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承诺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办学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办学承诺书1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单县教育及学校声誉。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课程标准,创新教学方法,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不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杜绝让学生家长批改作业现象。
三、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学生。
四、不搞有偿家教,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类辅导班,节假日、双休日不组织学生补课,不向学生购、印、出售或推荐教辅资料,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乱收费,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岗位。不无理取闹,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扰乱工作秩序。
六、深入开展万名教师大走访活动,走访到户每一名学生家庭。
七、不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确保在考试、学校安全和日常工作中不发生责任事故。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办学承诺书2
为了维护我镇幼儿园办园秩序,规范幼儿教育管理,促进良性竞争,特签订如下协议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律法办学。本期8月30日开学,不提前或延后。
二、自觉接受卫生、消防、交通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办学,并逐年提高办学水平和档次。
三、坚持以诚信为本,严守行规,杜绝欺诈。不搞不正当竞争,不互挖墙脚,不互相诋毁。
四、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范围收费。本期定价接送生1480元,自己接送生1200元,收费公示,并开具票据,杜绝价格欺诈和乱收费行为,不得恶意为拉生源降低学费。幼儿来去自由,如有退学,不找麻烦,协商退费。
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六、强化内部管理,使幼儿园运转有序:使用合格幼儿教材,(大地或东方版);聘用合格的幼儿教师,强化教师管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幼儿安全;与教师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劳动合同。
七、交押金贰仟元。如果违约处罚金贰仟元,并取消评先资格,不得评为“普惠性幼儿园”。
XXX幼儿园:(盖章)
20xx年8月26日
办学承诺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孝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现就我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规范评价行为。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只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排名排位并对师生进行奖惩。
二、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作息时间。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严禁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在校不设置重点班,不违规招生。
四、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位,未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级活动。
五、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六、规范宣传行为。严禁对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升学率及高(中)考状元进行宣传炒作。
承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xx年9月
办学承诺书4
新学期开始,我们大三班四位老师要一如既往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相互团结协作,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守,为人师表,现做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全身心投入,不玩手机、不与同事聊天,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尊重每一位幼儿,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使用文明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积极探索主题活动背景下的集体教育活动、区域活动、户外体育活动及生活活动,认真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对幼儿做到“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
5.尊重家长,多渠道与家长联系和沟通,不接受家长的礼物和吃请,听取并采纳家长的'合理化建议,指导家长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家园合力,共同教育好幼儿。
6.以园为家,爱护园内及班级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扔杂物,保持院内干净整洁。
7.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创文明和谐、团结进取的宝幼文化。
8.以终身学习为己任,开拓视野,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承诺请园领导、各位家长和老师监督!
办学承诺书5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我认真学习了《山东省规范办学行为40条》、《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领会了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省、市、县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3.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4.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5.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6.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7.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8.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9.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10.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11.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12.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13.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14.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5.要严格遵守纪律,忠于职守,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岗位。
承诺人:xx
20xx年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6
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责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教师。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学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8、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9、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10、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任何处分。
甲方:乙方(承诺人)
20xx年9月1日
办学承诺书7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此,本人向社会郑重承诺:
1、坚持为人师表,不违反公德。
2、坚持以生为本,严慈相济,不抑制学生个性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坚持素质优先,不排名分数成绩,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超量增加学生学业。
4、自尊自律,不收受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5、团结协作,不影响团队和谐。
如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xxx
办学承诺书8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除农村教学点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保证主要课程开设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课程设置外,其它任何学校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学校在教学行政班基础上,开设选修课教学班,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二条 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可增加2周)。高中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41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第三条 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晚上不上晚自习。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小学不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寄宿制学校可视情况实行月假制度,但必须补足法定节假日时间。
第四条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一、高二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三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小时。
第五条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得超过两次(期中和期末);严禁年级组织统一考试;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测试。
第六条 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其它商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质的庆典、开业仪式等活动。
第七条 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除保证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正常开展和开足、开好体育课外,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第八条 严格规范学生用书。按照省教育厅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由市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参照县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的意见统筹决定征订使用教科书;教科书一经使用,在一个周期之内未经省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不得在用书目录外编写、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学用书。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严禁教师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取利益。
第九条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第十条 严格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跨区域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凡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普通高中采用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另行组织其它任何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向生源单位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和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其它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
第十一条 严格规范招生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公办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划定招生区域。跨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要制定招生计划,明确跨区域招生范围,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准入,按照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招生;跨县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跨市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准入准出;录取学生名单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高中不得超过55人。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教师必须均衡配置。
第十三条 严禁举办重复教育。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不得为社会力量举办的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场所和师资。
第十四条 严格规范“名校办民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初中,已经停办的不得再恢复或变相恢复举办或参与举办初中。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高中的`,按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办学的通知》,严格做到“四独立”,凡不能实现“四独立”的,必须停止民办高中招生。
第十五条 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但须征得学生及其家长的同意;其它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按实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和学科培训学校,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方办校、办班;鼓励学校免费开放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课外活动。
第十六条 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在家有偿补课、辅导、做作业和在家搭餐、寄宿。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有价礼品等,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组织补课,收取礼金、礼品等;不得到校外兼职兼课和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费。
第十七条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擅立项目收费。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第十八条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不得为学生空挂学籍和招收无学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由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按学生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队,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标准。
第二十条 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需佩带手机的,原则上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到学校备案。禁止中小学生学习时间在教学楼、教室、阅览室、图书室等场所使用手机、小灵通等移动通讯工具。
