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0-09-18 10:54:51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必备】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集锦8篇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集锦8篇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据报道,《中国公众防灾意识与减灾知识基础调查报告》显示,在我国,只有不到4%的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了基本的防灾准备。城市学校:防灾教育普及率高但实效差。

  沉痛的地震等灾难去了,“教训”却留在了档案柜里;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海啸、台风等也终于风平浪静了,精神疏漏、意思麻痹,却仍然留在单调的“纪念日”上,人们的表情依旧轻松,而将其安思危、痛定思痛,扔到了一边。

  别忘了,灾后重建、走出灾难和痛苦,绝不仅仅是高大建筑物的重新崛起、物质世界的再度繁荣,而更是防灾观念的落“心”生根,防微杜渐意识的重大提升。我们站在灾难的废墟上,总能力挽狂澜的遏制住下一个可能出现的灾难,避免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这才是最理性、最科学、最有效的“走出灾难”,也是风险社会不可或缺的国民素养。

  可前文中的数字再次告诉我们,虽然我们在程序上完成了灾后重建,“精神重建”依旧懈怠、松垮,以致于我们不得不让伤亡和悲剧继续上演:“20xx年以来,全国共发生火灾220万起,死亡22592人。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没有及时有效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等等。

  一直以来,我们一以贯之的发展之道、公共治理观念,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我们可以为城市留下广阔的大马路、大广场,却连一个小小的下水道都建不好;我们可以为GDP的辉煌,进行不遗余力的艰苦奋斗,而唯独对灾难教育、安全素养,不以为然。随便翻开一本“公民素质教育”的读本,公民应对灾难的相关内容极少。我们在“轰轰烈烈的灾难教育”中学会“健忘”,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能为公众创造安全、健康、最大化的社会,不是公众期待的文明、优雅的社会;不能创造“健康最大化”和“伤亡最小化的制度,人本主义的疏漏也很大。

  应该把灾难意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每增加1美元防灾投入,就将使灾害损失减少7美元”,各级政府要加大减灾防灾投入,加强以风险治理为核心的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还可以将灾难教育纳入素质教育构成,让孩子们从小养成不懈不怠、从容不迫的安全意识。或者将安全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在单位和社会,开展常态化的逃生训练、安全知识普及,早日堵上公共安全意识的漏洞,为社会提供更多安全幸福。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认为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和创新的理念。通过阅读《六位教育家》,学习了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有关事迹,自己作为教师从教育家陶行知先生那里学到的东西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爱岗敬业: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要做“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的人。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陶行知先生有一句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师的职业有苦也有乐,平凡中见伟大,只有爱岗敬业,不断地完善自我,才能在教育活动中有所收获。教师不仅仅是在奉献、在燃烧,而且同样是在汲取,在更新,在升华。教师要付出艰辛的劳动,但是苦中有乐,乐在其中。教师最大的乐趣就是照亮了别人,充实了自己。

  二、要有爱心。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在这点上,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做的事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加强师生情感,用爱心培养学生: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爱学生,怎么爱才是真正的爱。近来一些舆论批评某些教师是“制造自卑者的教师”。好多教师都认为,学生的优点,不夸跑不了;学生的缺点,不批改不了。因此,他们总是批评、训斥、否定学生,而很少鼓励、表扬、肯定学生。其实,在老师的眼里不应有教不好的孩子,爱学生就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做法对待学生或歧视学生。应当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成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四、提高自身素质:教人怎样做人的人,首先自己要知道怎样做人。教师工作有强烈的典范性,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美德。教师以身作则,才能起到人格感召的作用,培养出言行一致的人。 “教师的人格,就是教育工作的一切。”教师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要以自身之言行给学生以楷模之影响。青少年具有模仿性强、可塑性大的特点,师生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塑造与被塑造的关系,要求学生文明修身,自己就要讲礼貌,谈吐文雅;要求学生衣着朴素、大方,自己就要端庄、.洁;要求学生言行一致,自己就要说到做到;要求学生说话诚实,自己就要表里如一。动之以情、以情育人,晓之以.、以.塑人,导之以行、以行正人。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教育是万古长青的事业,教师的任务无尚光荣,因此,我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工作。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进行完本次新课标的学习,我收获颇丰,我深刻领悟到,教师的指导一定要和学生的思考形成共鸣。正如古人所说“水本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而生灵光。”要想形成共鸣,首先就要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学生对学习没有兴趣,教师再怎么引导,也是劳而无功。我的收获总结如下:

