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2-12-07 13:54:57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可以记录在心得体会中,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更多的职业学校学子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中职学校的学生可以按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应用技术型本科(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的升学通道学习深造。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徳技并修。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对学校,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对教师,着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规定国家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创新方式聘请技能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对学生,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学生应当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学校、教师、学生都做了相应的要求,更有利于落实各项目标。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会让更多的职业学校学生心有榜样,行有力量,将会让更多的职校毕业生拥有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企业、社会会对职业学校毕业生青睐有加,真正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2

  学习后我深深地体会到《职业教育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深入研究、不断创新发展职业教育的一个过程。作为一名高职教师,就是要求我们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教学理念。学习《职业教育法》,就要深入研究我们要怎样办教育、办什么样的教育。这对我们教育工作者不管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有着重大的影响。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3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中国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中国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中国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职业教育的明天将会越来越好。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4

  根据xx市教育局的要求,xx市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我作为其中一员,对这次的学习非常重视,不仅参加了工作室组织的线上学习,还在线下对本教育法中每一条规定进行了细致研读,并且还通过了学习后的考核,对职业教育政策与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现结合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学习内容

  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

  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二、学习体会与收获

  (一)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二)教师素质必须能适应高职教育的需要

  要想大力发展高职教育,提高师资水平是关键。学校生产的产品质量的好坏,根本上取决于教师这些特殊的工程师。但高职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或普通教育,因此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双高”的文化修养和“双师”的素质。

  (三)一定要让学生好学、学好,成为全面的人才

  培养人才仅仅有理论和实践技能还不够,还必须心理健康的人,否则可能是祸害社会而非造福人类的“人才”。所以,在高职教育中,特别还要加强以下教育内容:加强人文教育、重视德育教育以及注重培养高职学生的时代意识。

  三、工作建议

  一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坚持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是做到爱岗敬业,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职业高中对于教师的教学能力以及德育能力都有着很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是教师必须做到博学多才,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教师博学多才,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所以教师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它表现在精通与知新的方面。精通,就是对所教学科,要掌握其基本理论,了解学科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和社会作用,掌握重点、难点。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抓住要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运用自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知新,就是要学习新知识,讲课要有新意。

  总之,职业学校应以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拓展中职生的专业兴趣为目的,培养出高素质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教师应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来促进中职生的专业兴趣,确保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真正推进职业教育的高速发展。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5

  一是推进教育结构优化,增强服务性、适应性;

  二是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强现代性、灵活性;

  三是推进教学模式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加强教育标准建设,提升权威性、认可度;

  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复合化;

  六是加强技术技能创新,提升融合度、贡献度;

  七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品牌力、辐射力。

  扎实做好新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在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6

  从事职业教育20多年,今年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新的修订,并于5月1日正式实行,作为一名老职业教育者来说是庆幸的,说明我们的工作是有前途的,国家用法律的武器为职业教育保驾护航,充分肯定了职业教育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重要性,利国利民,国家发展之大计。

  作为职业教育者,首要任务是大力宣传新的职业教育法,国家虽然新修订了职业教育法,但对于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及其家长来说关注不会太多、了解不会太深,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法,让学生和家长认识到:

  第一,“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不存在孩子上了职业学校就低人一等,家长没有面子,在朋友和乡亲面前抬不超头,破除“崇尚学历,漠视技能”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保障孩子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与普高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才能让职业院校培养出更多的“工匠”,为制造强国及智造强国提供人才支,孩子大有可为;

  第二,宣传职业教育不是“断头教育”。新《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不但可以优质就业,还可以上高职高专、本科和研究生,新教育法打开了中职毕业生升学通道,实现了体系贯通。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7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受益匪浅。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形成了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校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了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此法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响应向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和作用。

