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5-08-29 10:39:15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事故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故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1

  1.事故名称(简题)____违章触电事故 事故编号:

  2.事故单位全称:_____电业局__农电所 地址_______

  3.业别: 供电企业 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 上级主管单位:___电业局

  4.事故发生时间20__年1月3日16时20分

  5.事故类别:一般人身事故 主要原因分析 违章作业,触电死亡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事故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20__年1月3日下午15时31分陈__口头安排王_、张__去东苑路与前瓦路十字路口拆解路灯电缆接头。张__开车拉王波到现场路灯控制箱后,王波下车后拉开控制箱内电源总开关,等修配厂工作人员来。此时陈__开车路过,看见路口交通指挥信号灯不亮(此信号灯电源接在总开关负荷侧),就问王波,王波说:“控制箱电源总开关拉了”,陈__说:“你去把控制箱电源总开关合上,再把其余三路控制路灯的电源开关拉开”。王波就去控制箱操作,陈__开车跟了过去,王波合上控制箱总开关,交通指挥信号灯就亮了。陈__对王波说:“你把控制路灯电源那三路开关拉开”王波侧身说道:“我知道了”。这时陈__看到交通指挥信号灯是绿灯,就开车离开了。由于路灯时间控制开关在合闸位置,下边西侧的一个开关也在合闸位置。(此开

  关正是王波和张__工作地段电缆电源控制开关)。王波就去和张__开始拆除路灯电缆导线接头绝缘胶带,胶带拆除后,张__用右手去摸拆开绝缘胶带的导线接头,被电击了一下,喊了声“怎么有电”往后退了一步,同时王波也趴在裸露的线头上。这时程_正好到现场送胶带,发现王波趴在电线上、立即拉王波的衣服把他翻过来,先拉王波左胳膊,使左手脱离电源,又发现王波右手也握着导线,又拉王波右胳膊使右手脱离电源,由于王波左右手分别抓住裸露的两根导线致使电流通过杜波的心脏,(两根导线间电压为220V)。在王波脱离电源后,程_立即对王波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 大约1-2分钟后陈__开车路过现场,看到不少人围观,就下车查看,看见程_在救治王波,陈__就和程_一起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8.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措施),执行人、完成期限以及执检查人:

  1)加强检修现场安全措施执行力的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避免不停电、不验电、不装设接电线(使用个人保安线)就进行工作。

  2)针对低压作业麻痹思想,展开学习。加大员工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9.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当事人王波、张__低压维修作业,未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拦(围栏)。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应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电变压器各侧的所有

  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而当事人王波、张__违章作业,王波工作中操作开关后、没有验电、使用个人保安线等安全技术措施,造成王波一人触电死亡。

  2)由于王波两手同时分别握住两根导线。以至于触电后,没有立即脱离电源。

  3)陈__未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中的.规定“任何人发现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未发现和制止王波、张__违反安规违章作业的行为。

  处理意见:

  依据闽电安监〔20__〕200号文件《______电力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的通知》处理如下:电工王波工作中,作为工作负责人,严重违章,停电时拉错开关、没有验电、使用个人保安线等安全技术措施,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应处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因杜波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电工张__违章作业,对安规学习不彻底,没有发现违章作业,负次要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0元。__农电所副所长陈__在工作现场让杜波合上控制箱总开关后,没有监督王波拉开路灯电源的三个控制开关,也没有检查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监管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款8000元。所长田__作为__农电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次要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8000元。

  10.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事故单位负责人:田__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负责人: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盖章: 日期:20__年 1月5日

事故调查报告2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工程概况

  ①事故项目名称:xxx

  ②施工内容:主体结构施工、内外墙装修等

  ③项目概况:建筑面积xx㎡,地下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地上由xxx层非超限高层和xx超限高层组成。

  2、事故再现描述

  经过事故现场勘察、现场证人证言得出事故发展概况:20xx年xx月xx日上午x点x分左右,项目部管理人员xxx发现凤凰美地xxx班组仓库发生火灾,随后火苗向临边房间蔓延,最终火势蔓延至整个仓库,xxx发现仓库起火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总指挥xxx,xxx立即将灭火人员分为两组,一组马上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另一组立即启动xxxx路消防栓进行灭火。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电话,经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消防部门全力进行扑救,火灾持续二十分钟,至7:30分火灾全部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xxxm2,直接经济损失约xxx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xx早上七点进入仓库取工具准备去上班,进入仓库后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编织袋上,xxx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仓库,离开仓库后编织袋开始起火,并蔓延至仓库夹芯板,导致仓库起火。