  一、课程性质明确定位。

  其定位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长期以来,语文课程的研究和实践陷入了一定的误区。现在理论研究者普遍倾向于认同将“言语性”作为语文课程、语文教学最核心、最本质的属性。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语言文字运用”仅在前言中就出现了四次。新课标从“语言文字运用”的领域、能力规范等角度进行了全面论述,而且将重视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培养的思想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这是实验稿中所没有的。这些论述,表明了语文课程应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更加贴近了语文的本质,学科特点更加凸显,课程目标更加具体和明晰。这对于切实纠正语文教学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非语文、泛语文的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

  语文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的将来学习和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种基础,就是说说写写、读读背背。当前在语文教学中许多老师受教育部门的统考和评价体制的束缚,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小学语文教学较大程度上仍在“讲”、“练”、“考”中兜圈子。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应该回归到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上来,这才是语文教学返璞归真的要义所在。

  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

  三、高度重视识字写字——识字减数量、写字提质量

  随着电脑的广泛应用,人们日常大量使用键盘输入文字,使人们对汉字的读写和识记长期处在模糊化和替代化的状态中,常常会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而且,由于一些人只狭隘地单纯从实用的角度认识汉字书写,认为键盘输入已经可以代替写字,久而久之,错别字随处可见、全社会汉字书写水平每况愈下也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就语文教学而言,有的教师认为指导学生写字是软任务,这一点我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少对写字的练习指导,就是识字课中的写字指导环节也常常是指导多、练写少,学生真正写字的时间少得可怜!有的教师教学中习惯用播放课件指导写字,即使有教师板书范写,其书写水平也难如人意,因此在这一方面我必须加强并不断提高。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第一学段,新课标已将原来的“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改为“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其中800个左右会写”;将第二学段的“20xx个左右会写”减少为“1600个左右会写”。减少了写字数量,适当减轻了学生的识写负担,体现了多识少写的思想。这样,不但符合低中年级孩子生理发育的特点,同时也便于提高写字教学的质量。第三学段的硬笔字还增加了“力求美观”的要求。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强调识字写字“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要求学生写字姿势正确,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新课标还提出:“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本标准还附有“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要求先写“字表中的300个字”。可见,新课标将识字写字提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5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xx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让我感受了名师的风采,也更新了教学观念。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课改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反思了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并且一些对教育教学工作很有见解的专家以鲜活的案例和丰富的知识内涵,给了我具体的操作指导,使我的教育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真是受益非浅。下面是我通过学习获得的几点体会:

  一、要加强专业文化学习,做一专多能的教师。

  想给学生一滴水,教师就必须是永不停息的流水。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对知识充满渴求的孩子,将他们教育好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各个方面的学习,让我更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不断加强修养才能胜任教育这项工作。

  二、要有善于反思的习惯,做一名反思型的教师。

  反思是教师的一块“自留地”,只有不断耕耘,才能检讨自己的教育理念与行为,不断追问“我的教学有效吗?”“我的教学能更有效吗?”,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得失,不断深化自己的认识,不断修正自己的策略,从而获得持续的专业成长。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那他就不可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有发展;教师专业发展所要求的大量知识和实践智慧,只有靠教师自己在日常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探索和创造才能获得。

  反思的方式有很多,如撰写教学随笔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反思方式;还有教育博客不仅仅是一个知识管理器,它更是一个个人反思工具,是一个多向人际互动的装置,它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这次培训使我感受到了压力,也增强了信心。

  在这里,我突然感到自己身上的压力变大了,要想不被淘汰出局,要想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要更努力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教育科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而这就需要我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并勇于到课堂上去实践,及时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反思、调控,我相信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会有所收获,有所感悟的。

  四、立足本职,做好工作

  爱岗敬业,加强师德修养。由于教师的职业,是育人、塑造心灵的事业,因此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深远的影响。因此,教师要时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为人的道理,帮助学生塑造健康人格,为他们今后美满人生铸造坚实的基石。

