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2-09-05 13:39:31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推荐】读书笔记作文汇编9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书笔记如何写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读书笔记作文汇编9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从西西弗斯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内在的深层次的东西——人因为习惯而存在,对于西西弗斯来说,正因为他反反复复地推动那块石头,所以他的窜在才有意义。古罗马教育家昆体良认为:“我们天生能历久不忘孩提时期的印象,如同新器皿一经染上气味,其味经久不变;像纯白的羊毛一经染上颜色,其色久不能改;越令人讨厌的习惯,越是牢不可破……正是从这样的实践中养成了习惯,以后就变成天性。”所以,生活就是一种习惯。当我们把生活变成一种习惯,我们的生活就变得简单,变得丰富多彩。比如,我们把生活变成习惯,我们就不会把垃圾扔进垃圾桶看成一件麻烦的事;当我们把生活看成一种习惯,我们就不会把孝敬父母看成一种累赘;当我们把生活看成一种习惯,我们就不会把珍惜劳动果实看成是一种多余……

  一位出差在外的家长,因为孩子习惯了每天有人叫醒才起床,不得不定点给家打电话完成“任务”,否则孩子很有可能上学迟到。另一位家长无需坐班,眼睁睁看着孩子在闹钟响过依然沉睡,一直睡到两节课过后自然醒来,面对孩子的惊慌失措,家长平静地告诉他:自己的问题就得靠自己解决。孩子从此再没有将自己的事“分摊”给大人。

  孩子好习惯的养成需要家长走出爱的误区。过分呵护剥夺的是孩子独立承担困难与挫折的机会,而这恰恰是形成良好意志品质与行为准则的必由之路。家长退一步,孩子进一步,这才是成长的自然法则。

  成功教育从习惯养成开始。教育的核心不只是传授知识,而是学会做人。习惯是一个人存放在神经系统的资本,一个人养成好的习惯,一辈子都用不完它的利息;养成一种坏习惯,一辈子都偿还不清它的债务。

  如果我们对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暴露的哪怕点滴不良习惯容忍迁就不加指正,就可能因非智力因素残缺限制其发展。

  怎样科学引导孩子的习惯养成?就是培养好习惯用加法;克服坏习惯用减法。培养孩子读书习惯,结合孩子兴趣特点先选择故事书,由浅入深,由短到长。不在一朝一夕,贵在长久坚持。刚上学的`孩子坐不住板凳是正常现象。一位细心的妈妈观察写作业的儿子,一会喝水,一会撒尿,不到一小时出来四五次。这位妈妈看在眼里却没有急于求成,而是在第二天孩子写作业前给孩子提了个建议:坐下前把该办的事办好,我看你写作业时出来3次完全可以。孩子在妈妈的鼓励下果真少出去一次;过几天妈妈又提议再减少一次,孩子又轻松做到了。家长的要求依次递减,直到孩子可以集中精力把作业写完,既帮孩子克服了不良习惯,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孩子的自信心。

  孩子就像一块没有雕琢的于是,作为父母,作为教师,我们是要把他雕琢成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一样举世闻名的雕塑品,还是要把他雕琢成一堆垃圾废物,一切全由你决定。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昨天说了《老鹿王哈克》,今天继续说说《老马威尼》。在云南有一匹马叫威尼,它的主人是娄阿甲。

  娄阿甲是马术表演家,他能在马肚下循环两圈半。有一次,娄阿甲去剧场表演。表演时,就在他的脑袋从马肚右钻出的`刹那间,场地中央被铲倒的蓬野草间,突然吱溜溜蹿出一条一米来长的虎斑游蛇来,这条蛇身上红红绿绿,色彩斑斓。马蹄声声,把虎斑游蛇惊醒了。威尼一眼就看到了虎斑游蛇。马戏团的帐篷,是由钢架支撑起来的。威尼斜刺蹿跃,刚好就从钢架旁擦身而过。马的奔驰速度没有放慢,娄阿甲的头恰好在这个时候钻出马肚,咚的一声,后脑勺砸开了一个血洞,汩汩冒着鲜血。最后娄阿甲死了。威尼每天在娄阿甲的墓地四周转悠,威尼也每天去踩蛇墓地附近游来游去的蛇,人们都叫威尼守灵马和踩蛇马。

