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协议书

时间:2021-03-12 18:19:0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加工协议书汇编九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工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加工协议书汇编九篇

加工协议书 篇1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

  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 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

  中国___渔网线厂 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 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加工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比重雪?包衣 —计量包装(范围0。1—50kg)。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3—6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5kg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3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50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5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2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10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万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加工协议书 篇3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完成日期:年月日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共12条)

  1、合同签定双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签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加工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

  甲 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乙 方: (委托方):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 加 工 标 准 》

  标的: 。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

  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天、包装材料 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

  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公民身份证:签订日期: (盖章) 公民身份证:签订日期: 年 月 年 月 日

加工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加工业务,双方在平等互利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订单有关事项如下:

  (一)品名、规格、单价:

  (二)加工数量:每次订单量卫生巾不少于____万片,护垫不少于____万片。

  (三)加工量与订货量可能有一定偏差,+/—____片据实结算。

  二、包装方式:

  根据乙方要求确定。

  三、付款方式:

  每次订货前预付50%订金,余款于提货前付清。

  四、运输方式:

  运费需方承担。

  五、质量验收:

  除以供方所提供的资料外,按中国一次性妇女卫生巾指标作准。质量问题可在发货当日起15天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加工协议书 篇6

  加工单位:淮安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楚州区宝龙电热器厂

  甲方:淮安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楚州区宝龙电热器厂(以下简称乙方)

  一、 加工件名称及数量

  减速箱箱体,数量累计

  二、 甲方职责

  1、 甲方提供加工设备,包括立式车床C5116A、摇臂钻床Z3050、 5T电动葫芦。

  2、 甲方提供加工件所需工作场所、夹具。

  3、 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管理及安全教育,以及工件出入厂门管 理。

  4、 甲方因生产需要,可随时使用所提供设备,并即时通知乙方。

  三、 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提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及提供加工所需 刀具、量具等。

  3、 乙方对安全管理、工件质量负全责,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甲 方概不负责。

  4、 乙方负责工作场所的文明生产,每天必须保持工完料尽场地 清。

  5、 乙方加工人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设备,因加工原因引起设 备损坏或精度降低,由乙方负责修理;损坏严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 乙方如需加班加工工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服从甲方安 排。

  四、 结算方式

  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 加工费用以加工件单价进行结算 若加工件规格发生变化,其加工单价应核实后重新定价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提交淮安仲裁委仲裁。

  3、 违约赔偿: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进行赔偿。

  六、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议有修订,以最新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签订人: 乙方签订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协议书 篇7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客户)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

  5.1 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

  第六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7.2 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7.3 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7.4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违约责任

  7.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7.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7.9 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

  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

  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十章 纷争解决

  10.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客户)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 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协议书 篇8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三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四 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 产品包装要求:

  六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 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 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 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 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 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加工协议书 篇9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

  3、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 天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应在选用原材料后交与甲方确定。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陆运,运费由甲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 30%为订金。

  2、.第一次交货经验收员验收确定后,交付总货款 20%

  3、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与甲方。

  4、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 %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命法院管辖。

  委托方 :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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