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时间:2021-08-20 16:57: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王子与贫儿》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1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讽刺小说。

  这本书介绍了一个出生于贫困地区的小乞儿汤姆.康第和太子爱德华长相极为相似。他们由于一次偶然的碰面,戏剧性的变换了服装和身份。汤姆登上了国王的宝座,而王子却在民间流落。经历了各种苦难。最终,王子又回到了王位上,而汤姆也成为了国王的受惠人。这个故事揭露了剥削阶级的罪恶,反映了当时的统治下社会底层的悲惨生活。

  在故事的尾声,当新国王的加冕大典将要结束时,假王子将要成为国王,爱德华突然冲了经来,要求将王位传给他。顿时,许多人都要上来阻止,但都被汤姆拦下了。摄政王问了许多问题,爱德华都回答出来了。最终,爱德华成为了新的国王。

  这里体现了爱德华的勇敢和不屈。同时赞扬了汤姆的诚实。正因为这样,才有了这么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2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所著的童话试讽刺性小说:《王子与贫儿》。

  16世纪时,一个富贵的英国王子爱德华*都择与一个贫穷的孩子汤姆*康蒂交换社会地位。贫儿汤姆当上荣华富华的王子。后来,国王驾崩了,假王子汤姆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国王,他并没有继续实行严苛的法律,而是非常仁义、仁慈,他修改宪法,实施惠民政策,深受人民爱戴,日子过得是衣食无忧,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这位真王子,不是国王。爱德华*都择过得真是惨不忍睹,被“父亲”约翰逼得当乞丐和雨果分在一组,一起抢东西。幸好,他遇上了麦子斯*享顿,一位在外面当兵的男爵之子。后来,爱德华与享顿一起回到享顿的家乡——肯特郡,岂料,麦尔斯的弟弟竟然抢了男爵之位,可恨的是他竟然假报麦尔斯战死,取艾迪斯为妻,爱德华愤怒之极,发誓要帮麦尔斯,后来历经千辛万苦,重重困难,终于登上了王位。他把汤姆与麦尔斯当成自己的左膀右臂,仁厚爱民。体恤人民,造福人民,深受人民的爱戴,敬仰景仰。把国家治理得紧紧有条。

  换位思考,顾名思义就是站在别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体味别人的难处。就像文中汤姆与爱德华,在这既偶然又必然的命运的安排中,体会到不同的感受,使他们终身受益。在生活中,我们要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着想,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多体谅别人,不要一味地强求。才能受益。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3

  爱德华·汤姆·康蒂都有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信念,我们也要有他那样的意志和信念。但当金钱、名利摆在我们面前时,我们还能坚持吗?还会向他们一样不为自己而为别人着想吗?我们因为看别人的珠宝眼红,而去干一些违背良心的事。但汤姆·康蒂就不为国王的宝座而吸引而动摇信念。我们有汤姆这样的意志和信念吗?

  自己的公司快破产了,有人说只要你为他干一二件事,他就可以为你去解除危机。有的人想都不想就一口答应了,你知道他叫你干的是什么事吗?如果他是叫你去杀一个人,你会干吗?如果他叫你把老婆让给他,你会吗?如果……有很多如果你曾想过吗?

  从《王子与贫儿》中,我知道了:人应该有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信念,这样你才会有成就,你的人生才会有价值。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4

  前两天,我看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童话式小说,令我难以忘怀。

  那是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诞生了,在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也在垃圾堆一样的大院里出生了。王子在王宫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汤姆却每天在街上乞讨,吃不饱,连衣服也破烂不堪。可怜的他还常被喝醉酒的父亲一阵好打。两个同年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两个相貌极为相似的男孩,互相交换身份,也换了命运。王子爱德华成了贫儿汤姆,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爱德华。

  后来,汤姆接替了王位,成了国王。体验过贫苦生活的汤姆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修订了许多合理的法令,让国民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生活在民间,受尽了磨难。他体验到了人民的辛苦和不易。

  在一次国王的会上,汤姆和爱德华又互相换了身份,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湖南电视台播放的《变形计》,这个节目请的主要是分别在农村和城市的两个孩子互相换一下身份,换一下环境去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生活以外的一些东西,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懂得人间的冷暖。更加成熟,能好好的珍惜所拥有的生活,发奋图强。