  我看这篇文章时在想,威尼为什么要踩蛇?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因为是一条蛇让威尼出错,要了它主人的命,所以威尼恨蛇。嘘,我还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威尼也叫白珊瑚,是不是很好听的名字呢?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贾不贾,白玉为堂金做马;傻不傻,唐僧骑着大白马;打不打,五虎关张赵黄马;耍不耍,好汉枉做朝廷马。在这首打油诗里,我最喜欢“五虎关张赵黄马”这句。在三国演义里,五虎上将分别是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他们都是三国名将中的精英。在这里我用自己浅薄的知识给大家逐一介绍:

  你看,在战场上有一位身长九尺,鬃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提青龙偃月刀,坐下赤兔马的先生,这可是有勇有谋的关大爷。他三合灭颜良、一刀斩文丑,动作潇洒敏捷,令曹大爷口瞪口呆、瞠目结舌、呆若木鸡。他还曾经温酒斩华雄,在四方起义诛杀董卓时,由于董卓部下的华雄太过勇猛,力斩联军两员大将,大家都望而生畏,束手无策,关羽却挺身而出,曹操敬他热酒一杯,他轻轻将酒杯放于桌上,绰刀上马,冲出帐外与华雄交战,我们关大爷的勇猛令联军士气大振,喊杀声震天,一瞬间,关大爷斩华雄于马下。当他提华雄首级扔在营前,进帐端起酒杯时酒还是热的。我们的关老爷真是一大勇将。

  他还曾经设计攻拔襄阳、水淹七军,把东吴的军队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闹得东吴是人心慌慌,草木皆兵。关大爷可算是三国一大豪杰。

  勇猛的张飞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使一条丈八大蛇矛,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囊中取物。张飞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无所畏惧,如入无人之境,想当年在长板桥一声大喝,吓走曹操百万大军。打仗对他来说真是“张飞吃豆牙,小菜一碟”。

  这张飞虽是一个文盲,却粗中有细,颇会用一些小计谋。比如打西川时招降了老将严颜就是一个例子,当时严颜城防坚固,久打不下,张飞眉头一皱生出一计,他在自己的军队中扬言要夜间突袭严颜的军营,然后他假装醉酒鞭打两个士兵,逼迫士兵投降严颜,严颜闻讯做好准备,晚上果然有士兵突袭,他迅速把那些士兵包围,却发现只有三十名骑兵,突然外围喊杀声振天,张飞大部队将他们包围。严颜全军覆没,自己也被张飞活捉。

  张飞的优点不少,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太爱喝酒,每每醉酒就打士兵,这也是他被杀害的原因。

  回首长板坡一战,一个银凯小将,手拿亮银枪,坐下银鬃马,指东打西,好比孙悟空大闹天宫,救得后主刘禅,有诗曰:血染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他长板坡一战,斩杀曹阿瞒50余名大将,砍倒大旗两面,夺槊三条,真乃三国第一勇将耳,他就是赵云。

  老将黄忠是老当益壮的代表,常拿廉颇自比,他使一杆大刀,拉得开二石之弓(32斤的弓),曾与严颜夜攻曹营,来往冲突,如入无人之境。

  马超,字孟起,面如冠玉,目如流星,虎体猿臂,因衣着讲究,举止非凡,人称“锦马 超”,他为蜀汉边关安宁立下了汗马功劳。

  五虎上将,个个都是豪杰,他们自会在历史长河中光彩照人,令后人敬仰。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书名是《外号像颗怪味豆》。