第二十一条 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奖励办法。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奖励办法,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项可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每年在区域内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上级表彰对象应从下级表彰对象中产生。
第二十二条 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处罚办法。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处罚办法,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日常管理、典型违规案件查处等情况,对违反国家、省教育法规政策及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属单位违规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下级相应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属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对于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办学承诺书9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规范办学行为精神,全面推进学校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并接受监督:
一、秉承“对每个学生全面负责,促每个学生成人成材”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眼学生长远发展。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笃学上进,和谐成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致力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打造一支“敬业爱生,为人师表,踏实严谨,博学善导”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争创一流的办学业绩,为xx人民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严格执行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规规矩矩收费,杜绝各种摊派、搭车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制止和查处学校各类人员违反规定乱收费。
四、按照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教辅资料使用的.审批手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有效杜绝盗版书籍、资料进入学校。
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职员工做到对来办事、来访、来信和来电的家长、群众主动热情、礼貌周到,耐心细致。
以上承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投诉电话:
通信地址:xx市xx中学行评办(办公室)
xx市xx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10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现就通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与各位教师签订承诺书,内容如下: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教育、安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公平对待每位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禁止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
4、规范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坚决做到依法治教、廉洁从教,严禁违规补课,严禁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5、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优化教学过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规范作业布置,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考试次数,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和考试情况。
6、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行为。严禁采用任何方式向学生违规收费。
7、每位教师要严格遵守本承诺书内容,如有违反,将实行责任追究,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8、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办学承诺书1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
1、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甘心爱护学校,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树立文明单位新风尚。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课务分工、日课表和教学进度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8、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9、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
10、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编排座位、课堂提问、评优奖先、参加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课余辅导、家访等形式无偿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
11、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12、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责备家长,不得向家长索要财物,不轻易接受家长宴请。
承诺人:xx
20xx年9月1日
办学承诺书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努力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学校与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教师要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文件通知要求,从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向家长和社会进行正面宣传。
2、严格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严禁拖后放学,严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课。
3、控制课外作业量。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学生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60分钟以内。
4、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严禁以考试成绩分数为学生排名次。
5、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严禁以其他方式收取学生费用。
6、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倡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免费补缺补差,严禁有偿辅导。
二、监督办法
1、学校将不定期对教师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学校举报电话:1z
2、每次检查情况均让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三、处罚措施
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由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或盖章):
教师(签字):
办学承诺书1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为规范我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特要求各学校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举办者或学校校长为学校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二、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主的规范办学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三、依法办学,服从管理。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一)学校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备案表》等资质齐全有效,置于教学场地显著处,便于学员和家长查看了解;另设教学点及时到相关教育部门备案。
(二)学校应据实将办学内容、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师资情况等进行公示。
(三)学校师资配备符合办学要求,结构合理,教师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教师资格证,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四)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内容实事求是,不做虚假广告,遵守办学承诺。
(五)收费规范合理,学校主动公示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收退费,出具国家规定使用的票据。
(六)学校自有(或租用)的`办学场地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安全规定。
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研制度,通过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用高质量回报社会。
五、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学校尽全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最大贡献,努力构建和谐学校文化,把教师和谐发展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办社会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老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逐步成为口碑好、质量优、重信诺的品牌学校。
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存区教育局和学校。
学校(盖章)
举办者(签字)
xx年x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14
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郑重承诺:
1.坚持依法办学。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2.加强师德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和
争创“师德师风示范校”活动,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关爱学生。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石门县改进
干部作风“六项严禁”规定》,加强教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杜绝违反上班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餐饮酒、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公款旅游、违规赈酒、吃违规酒、打牌赌博等现象。
4.推行素质教育。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规定开课设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文体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杜绝增减、挤占、挪用学科课时现象。
5.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擅自组织招生考试,不跨范围、超计划、超班额招生。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遵守“三限”政策。不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买卖和争抢生源。
6.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按规定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开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和兴趣班。
7.禁止违规补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成建制补课。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以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办学机构提供生源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
8.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后及时开票。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强制学生在校搭餐、消费、购买保险、征订教辅资料、订购校服、购买贺卡(感恩卡),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9.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规范学校内部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严禁出现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现象,杜绝私设“小金库”现象,学校食堂、商店不承包给私人经营,严格落实学生食堂零利润,确保学生伙食质价相符。
10.抓好安全卫生。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卫生工作责任。学校食堂和商店建立食品安全台帐,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学校危爆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安全事故的预案及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1.推行校务公开。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全面、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校基建、学校“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会议费、公务用车费)支出等重要信息,定期向教职员工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教代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
12.优化教育环境。热情接待信访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主动争取社会支持。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办学承诺书15
为依法办好民办学校,促进民办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教育质量,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自觉接受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须报区物价部门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
四、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决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
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依法建立学籍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七、搞好学校食品、卫生保健和校舍、用水、饮食、用电、交通等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财产、人员等事故发生的,学校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每年自觉参加校方安全责任保险。
八、收取的费用依法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为受教育者创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九、自觉加入百色市右江区民办教育协会,遵守协会《章程》。
十、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教育局存档一份,幼儿园举办者持一份。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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