  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5

  今天,我读了《王子与贫儿》这一本书。书中写的是一个英国的王子和一个贫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互换了身份,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由于他们的相貌几乎一样,所以没有一个人认出他们来。原来的贫儿由于国王的去世而变成了国王,由于他之前经历过贫民的艰难,所以他显得十分仁慈,把之前那一些由于一点小事就处死的人们全部赫免,然后把以前的法则中不人道的条文全部删除,还把全国的贫民区全部整修。他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戴。而原来的王子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他换上了贫儿的衣服,无论在哪儿都受打,可他还有着王子的习惯,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气势,于是,他不但经常挨打,还受人鄙视,几乎没有一天的好日子过,甚至还在监狱里去做过一次客,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最后,在一年后,他们终于换了回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从别人的角度去思考,这样才会知道别人的感受。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6

  它的故事是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为背景,通过戏剧性的情节,通过身份的错置构建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汤姆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市井小巷"垃圾大院"里,而就在汤姆出生的同一天,爱德华出生了,而他却是出生在英国的王宫里。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汤姆是个表面顺从,实则不服从命运安排的孩子。出身贫民窟,被酒鬼爸爸逼着去讨饭,却每天去教堂,向安德鲁神父学拉丁文。他"读了很多王子的书,也做过不少这样的梦……他竟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吐和举止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成年人有了什么难事都来请汤姆帮忙,他的解答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讶",后来与王子见面后,连受过良好教育的爱德华也不由自主地说:"你的谈吐很得体。"也因为他对外界绘声绘色的描述,使爱德华萌生了与他换衣服的念头。换言之,汤姆的"变身"不完全是出于幸运,同时和他自身是分不开的。亨利八世死后,汤姆"登基",暂代国王一职,一次审判竟成功改判了几桩冤假错案,为民间所称颂。最后他与王子在加冕大典上再次相遇,这本是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却因为汤姆纯良的天性而完全改变了。冒着被绞死的危险,汤姆不但当即承认了自己不是国王,还努力地帮王子回忆御玺的位置以证明他的身份。与爱德华一样,汤姆并没有让不幸的生活扭曲自己的心灵。作为一个孩子,他不像许多经历过极端困苦童年的人对金钱权利有着强烈的崇拜与渴望,也许这正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孩子。面对爱德华,他并没有强烈地诅咒命运,怨其不公,一个与他长相一样的人竟有和他完全不同的生活。甚至当他代替爱德华成为王子时,他感到更多的不是对有朝一日会被识破身份的恐惧,而是对爱德华的愧疚,所以最终面对王子,他释然了,因为终于不用再背负沉重的良心的十字架,锦衣玉食固然美好,但母亲和姐姐的关心与爱却更让他怀念。这是一种孩童的纯真,如璞玉般无价。汤姆也许只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杜撰的人物,但却让读者觉到了一种精神的洗涤。

  有一瞬间我觉得落难前的王子象极了世上的很多人。他们曾经是骄傲而自尊的,但在进入到一个真实的社会之后,他们的骄傲不被承认,被当成底层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个悲哀的事实是,有人坚持自己的信念,却被残酷的社会给淘汰了,比如梵高,更多的人顺乎潮流,却改变了自己,某种意义上,那个最初的他们,怀着鲜活梦想的他们已经死亡。爱德华却坚持了,同时幸存了,毋庸置疑这是由于命运的眷顾,但前提是,爱德华无视环境对他的阻力及不认可,无视周围人把他当成一个可怜的疯子,强忍反抗环境而带来的痛苦,克服对这种反抗带来的未知后果的恐慌,九死一生差点丢掉性命却从未停止不懈努力的脚步。所有这些,用一个词语概括,便是"勇气".作出坚持信念,或者追寻看似难以得到的东西的决定,是一赌博,许多人回忆过往总会悔恨自己当初的懦弱,说"早知如此……",但坚持并没有他们假象中的轻松。在那条路上,只有少数人笑到最后,更多的,是殉道者累累的白骨。而多数笑到最后的人,在最初走上这条路之时,也是做好了随时倒下的准备的。有时我们或过多强调勇气,或过于强调认清现实,却忘记了两者同等的重要性,问题只在于哪一者对于我们更重要。当然对于爱德华,就是一种不知者无畏,但他从未后悔过自己当初的决定,从未知难而退,光是这一点就很可贵了我喜欢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过早饱经沧桑却不肯轻易低头的孩子,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成人罕见的品质——坚持。人们太容易向环境妥协,与对于自己认为对的东西显得特别坚定的一些人比,他们应该觉得惭愧,尽管妥协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但我们还是需要坚持的。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想。其中,王子从小在宫廷中娇生惯养,养成的许多坏习惯在磨难中都一一改正,了解了人间的辛酸,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爱戴的好国王,而贫儿在财富与权利面前能坚持真理,诚实友善,主动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不贪图享乐。我感受到了诚实、友善、守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守这些底线。还有人的一生要经历磨难,经受考验,有一句古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王子爱德华所经历的考验和磨难对他的成长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这个故事荒诞不经,但形形色色的人让这本书充满了吸引力。诚实与欺骗、善良与残暴、幸运与不幸…尝到做皇帝快乐但又归还王位的汤姆是诚实,从未经历风雨却能承受宫外种种的爱德华是勇敢。每个人都选择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是的,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我们都承认道德的教化的重要性,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每个人都能够成神成圣,我们像雷锋同志学习,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人人都成为雷锋。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事因为所以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而且,我还感受到人无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7