  刚开始我对这本书并不是多么感兴趣,可是看了几页后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中的两个故事是围绕某学校初中一年级一个班级里不同性格的两个女孩来写的。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陈佳佳,她是一个性格自卑,不爱劳动,体形肥胖的女孩子,同学们给她起了一大堆外号:肥肥,肥妹,除减减…… 班里很多男生欺负她,或者骂她,可是她却无力反抗,而且她的`学习也不好,经常被老师批平。在家里妈妈为了让她减肥,严格控制她的饮食;为了增加她的数学细胞,妈妈去儿童培训中心给她报名学单簧管。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他们班要参加大合唱比赛让她伴奏,结果她的演奏得到了老师和全体同学的赞赏,并且和班里最强的“女生四人组”和好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学着理解别人和宽容别人,终于找回了自信和友谊。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叫胡晶晶,是班里“女生四人组”成员之一,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戴着眼镜和牙套,所以同学们给她起外号叫“四眼钢牙妹” 。胡晶晶的妈妈喜欢带她去参加朋友聚会,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邻班的一个男生,她的麻烦也开始了,好朋友怀疑她,邻班的同学给她造谣,她都伤心的哭了,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就像胡晶晶自己说的“这就是成长的痕迹”。

  我喜欢阳光姐姐写的这本书,更喜欢书中的两个主人公。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有朋友,要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和喜欢,就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要学会理解别人,包容别人,改正自己的缺点,还要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斜坡的右边坐落着一幢结实的平房,它是整条街的第一家。平房的墙上涂着肮脏的粉红色油漆。这所房子的占地面积虽然很大,但是实际上里面被分隔成许多拥挤的小房间,到处都是人,而且每个人看上去都怒气冲冲。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陌生味道。”

  年幼的高尔基来到外祖父家,“这个家里充满仇恨,人与人之间总是彼此戒备、地方、攻击,连孩子也不例外”。外祖父常常毒打高尔基和外祖母,正如格里高利所说,这个家庭容不下好人。高尔基的童年乌烟瘴气,充满令人窒息的肮脏和绝望。

  高尔基的自传,反映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政治生活,那个时代与其说是堕落的,还不如说是无聊的。那是一个无聊的时代,而高尔基本人则代表俄罗斯旧社会中新一代的年轻人,为光明的未来而在黑暗中煎熬、奋斗。

  但这本书的魅力并不在于它所描写的社会的黑暗和腐朽,而在于主人公身于这样一个黑暗背景中所为我们展现的心路感受和成长历程。他非但没有在这样的泥潭中堕落,反而因这逆境而成为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像垃圾堆中绽放的一朵百合,垃圾的肮脏不会使百合蒙羞,只会让百合变得更加洁白更加令人惊叹。从垃圾堆中走出的高尔基是一个纯洁的人。

  逆境可以毁灭一个人,但也可以塑造一个全新的形象。逆境不是我们堕落的借口。本质正直的人不会因为逆境而遭到毁灭,反而会像一颗打磨过后的钻石,变得更加流光溢彩。反之,本质本来就很差劲的人,即使身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家庭当中也会堕落。物质上的富有无法使人变坏,它只会使人暴露出他们本身就存在的问题和瑕疵。

  在其他人无聊、抱怨、堕落、互相争斗挑衅的时候,高尔基在观察,在学习,然后从观察和学习中总结经验。就这样,他比所有人进步得都要快,快得令他周围的大多数人感到恐慌,因为他比他们都来得美好。外祖父说他长得跟他父亲一个样。但是,相似的又岂止是容貌?从书中的总总迹象可看出,高尔基的父亲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好人,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灵魂中美好的一部分遗传给了高尔基,使高尔基在逆境中受着父亲的影响。

  除了逆境,还有什么条件塑造了高尔基呢?是外祖母,以及许许多多和外祖母一样的人。他们是老一代的少数憧憬着未来的人,他们渴望学习,渴望改变,却因为种种障碍而前行不得。于是他们把希望投在了年青一代的身上,投在了高尔基的身上。在许多人痛骂读书的所谓“坏处”时,是他们鼓励高尔基读书,是他们向高尔基传授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高尔基从他们的手中接过了即将熄灭的希望的火炬,代表着年轻人渴望挣脱束缚的希望奔向光明的未来。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文章开头简而得当,通过环境描写来衬托人物心情,十分艺术化。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以感受开头,以感受结尾。这样便使文章前后照应,首尾连贯,同时又使文章主题回环复沓,感染力极强。

  以饱满的激情,描写了……,开头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内容具体。

  文章对……的`气氛渲染充分而恰到好处,对文章重点…作了细腻而传神的刻画。立意高远,令人赞叹。

  …切合实际,蕴含着朴素而深刻的哲理,读来令人精神振奋,情绪激昂。

  …特写镜头别开生面,情趣盎然。全文充满童心童趣,读来倍感亲切。

  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小作者对…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