  2、间接原因

  ①xxx作为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吃烟头未熄灭后就随手丢弃。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疏于对班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识安全交底,仓库及仓库周围严禁携带火种。

  三、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

  ①尽管本次火灾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项目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②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③由项目经理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不留隐患死角,绝不能走过场。

  ④对生活区宿舍及库房进行全面排查,大功率电器一律没收,对使用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四、事故处理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对其他班组及管理人员再一次敲响警钟,对事故直接责任人xxxx罚款壹万元整,以儆效尤。

事故调查报告3

  一、事故单位:煤十矿

  二、事故时间:20xx年12月29日早班12时10分

  三、事故地点:新碱水脚井+108南二石门

  四、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事故伤亡情况:一人次工伤

  事故受伤人情况:受伤人刘石山,巷修工,在巷修过程中,由于顶板煤中大块矸石滑落,造成腰部挤压伤。

  五、参加调查分析人员:伍菁、段贤友、刘乔良、谭二用、谭永红、卢正德、廖伦喜、龙国荣、张芝善、龙伍国、刘付生

  六、事故发生经过:

  1、受伤地点基本情况

  新碱水脚井属煤十矿排水矿井,位于矿区南面,矿井为斜井,地面标高约在+440m水平,采用1.6m单滚筒提升绞车提升,斜井坡度280,原被水淹至+320m水平,从6月7日启动排水至今下降到一级落底道约在+75m水平,由于在+108水平有一中硐,巷道垮落严重,储存大量积水,经矿会议决定,采用包干形式进行巷修。

  2、事故经过

  12月29日早班,巷修队(属外包)由班长龙国荣,带领大工刘石山和推装车工张芝善、龙伍国、刘付生一共5人在新碱水脚井+108水平南二石门上山修理时,由于巷道被水浸泡后垮落严重,顶板矸石破碎,12时10分左右,刘石山在没有处理好顶板松矸活石前,站在巷道左帮清扒余矸时,被棚上突然垮落的一块约50kg的矸石挤压腰部,造成腰部受伤。

  七、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员工刘石山安全思想不牢,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管理制度,选处理棚上松矸活石,防范措施不到位,盲目作业,造成棚上矸石滑落挤压在腰部上。

  2、班长龙国荣带领本班人员未按巷修措施作业,现场确认不到位,进班未处理好安全隐患,盲目安排作业。

  3、巷道受水浸泡后,矸石松动,巷道窄小。

  4、安全员卢正德监察不到位,现场把关不严。

  八、事故责任划分

  1、班长龙国荣带领本班人员未按巷修措施作业,现场确认不到位,进班未处理好安全隐患,盲目安排作业。刘石山身为现场作业大工安全思想不牢,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管理制度,选处理棚上松矸活石,防范措施不到位,盲目作业。同为第一责任人。

  2、安全员卢正德监察不到位,现场把关不严,为第二责任人。

  九、安全防范措施

  1、全矿员工要深刻反思,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政令畅通,责任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杜绝冒险蛮干。

  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技术部门重新组织本矿员工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并考试,让每个员工做到心中有数,且能熟练操作,以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3、管理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现场作业场所变化情况,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现场生产。

  4、严细安全监察工作,安监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从严监察,发现隐患必须立即督促整改,严把现场安全关。

  煤十矿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2、安全员卢正德监察不到位,现场把关不严,为第二责任人。

  九、安全防范措施

  1、全矿员工要深刻反思,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政令畅通,责任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杜绝冒险蛮干。

  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技术部门重新组织本矿员工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并考试,让每个员工做到心中有数,且能熟练操作,以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3、管理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现场作业场所变化情况,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现场生产。

  4、严细安全监察工作,安监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从严监察,发现隐患必须立即督促整改,严把现场安全关。

煤十矿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事故调查报告4

  20xx年12月15日15时30分左右,由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的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安置房(又称“三凤雅苑”)项目Ⅱ标段,一台塔式起重机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65万元。