  这周,我们班借了一本名叫《王子与贫儿》的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当时的英国伦敦,同时诞生了两个小男孩,一个是汤姆·康蒂,而另一个是威尔士王子。有一天,汤姆到外面去讨饭,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皇宫边,立刻受到了卫兵的欺凌,威尔士王子十分同情他,让他到皇宫里。(.)但是他俩都十分向往着各自的生活,就换了衣服。而这时,真正的王子便开始落难了!他受到了当时最下层的人们的训斥,但是在一个名叫亨登的男爵的帮助下,他还是取得了王位。

  王子爱德华由于流落到民间后,亲身经历了底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深刻的体会到民间世界,知道民间世界也是有残酷的一面的也有人间温情--伟大的母爱。爱德华重新归位后,受到人民的真心拥戴。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人、看事不能只看外表,要深入、仔细,不要只从表面做判断的道理。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8

  前些天,我看了一部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童话式讽刺小说。

  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小王子爱德华出世了。就在同一天,在一个叫垃圾大院的胡同里,贫儿小汤姆也出世了。王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因为宫廷里太多的礼仪让他感觉毫无自由;而靠乞讨为生的汤姆却天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还常常遭受酗酒父亲的毒打。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人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相貌酷似的两个孩子交换了角色: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后来还当上了国王。汤姆废除了残酷的刑法,赦免了监狱里无辜的“犯人”,还制定了很多合理的法令,爱德华王子被当作乞丐赶出了宫,在外面流浪的一个月时间里,受尽磨难的他看见了他的臣民们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最后,在一次国王的会上,他们又遇见了。良心发现的汤姆将本来就属于爱德华的王位让给了他,而小汤姆也被封为了“基督慈善学校”的校长。

  由这本小说使我联想到了湖南卫视播出的《变形计》。这个节目主要讲了城市和农村的两个孩子互换角色,体验一下在异地他乡的感受。城市的孩子到了农村,体会到了和城市不一样的快乐,明白了农民们生活的艰辛,是农村爸爸深沉的父爱和农村妈妈温暖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这个叛逆的孩子,让他从一个曾经割腕自杀,桀骜不驯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学会感恩的孩子。而农村的孩子到了城市,体会到了城市的繁荣,激励了他要更加努力,考上大学,改变自己十年九旱的家乡,让家乡的父老乡亲们过上有山有水,有高楼有大厦,有绿树红花的生活。这难道不是中国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扉浅。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开卷终会有益。同学们,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9

  有那么一本书,让我明白了旧社会的惨败,也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当下。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汤姆,一个贫儿,爱德华,一个王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两个互换了衣服,因为他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而因此双方互换了身份,过上了不一样的生活。本书的思路不同,让我读起来既觉得有味,又能感受到了旧社会的“惨败”。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国王爱德华衷心的侍从——亨顿。亨顿是在王子变成贫儿时与王子相遇的,当时,亨顿并不相信爱德华是王子。只是怕他受到伤害,便一直跟着他。亨顿忠心耿耿,他是整个家族的继承者,可却被外来人“修”给继承家产与权力。可修还狠毒的将爱德华和亨顿放在大街上示众,为此,亨顿还为爱德华挨了五十大板。亨顿一声不吭,简直就是一块会说话的”钢板”。他被打完时还面不改色,让众人们心中无比敬佩他。最后,爱德华成功回到王位,将亨顿立为贴身护卫。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变出旧社会的惨败,平实的语言中不缺乏讽刺。汤姆在当上国王时,生活变得极其富裕,有十个仆人辅佐。相对来说,爱德华就生活的苦不堪言,吃都吃不饱。严重的表现出梯质社会。爱德华在经历了大风大雨的贫穷生活后,慢慢地在改进社会。因为他在平穷时,看到了会的缺点。他也很仁慈,即使孩子们向他指指点点,他也没有复仇的念头,反而是想更好的去教育他们。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更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当下!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10

