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承诺书

时间:2024-01-14 07:09:3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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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证券公司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证券公司承诺书

证券公司承诺书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仹转让系统有限责仸公司:

  “公司”)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仹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承诺如下:

  一、理解并遵守全国股仹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统称“全国股仹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仹转让系统有限责仸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国股仹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要求,设置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合栺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栺并取得执业证书,具备开展做市业务所需专业知识,熟悉全国股仹转让系统业务规定。

  三、按要求在做市转让时间内,在全国股仹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四、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各项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保障做市业务依法合规进行,严栺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五、健全公司内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做市业务与推荐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机

  构、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上的严栺分离。

  六、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利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以串通报价或相互买卖等方式制造异常价栺波动,不通过内幕交易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

  七、按要求建立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用技术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专用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八、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对发生的重大业务风险、重大技术故障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九、按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积极配合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的整改要求。

  十、在开展做市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并根据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开展做市业务,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全国股仹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仸。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公司承诺书2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向投资者提供满意的服务,我们就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合规经营和服务质量公开郑重承诺如下: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客户的监督和批评,诚实守信、规范自律、勤勉尽责、文明服务。

  一、依法合规开展经纪业务

  (一)市场营销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营销活动。

  2、明示办理相关业务的范围,公示佣金标准、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3、确保营销宣传的真实、客观,不误导客户。

  4、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诋毁同行或他人产品。

  (二)开户受理

  1、坚持账户实名制和实现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

  2、依法执行现场开户的有关规定。

  3、统一使用行业规范的开户协议。

  4、积极落实投资者教育要求,做好了解客户和风险揭示工作。

  (三)账户管理

  1、按统一标准妥善保管客户资料。

  2、确保合格账户已实现保证金的第三方存管。

  3、遵守保密原则,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4、保护客户资产,坚决不挪用客户证券和交易结算资金。

  5、不违规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四)委托受理

  1、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以化名或借他人名义委托买卖股票。

  2、不受理法人(自然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3、不在未经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4、不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5、不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6、妥善保存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不得遗失、隐匿、伪造、篡改或损毁。

  (五)投资咨询

  1、坚持“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投资者提供客观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

  2、严格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和其他合法获得的.信息为依据,科学分析证券价值、审慎发布市场观点,不利用市场传闻、虚假信息以及误导性陈述来诱导投资者,防止内幕交易。

  3、以保护客户合法利益为前提提供预测和建议,并向投资者进行客观的风险揭示,不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作虚假承诺。

  (六)员工管理

  1、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员工职业教育,恪守职业道德,提升职业操守。

  3、加强员工专业培训,提高员工证券专业服务的素养和水平。

  4、加强员工执业行为考核,强化客户服务意识。

  二、保障经纪业务服务质量

  (一)经营服务

  1、规范着装、仪表得体、持证从业、佩卡上岗。

  2、服务热情、礼貌待客、用语规范、解答耐心。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业务。

  4、熟悉业务操作流程,高效、准确、快捷办理各类业务。

  5、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6、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证券交易的风险提示以及各种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并公示证券营业部和公司总部的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其他相关信息。

  7、在营业大厅的醒目地带进行员工的信息公示,公示的信息包括:营业部所有在编员工的姓名、彩色照片、工号、职务、已获得的证券从业资格等。

  8、为客户在营业时间内查询本人账户信息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9、公告信息栏设置合理,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10 、建立和完善投资者教育园地,宣传证券法律法规、介绍证券投资知识、揭示证券投资风险。

  (二)营业环境

  1、营业部的对外招牌、标识保持统一、整洁、完好、醒目。消防通道畅通和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2、营业部门前的户外环境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3、营业场所及办公场所保持环境整洁。

  (三)服务设施

  1、信息系统安全稳定、交易设备完整良好。

  2、营业部现场行情显示及柜面与自助交易系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3、非现场交易和服务系统(电话、网络、客户服务中心)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4、照明、空调、通风、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正常。

  5、有服务设施发生故障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四)投诉(信访)处理

  1、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信访)接待、处理制度。

证券公司承诺书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经纪业务承诺如下:

  一、理解并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统称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要求,配备合格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具备开展经纪业务所需专业知识,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

  三、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交易结算管理制度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保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严格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人员情况、执业情况等信息,并按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更新。

  五、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履行报告、公告业务。

  六、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准入标准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服务,不为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提供服务。

  七、与投资者签署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水平,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向投资者详细讲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提醒其对投资风险予以特别关注,要求投资者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八、发现投资者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告知、提醒投资者,对可能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拒绝接受委托等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九、建立投资者持续性教育与风险揭示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形式持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特征和投资风险。

  十、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代理买卖股票业务中与客户产生的矛盾,按要求将投资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一、按要求建立开展经纪业务所需的交易系统、行情

  系统和通信系统及其备份系统(以下统称“转让技术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十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授权机构(以下统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对转让技术系统的软件和硬件进行改造、测试,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相关情况。在对技术系统进行改造、测试时,不影响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三、定期检查转让技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定期或者临时应急演练。

  十四、技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或者其他因素影响市场交易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五、在转让技术系统与其他技术系统之间、转让通信网络与其他应用网络之间,采取技术隔离措施。

  十六、保障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连接的安全,不在转让时间内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从事与证券业务无关的活动。

  十七、对证券转让中产生的业务数据、系统数据等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并作备份和异地保存。

  十八、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转让信息管理的`规定,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许可的通信系统传输转让信

  息,按要求使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信息。

  十九、告知客户不得将转让信息用于自身股票转让以外的其他活动,并对客户使用转让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发现客户使用转让信息存在损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二十、积极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整改要求。

  二十一、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二十二、在开展经纪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经纪业务,维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公司承诺书4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__]259号)、《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