  事故发生后,宁波、余姚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和死者的善后处置工作,并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授权,余姚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府办、安监、监察、公安、工会、建设等部门和兰江街道办事处组成事故调查组,余姚市检察院应邀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救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及隐患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于20xx年初动工,由余姚市兰江街道城中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余姚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代建。该工程位于玉立路以西、谭家岭路以北,四明西路以南,由肖东路将其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分别称地块一(Ⅰ、Ⅱ标段)、地块二(Ⅲ、Ⅳ标段)。事故发生在Ⅱ标段,该标段建筑面积93889.7m2,工程合同总价21703.5万元,由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专业(塔式起重机)分包,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

  (1)余姚市兰江街道城中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兰江街道办事处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xx年12月,注册地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88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工商注册号:330281000100679,法定代表人:何小泉,经营范围:余姚市兰江街道辖区内城镇建设项目的投资、融资、开发,房屋拆除,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

  (2)余姚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xx年6月,注册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兰墅桥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工商注册号:330281000119229,法定代表人:应国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2.施工单位

  (1)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注册地址:绍兴市剡溪路48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580万元,工商注册号:330600000056225,法定代表人:王形,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编号:D133020103-12/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xx〕048432-15/2)。

  (2)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地址:余姚市玉立北路,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80万元,工商注册号:330281000088884,法定代表人:郭庆均,经营范围:建筑设备、起重设备的租赁、安装、维修、销售,持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编号:B3174033028101-4/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xx〕020785-2/2)。

  3.监理单位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9010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工商注册号:110108004727631,法定代表人:王卫星,经营范围:工程招投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持有国家住房和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编号:E111002169-8/3)。

  (三)事故设备概况

  塔式起重机,型号:QTZ40,20xx年8月出厂,淮安市力达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制造;设备备案编号:浙BC-T00271,产权单位: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主要技术参数:额定起重力矩40吨·米,最大起重量4吨,工作幅度47米,独立式最大起重高度为32米,附着式最大起重高度为100米。于20xx年6月安装(附着式)于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安置房项目Ⅱ标段,20xx年5月3日最后一次顶升,最终使用高度为72.5米,分别于20xx年6月、20xx年7月2次经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检验合格,安装、维修、拆卸和司机均由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负责提供。

  (四)事故设备拆卸作业人员

  1.李国武,男,四川省叙永县人,1981年9月出生,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员工、带班长,持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书(编号:浙B0512012000182)。

  2.李明红,男,四川省叙永县人,1979年9月出生,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持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书(编号:浙B0512012000180)。

  3.万大斌,男,四川省叙永县人,1985年8月出生,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持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书(编号:浙B0512012000187)。

  4.张贤春,男,贵州省毕节市人,1988年1月出生,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

  5.王文学,男,四川省叙永县人,1976年4月出生,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资格证。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李国武、李明红、万大斌、王文学和张贤春等5人到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安置房项目Ⅱ标段6号楼前拆卸塔式起重机,上午完成了4个标准节和最高层(第3层)附墙的拆卸工作。当天下午,李明红和万大斌两人有事离开工地。李国武带领王文学和张贤春继续拆卸塔式起重机,并叫来聂创参与作业。下午3时左右,李国武、王文学、聂创、张贤春4人登上使用高度为62.5米的'塔式起重机,开始在距地面高度约58米处作业。他们在未吊标准节(调节平衡)的前提下,采用移动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上的小车(空车)调节了臂架平衡后,将塔式起重机的第5个标准节从塔身上拆下并推到外套架引进平台上,随后开始进行外套架的回落作业。在第一步回落过程中,他们发现臂架有轻微失衡并影响外套架的顺利回落。在完成第一步回落并扣好外套架左右2个爬爪后,他们对臂架再次进行调平衡。下午3时30分左右,在第二次对臂架进行调平衡时,他们直接将放置在引进平台上的标准节吊出,随后移动小车位置调节臂架平衡,由于操作失误, 未按要求控制小车位置,小车吊着标准节一直往前开到了幅度大约37米处,致使臂架严重失衡,爬爪从标准节顶升支板上滑落,塔式起重机发生倒塌。李国武和聂创从高处坠落至地面,张贤春从外套架操作平台逃入塔身标准节内避险后逃脱,王文学被困塔式起重机标准节折弯处。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该工地现场的其他人员立即拨打了110、119、120电话,迅速开展现场施救,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概况。接到事故报告后,余姚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市政府和兰江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救出李国武、聂创和张贤春3人后,立即用120急救车送医院救治。为营救被困塔式起重机标准节折弯处的王文学,成立了由60多名专业救援人员组成的救援工作组,并从周边市、县调集了大吨位的汽车起重机数台,但因塔身结构损坏严重、自然风力较大影响登高救援作业等原因,救援工作持续到16日上午8时。受困者王文学被救出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三、人员伤亡情况