  今天,我阅读了《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本名塞缪尔·朗赫恩·克列门斯。他是美国著名幽默大师、作家。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忠诚的武士》这个故事吧。

  《忠诚的武士》是讲武士亨顿为了保护爱德华王子,突出重围。亨顿一直以为爱德华是个疯孩子。可汤姆的父亲在这时出现了,他以为爱德华是汤姆,要把他带走。亨顿拼命保护爱德华,他才没有得惩。爱德华来到了亨顿家,爱德华无论做什么都认为自己是主子,享顿认为是他疯了,于是就依着他。爱德华赐享顿世代都能坐在国王面前的特权,并封他为爵士。

  忠诚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忠诚是臣子必须有的品质。关于忠诚,我曾听到过一个故事。有位老人养了一条忠诚的狗,他们在一起相处十年了。每天早晨,狗会帮主人买回早餐,主人给狗一个篮子,里面有买早餐的钱。狗跑到很远的地方为他买早餐,这一干就是十年,十年!多么忠诚的狗的啊!

  连狗都能做到这么忠诚,为什么人做不到呢?忠诚,是每个人都应拥有的品质。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11

  “一个偶然的机会,英国王子爱德华和乞丐少年汤姆互换了衣服,本来只是想游戏一下,没想到却互换了角色。

  两个长的极像的少年,各自体验了对方生活的滋味——汤姆说自己不是王子,结果被认为疯了;爱德华说自己是王子,结果也被认为疯了。”马克吐温以巧妙的方式,让汤姆和爱德华尝到了对方生活的滋味。一直在当王子的爱德华,终于体验到了他的子民的生活——这么贫穷,这么痛苦;一直在当乞丐的汤姆,也体验到了他梦寐以求王子的生活——快乐但又没有自由。

  做王子真得要懂很多礼仪,而做惯了乞丐的汤姆并不懂得这些,他还是以乞丐的“礼仪”在皇宫中吃、喝、睡;做乞丐也真得要懂得很多“礼仪”,而做惯了吩咐人、指使人的王子爱德华也并不懂乞丐所需要懂得的道理,他也还是吩咐人,指使人。人民的生活是幸福的,快乐的,自由的,虽然辛苦了一点,但你又非常快乐,比富有而孤独的宫廷生活好多了;宫廷的生活是富有的,囚禁的,孤独的,虽然有许多人侍候你,但你孤独,富有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有来世,可以选择在世界中的地位,我还是要选择当一个老百姓,平平凡凡,快快乐乐。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12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这本书令我难以忘怀。

  四百多年前的英国伦敦,家家户户的屋子外面都挂着英国的国旗,整个城市都沉寂在兴奋中,期待着国王亨利八世的小王子诞生。“王子诞生了!”一瞬间,整个伦敦沸腾了。与此同时,伦敦桥附近的贫民窟里,一个穷苦人家也诞生了一个男婴,没有一个人来庆祝他的诞生。

  同学们,在你们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的念头?贫儿——汤姆就是这样一个爱幻想的人,他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变成尊贵的王子,他幻想得都快走火入魔了,连玩游戏都是“扮王子”。与此相反,王子——爱德华向往自由,不喜欢被条条框框所束缚。两人阴差阳错地互换了身份。贫儿汤姆在王宫里享尽荣华富贵,还当上了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四处流浪,尝遍了酸甜苦辣,亲眼目睹了民间的疾苦和国家的弊端,受尽了种种欺凌和嘲讽,还被别人当成疯子抓进了监狱。后来在武士亨顿的帮助下,王子爱德华终于回到了王宫,贫儿汤姆也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贤明的君主。

  汤姆和爱德华,这两个身份地位截然不同的孩子,一个是高高在上的王子,一位是卑贱的小乞丐。这段特殊的经历使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使王子体会到了民间的疾苦。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湖南卫视热播的《变形计》,里面的城市主人公与农村主人公互换身份,体验生活,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些城里的叛逆少年都幡然醒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我们不就是《变形计》中的城市主人公、《王子与贫儿》中的王子吗?我们拥有着这么优越的学习环境,不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吗?难道非得变成落魄时的爱德华才懂得珍惜吗?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13

