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合同

时间:2021-05-30 12:16:57 委托书 我要投稿

【推荐】委托书合同四篇

  在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书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委托书合同四篇

委托书合同 篇1

  委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我(委托人)占100 %份额,拥有位于的房产,房产证号为,现就出售该房产事宜,本人在此委托上述受托人为我的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受托人均可单独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收取与上述房产有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贷款款项、售楼款项和购买方的银行按揭贷款等等;指定按揭贷款及抵押贷款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款项存入业主

  指定账户(账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签署银行《按揭贷款存入帐户确认书》等明确收款帐户的文件;代为签署银行抵押物价值确认函。

  2.代为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打印产权资料查询表;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数据变更、产权年限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调档、领取修改记录单、领取变更后的房地产证等相关手续;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签署《房地产交易环节个人所得税免征申报表》及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3.代为到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收取或者指定帐户收取监管资金,签署办理及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4.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办理房产转让。

  委托人:

  年月日

委托书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榆林、靖边商业地产(案名待定)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委托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a) 项目位于榆林的 区, 占地约 亩,其中商业面积约 平米 b) 项目位于靖边的 区, 占地约 亩,其中商业面积约 平米

  二.项目商业运营服务目标

  通过项目区位资源的调研及分析,准确定位,合理规划,提高成效,减低风险。 通过系统性操作,执行订单式商业开发模式,提升整体项目商业价值,实现商铺销

  售和租赁的高回报率。

  三.商业运营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商业招商前期策划定位

  项目市场定位及其多维度描述

  项目的商业整体定位及商圈复合性推导

  商业人口、商业建设面积适配性定位

  项目内各主题区域业态功能定位分布及商业销售分配格局

  第二部分:商业招商代理执行

  1、招商规划

  招商组合方案及战略实施

  商业主题卖场及主题商街的布局划分

  根据意向性主题商业进行物业及成本性分析确立可行性

  消费人流导向及动线切割布局分配

  商业品牌资源策略制定

  各商业业种分类型价格体系制定及文本流程规划

  招商手册标准化及招商人员的培训和督导专业化

  招商各实施阶段的方案制定费用预估及培训务实性

  2、商业招商

  制定相关财务、税费政策以及各外联单位费用预估

  最佳整合租赁、运营流程设计

  项目整体的租赁性公摊计算及车、物流动线设计。

  招商过程控制、节点的掌控和调整

  招商的流程、促销活动组织

  价格体系、合同文本制定与实施

  招商洽谈及管理

  招商执行与监控

  3、商业网点论证

  进行商业业态梳理性调研

  进行项目商业选址及评价

  商圈人口分析及经营策略

  建设方案及交通容量

  节能环保及安全分析

  财务分析及竞争

  组织论证会议并答辩

  实现网点规划听证

  4、开业及运营

  做好开业初期各项促销活动方案及应急方案。

  确定短、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及经营目标

  相关人员组织架构的调整、完善。

  相关商业的各项流程执行监控

  进行商业平效控制及调整,完成日常经营性监管

  四.合作内容、方式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全程商业招商的相关性服务,整个合同服务期限为:从签约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商业项目前期定位及招商计划。

  2.项目在合同执行中,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招租的唯一代理商并颁发项目招商授权书,全权负责项目的策划、招租工作。乙方在双方议定的价格底线范围内,对于招商、引进方面具有全权决断的权利。

  3.甲方与商家租赁合同签署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或保证金后,即为乙方本单招商工作完成的依据。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如商家因故违约,则产生的对商家的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所空出的商铺继续招商。

  五、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家居广场项目:签订品牌加盟协议,每个加盟店协议收取150万的代理服务佣金。招商代理费:依据出租合同收取佣金:家居、百货、超市、影院、KTV、电玩等超过1000平米项目租赁合同的 两个 月租金,1000平米以下项目租赁合同的 叁个 月租金。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估租赁合同标的5%的执行费约 以便乙方开展日常工作,此费用作为代理费的预支费用在双方结算代理费时予以扣除。每完成一单招商合同签署且按照租赁合同收取租金或合同保证金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合同的全额代理费。所有款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六.商业目标

  1、项目商业合作期间, 同商户洽谈、招待及引领至项目地考察所产生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的配合部分如房产证明、委托书、物业设施的提供、停车场的规划、招商办公室的准备等前提下,乙方如在3个月内未有重大工作突破,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3.乙方依据市场动态及项目成本等综合因素,超出双方议定的底线价格调整项目租赁价格体系,其计划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实施。

  七. 委托招商的权限与控制

  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期内独家进行商业项目招商,并由乙方全权进行招商人员及方式的选定。