  李国武、聂创、王文学3人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张贤春轻伤。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没有将塔式起重机回转机构下支座与标准节顶部固定,仅依靠爬爪受力的情况下,移动小车进行标准节吊运和臂架平衡调节,且小车移动幅度过大,致使臂架严重失衡,爬爪从标准节顶升支板上滑落,塔式起重机外套架以上部分失去可靠支撑后倒塌。

  (二)间接原因

  1.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严。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长期未实际到岗;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编制,且审核、审批流于形式、把关不严。

  (2)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安全员、指挥员、司机等未按规定配备到岗。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

  3.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监理责任。对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和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

  4.余姚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检查不到位。

  5.余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未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6.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下属单位余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履职情况督促不力,对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混乱的现象失察、失管。

  7.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该项目建设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

  五、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等级为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中已死亡免于追究的责任人员

  李国武,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员工、带班长,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带领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二)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责任人员

  1.郭庆均,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正确履行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冯顺信,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员,未正确履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对塔式起重机拆卸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朱国林,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员,未正确履行监理员的工作职责,对塔式起重机拆卸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建议予以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

  1.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安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3.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4.余姚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5.王形,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有效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6.刘尔亮,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有效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7.陈海强,余姚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有效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8.王金萍,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未履行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工作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9.宓侠峰,违规出借建造师资质给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建议予以行政问责的责任单位和人员

  1.王琳莹,余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科第3监督小组组长兼该项目监督员,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辞退。

  2.龚伟卫,余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徐彭余,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科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议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4.宋文钦,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予以诫勉谈话。

  5.罗旺文,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予以诫勉谈话。

  6.建议责成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向余姚市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7.建议责成余姚市人民政府向宁波市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余姚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部门和岗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大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力度

  建设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规范建设市场。督促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系数较高的施工项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余姚市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余姚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5

  一、调查背景与事故描述

  20xx年4月21日,品保部的质量员在内部检查中发现H1340—411—421(40A)的外板上有两处人为开孔,且其中之一已经影响到母材,导致了较大的质量隐患,并对施工队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调查细节及经过

  经过内部调查,发现事件经过如下:奉董施工队在申请射线检测报告时,正值连续阴雨天气,由于PSV分段的舱室狭小,舱内积水严重,影响了拍片。为尽快排水,施工队的主管临时指派人员进行排水,而采取的方法是直接在外板上开孔,同时操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割伤了母材。

  三、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分析:

  奉董施工队为了快速赶工,选择在外板上直接开孔以便排水,而且操作人员的技能不足,导致伤及母材。

  2、具体原因分析:

  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追求生产和报验进度,反映出施工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质量的重视程度不够;

  错误的排水方式,在外板缝隙直接开孔是不允许的,且伤及母材造成了显著的质量隐患;

  质量4M1E分析图如下:

  方法不当

  质量意识不高

  人员技能不足

  四、事故反思与思考

  针对此次事故,我们提出以下问题:

  1、施工队为何在施工中随意开孔,且是在主焊缝上?

  2、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明确遵守质量规范?

  3、作业区是否有相关问题的处理记录?

  4、为何该问题拖至品保内检时才被反馈?

  五、处理措施

  1、立即实施措施:

  根据设计规范及船东、船检的要求,劳务队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品保进行超声检测确认。同时,作业区内需对此问题进行全面宣传和学习,确保培训记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施工队在此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认错态度,并积极进行修正,以确保顺利报验。同时对奉董施工队进行通报批评,扣除月度质量考核分数2分,若再有类似行为,将加重处罚。

  长期预防措施:

  1、统一思想,提升质量意识。加强劳务队及作业区内的`质量观念,严禁粗暴施工,杜绝将其它地方的不当操作带入厂内。

  2、针对此次事件,所有施工队和现场管理人员应引以为戒,严格禁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如果班组下达在焊缝上开孔的指令,则将对此班组进行处理;如果是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则将对其进行处罚,金额为500—1000元/次。

  3、此事故报告将作为其他施工队的培训和学习教材,作业区需留存学习记录并有人员签名。

事故调查报告6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地址:xx市xx区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事故发生时间:x年xx月xx日x时x分

