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2-07-11 20:44:1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诚信考试承诺书(集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诚信考试承诺书(集锦15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1

 我申请参加20xx年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了如下的《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守则》、《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笔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xxx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2

  我申请参加20xx年X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了如下的《X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守则》、《X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笔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XXX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生签名:X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3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带齐身份证、学生证。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做到指定位置。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大学生成长手册》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全系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3)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4)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班主任签名:

  班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承诺书签名:

诚信考试承诺书4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考生签名

  20xx年11月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5

  我是一名参加20xx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我已了解我省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及招生进程中考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并阅读了《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考时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如有任何虚假信息,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考试招生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部门的安排与管理,主动接受考试入场安全检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做出的相应处罚。

  3.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所有志愿,并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承担因志愿填报错误和按志愿录取后未报到造成的后果。

  承诺人:(签名)

  考生号:

  20xx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6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本人坚决遵守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不违规报考。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手机、手表等其他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并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不带走也不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不违规申报、不提供相关虚假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本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生班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7

  我是参加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

  x年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一、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二、遵守考试的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三、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答题卡、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五、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九、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十、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xxx 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9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学校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自愿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本人被录取后不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考生高考。

  考生(签字):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1

  考试周将至,为了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响应学院号召,提升诚信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期末考试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主动自愿签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复习功课,精心准备每场考试,考场上独立作答、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三、深刻认识参与考试作弊必将对当前的学业、未来的就业甚至今后的事业产生无法挽回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自觉服从学院管理,抵制作弊行为。

  四、尊重监考老师,积极配合监考老师工作。严格遵守考试、考场纪律,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xx学院全体学生

  xxxx年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2

  为了在学生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

诚信考试承诺书13

  我报名参加宁乡县20xx年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考试,已认真阅读了发布的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公开招聘(选调)有关规定,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2、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3、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4、自觉主动、及时关注招聘(选调)各个环节,准时参加考试考核,诚实守信,不随意放弃;如因本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宁乡人才"官方微信平台和宁乡人才网考试事项通知而耽误考试,责任自负。

  5、自觉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服从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接受处理。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弊行为,承诺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或录取聘用(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4

  我申请参加贵院20____年自主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学校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自愿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本人被录取后不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考生高考。

  考生(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5

  我是参加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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