  事例叙述生动,具体,趣味性强,且与前面的比喻…一脉相承。最后,作者用寥寥数语,表现出了自已对…的情感,令人感动。

  文章语言清新活泼,描写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篇幅短小精悍,值得一读。

  文章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际,读来令人倍感亲切。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从前,有只鸭妈妈,丑小鸭作文。她生了很多蛋。一天,一只蛋里蹦出了只小鸭。接二连三的小鸭又从蛋壳里蹦出来,可只有一只蛋在窝里一动不动。突然,那只蛋摇了一下,从里面蹦出了一只又大又丑的鸭子,别的鸭子都瞧不起那只丑小鸭。他们用尖尖的嘴琢丑下鸭。于是,丑小鸭悲伤地离开了家乡。下雨了,丑小鸭四处寻找避雨的地方。它很幸运地被一位老太太带回了家。那位老太太养了只猫和一只公鸡。猫问丑小鸭是否能“喵喵”地叫,丑小鸭说:“不能!”公鸡又问丑小鸭是否能生蛋,丑小鸭回答说:“不能!”。公鸡和猫异口同声地问丑小百货鸭“你能干什么?”丑小鸭说:“我不知道。”于是,丑小鸭被猫和公鸡赶了出来。丑小鸭又无家可归了。一天,丑小鸭感到翅膀非常有力量,便拍动翅膀飞了起来,小学四年级作文《丑小鸭作文》。它停在了水面上,看见了一群天鹅。因为别人都欺负它,所以它以为这群天鹅也会一样。于是,它低下头准备让天鹅们琢它。突然,它发现水面上还有一只天鹅,“这是谁?”猛然间,它意识到那只天鹅正是自己的倒影。岸边的`几位小男孩指着它说:“这只天鹅是我们看到的最美丽的一只。”其他天鹅都朝丑小鸭飞过来,与它交朋友。丑小鸭不再是丑小鸭了,他变成了只美丽的天鹅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其实有好多事,当时的我们并不懂,要到长大以后再回头看,才能明白——曾经的你以为的大魔头,是如何用心良苦,就像我们亲爱的“伏地魔”。

  我曾经怯于对人承认,“伏地魔”就是我妈,却不知道,她其实那样值得我骄傲。他不愧对任何人,包括我。

  我伸手将一直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的爸爸拉到身边,同时抱住了他们。这个曾经分崩离析的家,就从这一刻开始,努力的再次往一起聚拢吧......

  读后感:这篇故事很感人。讲的.是女主周琪琪和她妈妈感情分裂,后来周琪琪才明白妈妈这样做全是为了她,是她一直错怪了妈妈。一天,琪琪的妈妈突然心脏病发了,班级准备集体去看望琪琪的妈妈李静,但唯有周琪琪没有去。她很恨自己的妈妈,都是因为她,才害自己几次差点丢掉性命,还她在学校天天被同学们辱骂,她受够了这样的生活......

  当她知道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不禁潸然泪下,扑到妈妈怀里,感受着母爱。

读书笔记作文 篇9

  我喜欢,读过的书有很多。《狼王梦》、《孙子兵法》、《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可我最喜欢的是最近刚刚读过的《西游记》这本书。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讲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一行四人,一路降妖除魔,上刀山下火海,一路非常艰辛,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有几个故事我特别喜欢,第一个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在这个故事里充分展示了聪明调皮的孙悟空。他不仅把天庭弄的一团糟,连神仙都斗不过他,还在如来的手掌上撒了尿,在上面写着孙悟空到此一游。结果受到的惩罚是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最后被唐僧收去做徒弟。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尺度,不能随性而为。

  还有一个故事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得知唐僧要从她家经过,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就变了三个不一样的'人去骗唐僧,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穿,唐僧却不知道,还赶走了孙悟空,最后被抓了,才知道自己错怪了徒弟,并向孙悟空道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说的话。

  读了这本书,我都入迷了,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并懂得了很多道理,还认识许多不认识的字,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来充实自己。怪不得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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