  4、事故地点:x x厂房内

  5、事故类别:

  6、事故原因:x年xx月x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 x、王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导致金属支加侧倾,

  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事故调查组x年xx月xx日

事故调查报告7

  一、事故发生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8点20分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东北矿段410水平北头掘进面

  三、事故类别:重伤

  四、伤害人及伤害情况:伤害人:,男、1983年8月4日出生,恒华公司出渣工。伤害部位: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五、事故经过:xx年xx月xx日上午早班,出渣工、两人于7点20分到达413水平风机开关处,对410水平北头掘进通风作业后,于8点20分左右再进入410水平北头掘进面,同时对前班卸下的一节风筒布进行对接和喷水,和发现空气不好中毒后,两人跑至410水平北头架棚处,无法走动,躺在巷道内,继续往外跑,此时管理人员准备进入工作面时发现,将其二人抢救至410水平掘进口处,后送大田民生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前列腺轻度增生;

  六、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造成该起事故由于410水平北头掘进面弯道过多,形成四方形、且距离较远,通风效果差,空气不流畅,死角过多,导致事故发生。

  七、防范和整改建议:公司应改进作业面通风布局,410水平北头掘进面弯道过多,改为直道巷道,安装通风局扇。

x有限公司

  xx年x月x7日

事故调查报告8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三、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四、发生事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五、发生事故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六、事故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七、伤(亡)人员情况:

  八、事故经过: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点__________分工作时间内,在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车间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事故(要详细叙述发生事故的过程),致使申请人__________部位受伤。申请人受伤后,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时_____分(与初诊病历时间相同),到______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与医院诊断证明书完全一样)。

  九、事故分析:_________________

  十、整改措施: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调查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事故调查报告9

  一、事故基本情况

  单位:机运队

  时间:9月6日16时05分

  地点:主运大巷750米处配电点

  原因:在皮带启动时,供抱闸开关负荷侧接线腔内由于电缆相间绝缘损坏,造成相间短路,接线腔内引起电弧,同时造成开关电源侧接线柱短路,瞬间,短路电流较大,造成馈电开关电源侧相间击穿,造成电源侧电缆短路,导致中央变电所12#高爆开关过流二段跳闸。

  伤亡情况:无

  直接经济损失:一台KBZ16-630馈电开关接线腔烧毁,一台QBZ-80电磁启动器接线腔烧毁。

  二、事故详细经过

  20xx年9月6日下午16点05分,主运大巷皮带司机王小瑜汇报:皮带无法运转,1140馈电开关跳闸。中央变电所吕涛汇报:井下12号高爆过流跳闸。

  16:30分,机运队党少敏与陈乾军赶往中央变电所,现场对12#高爆(供掘进)进行闭锁、挂牌处理,并准备好各类相关绝缘用具。 16:40分,机运队党少敏与陈乾军赶往主运大巷750米配电点,进行现场分析和故障诊断。

  17:00分,通过开盖检查及工具测量,确定1140V馈电开关接线端电源侧已明显烧损、负荷侧同时受到较严重的电弧损坏,控制回路一切完好无异常;1140馈电供抱闸使用的80开关接线端经开盖检查发现电源侧已明显烧损,负荷侧同时受到较严重的电弧损坏,控制回路一切完好无异常;1140馈电供80开关的`连接导线多处受到损坏,有明显的崩口处,但未发现短路点;1140馈电电源侧连接导线接线端内明显损坏,但其他位置完好无损,经摇测该线路正常。

  17:10分,联系队组值班队长和调度室,要求从地面领取一台630馈电开关及80真空开关和10米6平方电缆线入井。

  17:30分,分析故障原因后,经陈乾军对变压器对1140馈电的输出线进行拆除后,由党少敏审核后,联系中央变电所对变压器进行试送电,运行5分钟观察高爆开关一切数据正常,变压器运行正常。由党少敏在变电所进行拉闸操作,并停电、挂牌。