  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防政策。

  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凭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开展职业教育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并切实加以引导,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品味,真正办好老百姓信得过的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9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爱字当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使者,更应该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时时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发扬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当然,也要以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一致、以身立教、严于律己等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关注第一个生命个体,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人类掌握知识、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但教学生掌握知识,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不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敬业尽职,专心致志,作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名真正的教师,名副其实的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认为,比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更重要的,还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信念,这是21世纪教师素质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精心育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善于交流、及时沟通的氛围,也是保持教师心理健康的必要环境。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尽心尽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发扬春蚕吐丝,蜡烛燃烧的奉献精神,维护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声誉,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教育事业。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教师,不仅要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要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依法执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是作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在世界教育日趋法制化的当代,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职业道德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比如在教育活动中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认真遵守和贯彻党的民族教育、宗教政策等等。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时,要禁止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因此,我们的学校和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不得违背法律的这些规定。我国的教育法还规定了学校和教师有管理教育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法执教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师应尽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侮辱学生人格,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恶意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做法都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要克服和避免这些现象,加强依法执教,强化教师依法执教就显得非常必要。所以,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教师已不仅仅是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重要的一个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爱字当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使者,更应该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时时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发扬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当然,也要以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一致、以身立教、严于律己等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关注第一个生命个体,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人类掌握知识、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但教学生掌握知识,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不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敬业尽职,专心致志,作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名真正的教师,名副其实的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认为,比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更重要的,还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信念,这是21世纪教师素质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精心育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善于交流、及时沟通的氛围,也是保持教师心理健康的必要环境。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尽心尽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发扬春蚕吐丝,蜡烛燃烧的奉献精神,维护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声誉,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教育事业。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教师,不仅要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要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依法执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是作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在世界教育日趋法制化的当代,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职业道德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比如在教育活动中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认真遵守和贯彻党的民族教育、宗教政策等等。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时,要禁止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因此,我们的学校和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不得违背法律的这些规定。我国的教育法还规定了学校和教师有管理教育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法执教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师应尽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侮辱学生人格,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恶意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做法都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要克服和避免这些现象,加强依法执教,强化教师依法执教就显得非常必要。所以,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教师已不仅仅是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重要的一个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0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

  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国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国家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国家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1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已于20xx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xx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工作室在主持人杜丽娟老师的组织与带领下,积极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了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一、教学内容更全面

  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二、教学类型更明确

  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三、奖励指向更显化

  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四、发展通道更多样

  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五、校企合作更紧密

  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20xx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黑龙江省和黑河职教社的通知精神,北安市职教社决定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大力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活动。

  为了推动全市对《职业教育法》学习活动的深入,北安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和黑龙江省职教社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文件和有关资料转发到市职教社微信群。并下发了“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开展学习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职教组织,要把学习《职业教育法》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层层转发,组织好大家进行学习。强调各级职教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图片,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法,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宣传,解读《职业教育法》的多项重大改变,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升学、就业的空间。《职业教育法》将惠及千万学子,让社会感受到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要求各级职教组织的领导要带头学好《职业教育法》,做到通读原文,突出重点,掌握要领,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在市社群里进行交流。同时要指导好本职教组织和所在地干部群众的学习,配合职教学校和培训机构抓好对《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北安市各级职教组织积极响应学习《职业教育法》的号召,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就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了转发。组织线上学习讨论,进行交流互动。市社的领导们和基层社都带头学习,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截止当日已有多篇学习心得在市社群发表。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必将推进我市职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3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中国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所以,这段时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期间,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不仅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还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所以,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对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罚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层出不穷。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即将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新职业教育法把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新的要求、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和最近20多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的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的内涵,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动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为我国新阶段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了法治基础,不失为是一部能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活起来”的良法。为了落实新的职业教育法,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职业教育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参与职业教育法修订的相关同志要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和学术会议等平台,撰写解读职业教育法精神的文章,抓住一切机会宣讲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主要精神。帮助社会大众和行业、企业等组织了解职业教育法内容,了解各自在职业教育法落实中的责任、角色。通过职业教育法的普法宣传,让职业教育法走入千家万户、千村万企。

  第二,职业教育界要利用现有各种活动平台宣传职业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成就。要充分利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技能大赛等平台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法和职业教育发展成就宣传介绍活动,通过职业教育体验活动、创新大赛活动、主题推介活动、志愿帮扶活动等等,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认识、体验和参与职业教育,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要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制度措施,落实好职业教育法中一些新的规定、新的举措和新的制度设计,填补规章制度的空白,使法律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比如,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教育费附加、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课程互通和学分互认、经费投入机制等,这些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措施应该抓紧研究制定。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5

  学习了新《职业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保障,正在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一、“职普同重”意味着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不被多数公众认可,究其原因主要是初中毕业后读中等职业学校升入本科比例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考公、事业单位招聘、考研时往往容易遭遇学历歧视。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二、“协调发展”不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三、“新增三章”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

  相比修订前的职业教育法,此次修订增加了三个章节,分别是第四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五章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些变化体现了“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这么做既有利于职业教育法的落地实施,也能提高职业教育领域的法治化水平,这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的基于受教育者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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