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1-06-04 16:42:3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门】顾问协议书三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顾问协议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顾问协议书三篇

顾问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融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顾问事项

  因甲方的融资需求,及乙方在财务及融资方面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融资财务顾问,并就融资洽谈事宜给乙方指定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在每次与乙方引荐的不同的投资者洽谈之前,必须与乙方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签订《投资方确认函》(见附件)。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乙方有权向潜在的投资者披露融资信息;

  (3)乙方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4)乙方协助甲方与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

  第三条 费用的支付

  1、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每次向乙方提出融资财务顾问需求时,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融资总额的2%,作为乙方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的前期费用。

  2、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引见介绍的金融机构、投资人等所达成的`任何融资协议和取得的相关融资均视为乙方的融资成功。

  3、融资成功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笔融资金额的8%,作为乙方的融资顾问费。甲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当日内支付融资顾问费。

  4、融资成功后,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融资顾问费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十支付罚金。若逾期十五天,仍未支付融资顾问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甲方融资造成甲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甲方不得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投资者(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洽谈交易而不支付融资顾问费给乙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融资顾问费。上述约定同样适用于未来五年内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东、关联人或委托人与乙方介绍的投资者(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的所有合作。

  3、甲方在与乙方引荐的金融机构、投资人等签订任何融资协议和取得的相关融资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融资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

  4、本协议并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任何承诺。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同意由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2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3

  聘 请 人(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个人网站:

  甲方因预防风险、避免失误、挽救损失、维护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 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

  3. 不定期向甲方发送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与甲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谏言;

  4. 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

  5. 应甲方的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6. 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7. 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8. 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9. 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0. 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11. 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2. 应甲方的要求,组织或参与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他事务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八折优惠。

  二、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黄文忠具体负责前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聘请期限

  双方约定法律顾问服务的聘请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前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

  四、法律顾问费

  法律顾问服务实行年度收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他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指定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依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4.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5.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八、违约责任

  1. 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若确需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2. 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3. 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合同剩余月份应分摊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返还给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 请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受聘执业机构:xxxx律师事务所

  代 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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