  17:40分,拆除损坏的电缆,并重新做头。

  18:30分,损坏开关拆除完毕。

  18:40分,新馈电和真空开关到位。

  18:50分,损坏开关升井。

  20:50分,所有线路恢复供电。

  21:20分,馈电及真空馈电各项整定调试完毕,主运大巷皮带起车。

  三、事故原因分析

  在皮带启动时,供抱闸开关负荷侧接线腔内由于电缆相间绝缘损

  坏,造成相间短路,接线腔内引起电弧,同时造成开关电源侧接线柱短路,瞬间,短路电流较大,造成馈电开关电源侧相间击穿,造成电源侧电缆短路,导致中央变电所12#高爆开关过流二段跳闸。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包机责任人王润生,日常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隐患,负主要责任,对其给予500元罚款。

  2、机运队长张志伟,日常管理不到位,配电点管理松懈,负主要管理责任,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3、机运队长党少敏,现场管理不到位,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4、机电科长王爱国,监管不到位,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

  1、此次事故进行全矿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加强配电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加大日常检查力度。

  3、对于750米处机电硐室,制定相关制度,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4、硐室周围加设栅栏、上锁,钥匙由专人进行保管。

  5、加强职工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6、重要配电点专人专管,制定专项的巡查和检修计划,加强日常巡检工作。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现场照片

  调查人员(签字):

  现场照片:

  KBZ16-630馈电开关接线腔 QBZ-80启动器接线腔

事故调查报告10

  编号: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 故 名 称: XX厂“1.23”李X重伤事故

  填表单位(盖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厂

  审核人:

  填表时间: 20xx年2月4日

  一、企业详细名称:XX化工一厂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XX路X号 企业委托法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邮编XXXXXXX

  二、企业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国民经济行业:石油化工行业 隶属关系:中央在京企业 直接管理部门:中国石化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地点:XX厂低压车间分离干燥区(Ⅲ区) 五、事故类别: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能力意识薄弱。

  七、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经济损失:待计

  十、事故经过: 低压车间职工李X上第二个中班李X按规定对低压装置(Ⅲ)区进行正常工艺巡检。23日0时5分,当从二楼离心机巡检完,沿安全扶梯下楼后准备去B线干燥机巡检时,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组人员立即将李X送往医院后转至北京积水潭医院就诊。经医院确诊为右腿胫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压车间操作工李X,在经常行走熟知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巡检时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压车间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对本单位现场作业环境危害因素认识不足,事故发生地点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电缆沟盖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没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使职工在上岗工作中应具备良好安全行为准备不够充分是事故发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李X安全意识淡薄,处于经常行走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并在全厂通报批评。

  (2)、事故当时车间值班人员赵XX以及事故当日(1月23日白天)车间值班人张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时上报,甚至在厂值班调度会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迟报,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分别扣除赵XX和张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3)、低压车间领导班子职工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节前职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细,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特别是未能及时上报事故,加大了事故处理的难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对低压车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①.扣除车间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②.扣除车间书记付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③.扣除车间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4)、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低压车间1月份综合奖金。

  (5)、安全环保部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安全环保部1月份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安全环保部1月份综合奖金。

  (6)、副厂长温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75%。

  (7)、厂长马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8)、党委书记刘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事故调查报告11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发布了山西石港煤业“3·2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3月25日3时50分56秒,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港煤业)15210 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

  20xx年3月27日,成立了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2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事故直接原因:15210 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存在小断层,构造煤发育,多重应力叠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急剧增加;预抽时间短,瓦斯抽采不达标,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未能消除工作面前方煤体的突出危险;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未能有效辨识工作面存在的突出危险;综掘机割煤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造成作业人员缺氧窒息死亡。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28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2人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措施,26人被晋中市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12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区**镇**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

  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和保洁员余**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 :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文**老师和保洁员余**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

  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学校

  20xx-9-14

事故调查报告13

  为了了解事故具体情况,防止工伤事故再次发生,经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受伤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进厂时间:在相关项目前打“√”:

  事故类别:口意外事故口违规操作口个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机械故障口其他xxx伤害原因:口机械伤害口物品伤害口刑事伤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xxx

  伤害状况:口划伤口烫伤口扭伤口压伤口骨折口断指□截肢□永久伤残口死亡口其他xxx

  伤害部位:口肢体口头颈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肤口中毒口其他xxx

  伤害程度:口轻微口轻口重口其他xxx

  医疗费用xxx:元

  医疗部门诊断意见:提供的治疗:口缝合口吃药口其它

  工伤假:xxx天(具体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时至20xx年xx月xx日xx时止)员工的正常工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时间:□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时从事的工作:xxx

  x列出使用的工具:xxx

  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活动是否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有□没有