  用心育人,建立平等关系。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人是有情感的,需要教师的关爱和关心。教师要在生活上、思想上和情感上要给予关怀。因此,教师要学会缩短与学生的情感距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心理变化,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体谅他们成长过程中的难处与烦恼;要建立起新型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才能拉近与学生的心灵距离,沟通情感,才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对教学过程负责。为了使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要坚持经常学习时事政治、专业理论等;要多听课,虚心请教,学习别人的长处,领悟教学艺术;每上一节课,都要根据教材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案,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完成每一个教学环节。对学生未来负责。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又是环环相扣的过程,一个环节出现缺陷就会影响其它环节,从而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因此,教师要立足当今,放眼未来,以苦为乐,甘于寂寞,充当人梯,为家长负责,为学生负责,为社会负责,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千秋大业负责。对学困生负责。帮助学困生是教学工作的重任,因为一个班级里面总存在学困生。对于学困生,教师在教学上、情感上应给予特殊的关顾,如课堂上多提问、多巡视、多辅导,对他们取得的点滴成绩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让他们树立信心,激发学习兴趣。

  总之,教育是事业,贵在淡薄名利,默默无闻,为教育事业发展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持之以恒,求实求真。教师要勇于摈弃旧事物、接受新事物,要敏锐地了解新思想,认真地研究新理论,主动地、迫切地学习新知识,开拓进取,更新观念,始终站在时代的潮头,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相信在这短暂的学习之中,将真正让我们学着重新认识自己,学着不断实践反思,最终达到我们心中的目标!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现在起,把我学到的新的方法、新的教学理念努力地应用到我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去,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7

  江津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一五七六”发展思路,明确了江津的发展方向,在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双百”现代化大城市的关键时期,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在这迷茫之际,“五心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给我们指明了方向。“五心”就是忠心对党、真心为民、清心律己、公心用权、用心干事。“五心教育”活动,是江津区委、区府在立足新形势、推动新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人员,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刻常记“五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做好新时期下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我们江津的教育战线上,有许许多多默默无闻的普通教师,他们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我看见了身边那一个个鲜活、生动、令人感动的好老师形象,她们就在我的生活里,我的身边,她们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就拿双槐树小学的黎功梅老师来说吧,在与她相处共事的十年时间里,在她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一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的风范。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只要有利于孩子发展的事,我们就要努力把它做好。”她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为了能给孩子们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孩子们发展得更好,她常常利用休息时间一家家去学生家家访,十年如一日地关爱她的每一个学生。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位优秀共产党员,一位好老师的风范。

  潘学容是我们的副校长兼工会主席,教师们无论有什么事情找她,她都热心帮忙。平时她看到大家存在的问题也都一一向大家指出,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年轻教师,甚至利用休息时间对青年教师不厌其烦地手把手地教学示范,指导年轻教师进行教学、科研以及赛课,让大家能在探索的道路上少走些弯路,更快的成长。

  然而,最值得赞扬的是双槐树小学的校长唐富萍,她就像有使不完的劲!全校教师、学生乃至家长,都倾倒于她个人的人格魅力。大家都特别喜欢她,信任她,爱戴她!她自身业务水平更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榜样。许多教师遇到教学难题爱向她请教,生活牢骚向她倾诉,每次烦心而去,总会开心满意而归。对待年轻教师,她总是鼓励大胆尝试,提供自己的宝贵经验供大家参考,提供各种机会学习、观摩,达到快速提升素养和技能的机会。对待老教师,总是关心备至,为他们解决各种工作中、生活中以及心理上各种各样的负担、压力,俨然成了全校师生的知心朋友,大家都亲热地叫她老大!为了能使学校有更好的发展,她带领老师们不断尝试、创新,将在外学习到的经验与我们分享交流,把各种优秀的管理方式和评价方式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大胆、合理、科学地运用到我们学校的管理中,受到老师们一致的拥护。她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是白沙土生土长的人,我希望能尽最大的努力为白沙人做点实实在在的事!尽最大的努力为我们的教师做好服务工作!她的爱心、细心、周到和热情博得全校师生的好评!

