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1-07-02 08:26:01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有关单位承诺书九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承诺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单位承诺书九篇

单位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强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追溯管理,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我院愿向社会及政府管理部门做如下承诺:

  一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履行器械质量安全的责任。

  二 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验明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明,索取产品的合法资质,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购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授权委托书》,进口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产品的报关单。绝不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或者不符合注册标准的医疗器械,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一)医疗器械商标及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有效期,灭菌产品还应记录灭菌批号;购货数量、购货日期;

  (二)生产企业名称、经营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三)验收结论、经办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购进的进口产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或者终止使用后1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三 在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前,应当认真检查其包装。对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出现破损的,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对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要有中文标识,内容要与注册证相符。

  五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建立大型医用设备质量管理规范,定期对其应用质量的安全、有效、防护进行监督和评审,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有效。

  六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库房,应按规定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七 对植入性医疗器械建立使用记录。

  手术室记录内容包括:

  (一)患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二)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

  (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

  (四)患者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签字同意。

  (五)应将使用产品的合格证条形码粘贴在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中。 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八、我单位发现或者知悉应报告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向所在地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其中,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

  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

  九 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药监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十 以上内容本单位愿意接受监督。若违反以上承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院负责。

  医院名称:

  医疗机构设备科责任人: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医疗机构留存,一份市食品药监局备案。有效期三年。

单位承诺书 篇2

  本人承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我本人不存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xx]120号)中的以下整治内容事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8.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

  9.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12.停薪留职、擅自离职、出国不归、未聘任人员等其他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13.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超编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负责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我作为XXX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特代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向矿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三大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全年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圆满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百分之百。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区队。

  4、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开展安全大检查等活动。

  5、听从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和考核。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诚实守信,严厉打击一切漠视安全生产的不良行为。

  6强化现场管理,加强现场监督。坚决做好“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以地面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的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矿领导,以上内容是我单位的郑重承诺,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执行,如有违反,愿接受任何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一、治理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类别

  (一)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公示

  根据全县“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实有人员编制情况和“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

  请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请及时向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公示时间: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单位人员的健康素质,本单位计划通过健康促进单位创建,致力于解决单位健康问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优质的卫生服务等,并维护和促进单位成员的健康。为处理好本单位健康有关问题,创建一个具有健康人群、健康工作环境特征的健康单位,本单位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是承诺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倡导建立文明行为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是承诺创建无烟单位,开展控烟宣传,建设无烟办公环境;

  三是承诺开展机关环境卫生整治、评比活动,营造干净、整洁、美观的办公环境;

  四是承诺定期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健康讲座,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度;

  五是承诺提倡健康阅读,配备与健康有关的书籍、宣传册等;

  六是承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工间操、登山、球类体育活动等;

  七是承诺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养,体育锻炼率有所提高,吸烟率和肥胖率有所下降;

  八是承诺将健康促进机关创建纳入整个单位的发展工作规划。

  九是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关注职工身体健康情况。

  以上是本单位作出的承诺,本单位将信守承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单位承诺书 篇6

  xxxx装饰装潢有限单位本着优质、高效、发展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并公开、负责地向您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所有的工程均享有隐蔽工程质保5年,整体质保2年,终身维护的服务,对于一些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急修项目(如水电工程),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

  我单位针对XXX项目售后服务小组,组长由延吉嘉宏装饰装潢有限单位项目经理XXX担任,坚决执行 “昼夜24小时不间断服务,365天无假日工作”的服务方针。针对XXX项目在售后服务期间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质保期”期间由“XXX ”项目售后服务小组负责安排维修小组对我单位承接的施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现场走访时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报单位,单位1小时派人员到现场解决,一年现场走访2次。

  质保期后我单位会继续保持与用户联系,随时了解我单位施工项目的售后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户放心使用。

  质保期满后可续签维护协议,且只收取产品成本费用。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响应,给出相应解决方案。一小时内有专业人员带专业工具赶到现场解决故障。

  售后服务期中将有调查问卷给予客户,希望甲方提出意见,帮助我单位不断成长。

  24小时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监督电话:

单位承诺书 篇7

  我单位承诺在政府采购_________招标活动中做到:

  1、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和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2、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具有倾向性或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技术或商务等条款,从而影响招标(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性。

  3、在评标过程中,不做任何带有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具有倾向性的发言;不得影响或阻挠其它评委专家的正常发言。

  4、积极、主动地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询问、质疑做出客观、公正的答复。

  5、若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办人:

单位承诺书 篇8

  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工程名称》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针对不同工程选择适当的工程性质,选择■后,此括号内容删除。)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市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六、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七、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八、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十、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一、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以牟取中标;

  十三、不扰乱哈尔滨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四、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清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需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

单位承诺书 篇9

  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xx〕99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xx〕168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过程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司没有下列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

  (二)欠缴应纳税款6个月以上且累计欠缴地方税收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拖欠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

  (四)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或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本企业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四、本企业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五、本企业在省、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六、若违反本承诺,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照《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暂行)》(宿政办发〔20xx〕171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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