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4-09-12 10:36:1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精选单位承诺书十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具有完全自愿的特点。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承诺书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单位承诺书十篇

单位承诺书 篇1

  供货单位承诺书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根据20xx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全市协议供货工作,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司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向厦门市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厦门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款。

  二、保证在供货时按协议供货合同文本规定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贵方一联。每月10日前向贵方递交我公司上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协议供货销售记录统计分类表及总表。

  三、承诺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所列明的协议供货方式、初始协议供货价及协议供货价调整方式的相关规定。

  四、我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司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五、如发现我司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贵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罚则、协议供货执行通知或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司进行处罚。

  六、保证按我司提供的协议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和价格承诺履行义务。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协议供货质量承诺书我司承诺在20xx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我司保证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原产、未使用过的、正宗品牌产品,承诺不用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买方可要求我司给予赔偿。我司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包括所有的零部件)均为各原厂制造的经检验合格证的全新品,否则由我司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作保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用户通知后3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的,同意按相关规定赔偿及负违约责任;

  3、我司承诺不拆换、不调换、不截留产品零部件;不以少充多、不以旧充新,不以劣充优,不以假充真;不提供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存在缺陷的产品。

  4、我司承诺免费提供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简单培训服务。同时按《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行严格的“三包”服务,并做出提供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

  5、我司保证厂家随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为正版软件。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如果客户有要求对产品进行加装配件的如升级内存等,将在这些配件上贴上我司的专用标签,以保证产品品质。

  6、我司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综合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商检标准和电工标准。

  7、我司承诺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

  8、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单位承诺书 篇2

  本人承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我本人不存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xx]120号)中的以下整治内容事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8.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

  9.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12.停薪留职、擅自离职、出国不归、未聘任人员等其他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13.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超编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负责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由(建设单位) 建设、总承包的(总包工程名称)工程,现该项目的 (分包工程名称)工程由(分包单位)分包,为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就该分包工程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执行总承包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2、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价款应与建设方结算,由建设方直接拨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得向总承包方主张本工程工程款。

  3、如分包方(包括所属全体人员及导致的第三人)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此给总包方带来扣证、行政单位各项处罚所遭受的损失,都由分包单位承担。

  4、分包方与所属民工因工资、与材料商等因材料及借款(欠款)等发生纠纷,向总承包方信访主张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分包方立即支付,并有权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罚款。

  5、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工期延误的`,总承包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分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与总承包方无关,总承包方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分包方责任导致总承包方工程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7、由于分包方过错导致总承包方被罚款、被起诉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等。

  8、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总包单位遭遇管理单位各项检查,分包方主要人员必须到场,以完善工程资料,若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

  承诺单位:(分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致: 投标人盖章

  本人以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致:

  兹有 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成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方郑重作以下承诺:

  1.我方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违法转包和分包,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4.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6.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XX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承诺我公司将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

单位承诺书 篇5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X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单位承诺书 篇6

  我单位对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提供了虚假、残缺的`数据和资料,造成我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经办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按照玉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现象,经劳动保障相关机构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接以下处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申报单位签章:华宁宁州洪华药行三分店

  法定代表人签字:柯本红

  经办人签字:普文芳

  20xx年3月11日

单位承诺书 篇7

  为了更好的树立单位对外形象,更好地打造单位的品牌,本人承诺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行为全面负起责任。本人承诺具体如下:

  1. 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单位管理人员相关廉洁从业守则,做一名懂管理、守规则的合格员工。要处处把自己的形象和单位形象视为一体,牢记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损 害单位形象。

  2. 洁身自爱,严以律己,不以自身工作职位为资源,为获取个人利益而损害单位利益。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单位物资。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3. 在和往来单位有业务接触时,严禁向业务往来单位任何人员行贿,且严禁索贿受贿;不安排或接受往来单位人员高消费餐饮、高消费娱乐、旅游。一但发现,自愿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严格处理,直至开除。

  4. 在和外界单位往来时,要坚守单位的利益,树立单位的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单位提出任何方式的非单位意思的要求,非正常的推销、介绍业务,笼络项目等。

  5. 出差办事,回来要及时述职,如实地报销开支,不得弄虚作假。不索取或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各种形式物品,无法拒收的, 应按规定上缴。

  6. 生活中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定,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购物、看电影、刷微博、炒股和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在参加招投标时保证做到:不与投标人等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招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采购单位、招投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主管领导、主办科室负责人、评审专家、经办人等)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等;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8. 自愿与单位全体同仁一起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共同坚守廉洁思想,共同保持良好的廉洁行为。

  以上承诺接受单位和广大员工的监督。本人如违反承诺,自愿承担违诺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工作单位(部门):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8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积极履行餐饮企业的责任,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让广大百姓安全就餐、放心消费,本单位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二、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尤其加强食用油和肉制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采购“地沟油”和不合格的食用油及肉制品,不采购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三、加强废弃油脂管理,做到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并建立台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不乱堆乱倒。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证明管理。定期组织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作服,出厕后必须洗手等。

  五、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冷藏。

  六、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郑重承诺不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坚决杜绝使用“一盆水”和“一块抹布”洗菜和擦洗茶杯、酒杯等餐饮具。

  八、加强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xxx

  年月日

单位承诺书 篇9

  (适用离岗人员)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 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 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 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四、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 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10

  一、治理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类别

  (一)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公示

  根据全县“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实有人员编制情况和“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

  请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请及时向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公示时间: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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