  《王子与贫儿》出自于一位来自美国的大作家——马克· 吐温,也是他的代表作。故事描述的是出身在垃圾大院的贫儿——汤姆与出身在白金汉宫的爱德华八世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贫儿汤姆在王宫里享尽荣华富贵,甚至还当上了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正好跟汤姆相反,四处流浪、饥寒交迫……

  《王子与贫儿》是一部超著名的讽刺小说,背景是十六世纪的英国社会,以童话的形式描述了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同分而且长相完全相同的两个孩子——爱德华和汤姆。

  汤姆是一个爱幻想的小孩子,他爱幻想成一个王子:王子华丽的衣着,王子优雅的举止谈吐……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汤姆着迷。

  而后来,幻想成真,自己与王子换了衣服,从此生活开始改变了…

  爱德华八世在伦敦流浪街头,在好心人亨顿的帮助和关心下,经历了重重艰险,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白金汉宫。而汤姆在国王死后,当上了国王,不仅撤掉了一些残酷的法律,还避免了一些无辜的“犯人”。汤姆在良心的引导下,把王位让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废除了英国的严刑苛法,使他的子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部小说非常棒,幽默风趣,充满了作者对事物纯洁、善良、美好的向往。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14

  在《王子与贫儿》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有王子爱德华、贫儿汤姆、剑客亨利。这本书描写了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互换了位置,王子爱德华变成了穷小子。而贫儿汤姆则当上了国王的故事。

  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是美国人,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出生于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外出学艺。

  马克吐温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经历了美国从自由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时期。有作品:《竞选州长》、《镀金时代》、《傻瓜威尔逊》、《赤道环行记》……等等。被世人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王子与贫儿虽然取材于16世纪的英国。但批评的矛头却指向19世纪的美国。其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讽刺意味。

  这本书,我最喜欢一段话:“他的衣服全是好看的绸缎,浑身珠宝生光,腰间悬着。镶着宝石的剑和短刀,脚上穿着精致的长筒靴。后跟是红色的。通过这句话。我感受到了皇室的华贵。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我欣赏汤姆的好学、同情心,爱德华的善良和天真,亨利的助人为乐。这些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15

  这部书以16世纪英国的生活情况为背景,讲一个衣衫褴褛的贫儿汤姆康第和太子爱德华同时出生,相貌极为相似;他们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戏剧性的交换了服装和身份。汤姆登上国王的宝座,当了一国之主后,废除一些残酷的法律和刑罚,赦免了一些无辜的"犯人",颁布了一些合乎情理的命令;而王子爱德华则流落在民间,经历了君主专制统治下人民生活的种种困难。小说通过一个虚构的故事,生动的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生活的穷困和悲惨,反映了封建统治者的豪奢和凶残。

  大家听玩我说后,一定觉得很奇怪吧。马克吐温明明是美国人,为什么还写别的国家——英国呢?《王子与贫儿》虽然写得16世纪英国的事情,却是影射着马克吐温所处的现实环境,即19世纪资本主义的美国。

  现在,我真正体会友谊的力量,要不是爱德华和汤姆之间有友谊,变成了朋友,我想,那以后爱德华掌管国家时,一定没有更多的仁慈和和那与百姓们连在一起的生活经验吧。友谊真的很可贵!

  我也拥有很多的朋友,从小到大,我的人缘一直都很好。每天,朋友都陪伴在我左右,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学校,都有朋友陪在我身边,与我一起欢笑,那时候的我,从未有过孤独。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世界只有家、学校和琴行。一天的时间都被排的满满。在学校,还有拥有快乐,但回到家,我只有满满的作业和练到发酸的钢琴作业。在家里的琴房里,琴上只放满了厚厚的,一大堆的钢琴教材,在房间里,桌子上也只是堆积成"连绵不断"的作业山。

  每天晚上,当我在我的房间苦苦地在作业寻找答案时,窗外荡漾起一串串风铃般的笑声。那时的我,只是在回忆和担心。回忆以前的我,也曾拥有过一串串风铃般的笑声&hllip;&hllip;现在的我,成天只能呆在作业堆里,渐渐地,小区里的朋友也不来找我了。我知道,他们也和我一样在作业堆里痛苦的呻吟和挣扎,就因为这个,我们之间变得无比的疏远,彼此之间的友谊也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多想像以前一样,身边有朋友的陪伴,左右有友谊的气息,这种以作业和辅导班、特色班来束缚心灵的时代,什么时候可以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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