁,道路每日清扫一次,及时清扫散落的'塑料、纸张、果皮等污物。
(四)、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保卫人员协助公安及消防部门做好小区内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内部分的装修由乙方负责,公共设施的养护维修,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分摊,甲方负责实施,较大型项目视情况另行协商处理。
第八条:防盗窗需安平面的,不得突出,装修垃圾必须带出去。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住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标准化服务,昼夜护理。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二.丙方认真如实填写“收养老人登记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入托手续。
三.乙方必须由丙方或原工作单位亲自护送。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个人卫生用具。乙方不予需将水果刀、剪子等铁器物品带入公寓,如需用时,可向工作人员借用。
四.乙方必须精神正常,无传染病,并愿意接受公寓服务和管理。否则,及时清退。
五.乙方属于XXX护类型,需住XX人间,每月托费XXX元。冬季取暖费按3元/天收取。
六.公寓设有食堂,按乙方口味提前订餐,餐费自付。
七.乙方的托费由乙方或丙方于每月的月末前如数缴纳给甲方。逾期不交,每日收取滞纳金15元;有意拖欠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送回。乙方身上不得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需要,可交甲方代管。如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中途退托,半月以内的,收半月托费,超半月的收取全月托费。
九.随乙方身体变化,公寓有权变更服务档次,其托费随之增加或减少。
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系医务人员,开展一般病的保健护理,乙方服药、打针、输液等医药费自付。
十一.乙方重病或病危时,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应及时感到公寓,由丙方负责就医治疗。乙方因病、自尽或神智突发异常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批准走出公寓去散步。乙方外出时必须佩戴公寓胸牌,并向护理人员请假,因自己失误走失、突发疾病造成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老人伤亡事宜由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公寓病故,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及时感到公寓,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向丙方收取消毒费100元,净身费100元,穿衣费100元,并从入托老人停止呼吸开始计时,每放一小时收取占床费100元。
十四.特护、专户老人因病长久卧床,难免造成病理性褥疮,发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给老人进行医治,费用由丙方负担。
十五.乙方的身体状况在办理入托手续时,丙方应如实登记,对有传染性疾病的老人,甲方可拒收。对患有精神疾病,小脑萎缩的老人甲方很难控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跌、碰损伤,以及走失,直至死亡,甲方不负责任。
十六.因特护老人的消化系统衰弱,丙方探视携带的食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食,避免暴饮暴食,形成病变。造成不良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十七.乙方如节期回家或因病住院等情况,满一周后,公寓每日收取3元床位费。一周以内的按原额收费。
十八.乙方如发生吵闹、骂人甚至动手打人,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丙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条双方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绥化农垦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丙方(签字、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入住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eda设计、验证、mpw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ip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设计工作室一间。
第二条 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服务设施(包括eda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mpw投片服务、ip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五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第六条 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住协议书4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敬老院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院 民 (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村(居)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丁方)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维护五保供养、托养对象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丙方入住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五保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强敬老院建设,增添必要的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入住安全;
2、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相关规定,建立五保、托养对象集中供养专帐,按时将五保供养金、管理服务经费划拨敬老院,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敬老院帐目;
3、建立五保、托养老人集中供养的管理运行机制,与丁方建立五保供养、托养联系制度;
4、处理敬老院管理、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按照规定配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应的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入住者提供相应服务。积极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3、对入住者实行试住一个月制度,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经乙方劝导无效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秩序或其他供养对象正常生活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通知丁方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不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院。
5、入住院民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应及时通知丁方。有义务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协助丁方为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下列款项、物品由乙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①上级下拨的五保供养金;
②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为保证院民有购买日用品的能力,丙方每月的养老保险金归自己支配,乙方不再向丙方发放零花钱。
9、乙方根据丙方入住时的身体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交入住乙方的书面申请和一周内经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签订入住协议。享有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权利,有参与敬老院民主管理的权利,并有出院的自由;
2、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宅基地等归所在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3、遵守院内各项管理制度,外出必须向管理人员请、销假。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义务劳动;
4、讲文明礼貌,不打人骂人,不说粗话脏话,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团结互助,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生活。讲究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5、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爱护集体财产,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6、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7、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房间内安装其它设备或改变电源线路,不得擅自生火煮饭和取暖;
8、在院生活时,因摔、跌、滑等自然因素,和在院外活动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伤亡,乙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患突发性疾病应服从乙方安排,生前有权决定去逝后回原居住地以及遗物处置的权利。
9、在外欠款自行承担。
10、去逝后决定由 处理后事。
四、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探视丙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意作为丙方供养期间的担保人;
2、丙方去逝后,必须实行火化。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根据入住者去逝后要求处理安葬等事宜。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开销、责任均由丁方全部承担。若亲属要求乙方为其举办丧事,其费用由亲属承担。
3、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丙方去逝后,如有现金或银行存款,应用于丧葬费用,剩余部分,则归敬老院所有;
5、协助做好入住五保对象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自愿出院或被敬老院退回的五保户生活。
6、同意丙方去逝后由 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享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敬老院 (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 院民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丁方: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入住协议书5
甲方: 得禄乡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养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丙方; 村委会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 生活环境,满足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结合得禄乡的实际 ,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在征询多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及监护人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尽量为供养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为供养人员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导及精神的安抚,引导供养人员积极锻炼身体,从容地应对困难,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营养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
(6)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
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
(7)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
(2)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3)在入住期间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发急病、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6)监护人对供养人员的生活、健康状况有知情权;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根据本合同要求的内容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觉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协助甲方搞好管理,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5)供养人员在住院期间,监护人有责任来探视以及照顾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务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7)供养人员外出,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或许经得甲方工作人员的允许,外出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监护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供养人员入住的宣传动员、审核申报,送检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入住前如实向甲方陈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基本情况;
(3)应经常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善后事宜;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及供养人员的监护人,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监护人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甲方应协助丙方及监护人进行善后处理。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等。
(3)发生本款约定的情况,如甲方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无法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丙方及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则表示乙方、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如遗体火化等;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财产归集体所有;
3、特殊情形的约定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在供养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甲方不负责任。
4、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5、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方会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协商补充,作为协议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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