  在双槐树小学这个大家庭里,这样的好老师、好领导真是不胜枚举!德才兼备的刘勇书记,狠抓实干的黄波校长,勤勤恳恳地刁攀,兢兢业业的柯贤杰,默默奉献的杨代中,带病坚持上课的聂勋霞、刘文艺,年近花甲的周玉湘……正是有着这样优秀的领导班子和爱岗敬业的教职员工们正在全新全意地为着双槐树小学的教育努力勤奋着,耕耘着,奉献着……

  真的,好老师做的不一定是惊天动地的事业,她们只是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像蜡烛一般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也许她们做的都是些琐碎小事,但从中你却能深切体会到每一位老师关爱她人的一颗颗热诚之心。在双槐树小学这个大家庭里,身边的好老师形象还有许多许多,每一位老师都用自己无尽的爱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她们用无尽的爱像我们诉说着她们的平凡和伟大。

  在“五心教育”的导航下,我相信双槐树小学每位教师会把教育教学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双槐树小学的明天会更加辉煌!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8

  ------用爱用责任撑起教育蓝天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未出校门时,我每天都能在宿舍的楼下看到这句标语,工作这八、九年来,我也一直以陶行知、魏书生那些我们所熟知的优秀教师们为坐标。做学问,他们博学而笃志,淡泊以求真;做教师,他们痴情于讲台,教书更育人;做人,他们正直而刚毅,乐观且豁达。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为学、为师、为人是统一的。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从事的教书育人、潜心治学当作一种追求,并渗透到平凡的工作当中。

  师德是教师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爱与责任则是师德的灵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只有做到用爱用责任,才能创建和谐的教育氛围。小学特级教师陶淑范就曾这样说:“我把一生献给孩子们。我深感其乐无穷,很有价值。在小学教育的田野耕耘收获,给了我一生的充实。”一代宗师金铁林甘愿寂寞,无怨无悔,退到幕后,培育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家,一心装着孩子的冰心,教育楷模于漪……优秀教师无不把教育事业看作是自己的生命。也许正是以这种爱与责任为出发点,他们才能不停地教育自己,完善自己,才能更靠近学生。正所谓“大道无声”。冰心说:“情在左,爱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陶行知说:“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那么如何做到用爱用责任创建和谐的教育氛围呢?首先,尊重热爱学生是建立平等民主、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任何教育的结果,都是伴随着一定的师生关系产生的,其结果的好坏有时受师生关系好坏的影响,不同的师生关系往往导致不同的教育结果。当今的学生需要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要做到这点,师生关系的建立必须是“民主型”的。因为在民主型的关系中,由于师生之间注意协商、沟通,关系比较和谐,学生的情绪就会轻松愉快,有个良好的学习心境。在他们所认同的目标或要求的指引下,主动积极地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都高。反之,若师生关系是“敌对型”、“放任型”的。则会带来学生情绪上的紧张或放任,造成内心烦躁、恐惧等,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有高效的学习,良好的学习效果。这种情况,正如英国教育家洛克所揭示的:“儿童从导师方面受了无情的言语和鞭鞑,他的心里,就充满了恐怖,恐怖立刻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理,使他再也没有容纳别种印象的空隙了。”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要进行多方面的互动,会产生种种矛盾。倘若教师没有尊重,关心和热爱学生,即没有与学生沟通关系的法宝“博爱之心”。不把其视为亲人,视为可倾吐心声解决困惑的朋友,让他们感受到亲人般的关爱和保护。要真正化解这些矛盾是不可能的。有时由于学生的偏见或教师有“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的观念和行为,可能会产生学生对教师的“好心”的误解。但是教师只要走出这种爱的误区,注意以正确的方式去体现对学生的尊重、爱护和关心,就能为建立民主、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进而很好地化解矛盾。因此说,热爱学生是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基础。

  另外,尊重热爱学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学生的成长不只是阳光、雨露、面包就能完成的。他们需要一样与其他生物所不同的东西——那就是火热而真诚的心。中国有句古话:“爱人者,兼其屋上之鸟。”老师对学生的爱,会被学生内化为对教师的爱,进而把这种爱迁移到教师所教的学科上,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而“乐其道”,因此爱的教育是我们教学上的巨大推动力。教师关心学生,就能载起我们教育界称之为严格要求的那条很难驾驭的小舟。没有这种关心,小舟就会搁浅,用任何努力也无法使它移动。教师热爱学生有助于学生良好品格的培养;有利于创造活泼、生动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有利于……而这一切,都是做好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教育是爱的事业,这种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博大无私的爱,它包含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与孩子朝夕相处,我们始终想着两句话——“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这种情感会使我们对孩子少一份埋怨,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指责,多一份尊重。我坚信,做到用心,做到用责任,一定能撑起和谐教育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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