  2.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批准。

  3. 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优惠政策、付款方式、装修标准、入住日期等向客户招商本项目。经甲方批准、调整及甲方中途更改除外。

  5. 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直至成交。

  6、第三方回避乙方同甲方直接接触洽谈,所达成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视同乙方完成招商委托,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八. 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 乙方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商业策划、商业培训、商业顾问咨询及招商执行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未经同意将项目招商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供招商计划完成表,每两周同甲方召开招商计划、工程完成情况通报会,共同解决招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事项乙方可提议召集双方会议。

  2. 甲方责任和权益

  1)甲方如有招商中的重大决策均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3)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度表及各项证照完成的最后时间。

  4)甲方须在项目驻地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5)甲方参与重大主力店招商项目的谈判,并对谈判中的所涉及法务、工程、物业管理条款及时回复。

  九. 双方重要约定:

  1. 为配合招商工作,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超出合同界定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咨询服务。

  2.乙方成功招商的重大工作成果,由于甲方的因素(公司机制、项目变更、人员变化等),并不影响乙方的招商收益,甲方负责向乙方等同收费标准进行支付。

  3.在实际的招商、洽谈过程中,乙方需严格执行招商计划,并享有招商租赁价格上的话语权。

  十. 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对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同时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受政府规定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则双方无须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 其它:

  1. 其它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仲裁解决。

  2. 本合同履行地为西安市。

  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书合同 篇3

  项目名称:标识系统设计项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就“” 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标识系统名称及设计要求

  1、标识系统名称: 标识系统

  2、整体风格要求:标识系统设计风格主要结合项目整体建筑风格和独特的地理优势,以法式、意大利式及西班牙风格的设计理念为主。突出独特的湖滨生态优势和别墅岛屿文化。标识系统的设计结合风格元素的搭配、组合(颜色、形状、尺寸、布局等),不但要到达行进指引、提醒提示、景观描述等服务作用,更要在此基础上,让行人理解项目中“墅在湖中,湖在墅中”的寓意。通过此标识系统呈现出项目“环保、生态、低碳、国际化居住区”等世界最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画龙点睛突出价值体系。

  二、标识系统设计内容及范围

  1、标识系统的规划布局设计:了解甲方相关部门的需求和建议,确定标识系统布局方案及标识系统分级方案,各级标识系统的特征要素及亮点;进行标识系统的平面布局, 竖向关系组织,交通组织及视线组织。

  2、标识系统效果图设计:在标识系统布局设计阶段确认的原则下,乙方根据前期布局进进行标识系统分级方案设计。此阶段乙方应充分考虑各级系统的作用及展示效果,合理组织标识系统序列、相互关系以及周边的各种建筑及景观元素,讨论并确定标识要素的尺度、材质、色彩等主要特征,确定软景效果及风格基调。确定标识系统分级和类别,各级各类别标识系统的数量及安装位置。

  3、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阶段:在标识效果图的设计方案确定后,进行标识系统深化设计。此阶段乙方需与建筑师协调有关平面、立面资料,根据最新建筑及工程相关信息,讨论相关的建筑及景观设施元素材料使用;与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协调有关结构设施、地下管线、户外照明设施、水景循环系统等相关问题,完成各级标识的施工深化方案。

  4、标识系统布点图一套,标识系统设计效果图一套,标识系统整体设计深化图一套. 5 本次合同设计范围为项目的导视系统。

  三、付款方式

  本次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圆整)。

  四、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书合同 篇4

  甲乙方拟合资向xx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现甲乙丙方就合资购买上述房产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产情况。

  由xx开发,位于xx,合同约定面积xx平方米,单价为xx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xx元。

  二、出资比例。

  甲乙双方按购房总价联合出资购买该房产,出资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为合理应对当前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或乙方为代表与房产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等合同、协议。

  1、出资比例。

  双方联合出资购买房产,出资比例各为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所有权益,并承担因购买该房产及今后与该房产有关的所有购房款、税费等一切支出。

  2、房款、税费支付,

  甲乙双方均应及时履行与房产转让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因受让房产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了受让房产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甲乙双方推选甲方为事务执行人,代表甲乙双方履行受让房产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活动费用支出,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

  (2)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房产转让方要求,需乙方亲自办理的,乙方应予执行。

  (3)购房款、税费等付款到期前,乙方应将其应承担的部分款项交由甲方对外支付。否则,付款到期后,为确保受让房产顺利进行,甲方可自己出资垫付或对外借款垫付,因此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偿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保管。

  受让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暂时由甲方保管。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房产共有人人数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保管各自的证书。

  四、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

  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但房产需要对外出售、出租、出借、典当等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六、文书送达。

  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该房产有关事宜双方未约定如何处理的,依照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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