  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是□否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反标准程序进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导致危险状况存在的因素。请在相关项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状态:

  □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员工没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机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xxx

  2、不安全行为: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员工没有遵守工作程序;

  □没有检查机器导致未能发现危险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不安全装束;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安全装置失效;

  □机器或工具的质量导致危险状况;□没有正确的'使用机器或工具;□管理人员没有发现或预测潜在的危险状况;□管理人员未能采取正确的行动来纠正已知的危险状况;□主管没有发现或纠正违反工作程序的行为;□没有明确主管对安全的责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责任;□其它:

  3、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作业场所杂乱

  □作业场所狭窄□地面滑□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贮存方法不安全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其它:

  (二)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劳动组织不合理;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其它

  三、事故责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防止再次发生的建议:

  □增加培训□修改程序□维修□调整设备□增加防护或安全装置□厂房管理□修理设备□监督□个人防护用品□改进照明,通风等设施□其它:行动计划详述:不知妥否,请领导斟酌,批示为盼!

  附事故结案归档材料。

  报告人:xxx

  审核:xxx

  批准:xxx

事故调查报告14

  20xx年5月18日22时许,xxx市xxx职业培训学校发生火灾,无人员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x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xx市人民政府组成“5.18"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xxx市xxxx职业培训学校为民办学校,负责人xxx,办学类型为计算机操作员、焊工、车工,发证机关是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号为xx劳社技【20xx】4号,有效期20xx年7月1日xx20xx年12月31日)。该校位于xxx路2789号,路西临街楼房,南北走向,建筑属二级耐火建筑。该校办学场所系租赁,出租单位是xxx市东郊供销社。东郊供销社建筑用途及分布:一楼为门面房分别承包给6个商户,二楼至四楼及五楼一半被xx培训学校租用,二楼为车床操作间、储藏室、办公室、电教室,三楼为焊工操作间和教职工、学生宿舍,四楼及五楼一半为教职工、学生宿舍,五楼另一半为东郊供销社办公室。东郊供销社法定代表人xxxx,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经营范围是百货、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杂、糖酒、纺织品、五交化、民用建材(经营范围没有场地租赁)。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5月18日22时许住在三楼的培训学校职工xxx刚躺下准备睡觉,闻到有烟味就穿上衣服下到二楼车床操作间查看,推开操作间门发现有火光和浓烟后,立即上三楼叫司机和学生并到一楼让值班人员把大门打开,让人员到临近消防一中队报警。当时楼上共有师生26名,听到呼喊后有部分师生跑到楼下。xxx市消防一中队接到哨兵报警后,立即出动水罐车三辆、抢险救援车一辆,官兵22人赶往现场。22时33分,经过15分钟紧张有序的抢救,剩余被困人员被安全营救,23时10分,火势被完全扑灭。

  经调查,着火部位位于车床操作间东北角的木质隔断墙,该操作间北墙靠东侧摆放有木质柜子一个,木质柜子西侧有一木质门,靠操作间东墙有木质储物柜12排、靠储物柜停放有一辆自行车、操作间靠南墙自东向西有5个台式车床、靠操作间北墙有2个台式钻床和4个台虎钳。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0余平方米,其中储物柜烧毁2排、木质柜子部分炭化、木质隔断已完全炭化。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00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询问单位当事人和现场勘查,该火灾系电路老化发生短路起热,引燃木质隔断而发生的。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单位责任

  1、xxx市xxx职业培训学校,其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食宿场所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东郊供销社超范围经营,将场地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形成“三合一”场所。同时该单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要求对承租其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建议魏都区政府对其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有关人员责任

  1、xxxx,作为xxx市xxxx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重经营轻安全,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xxxx对此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根据《xxx省消防条例》第50条,对其予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已执行)。

  (2)xxx,男,汉族。20xx年10月至今,任xxx区文会办事处安监站站长,负责辖区办事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诫勉谈话。

  3、xxxx,男,回族。20xx年12月至今任xxx区文会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20xx年7月至今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对事故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4、xxxx,男,汉族。20xx年2月至今任xxx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负责人(副科级)。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教训

  这次火灾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我们必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一是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未把“预防”放在第一位,在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一些单位在工作中,没有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忽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现场管理混乱,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仍然很多。三是xxx市xxxx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没有制定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教育不够。四是各级的安全教育不够。近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各种安全宣传活动,但从多次发生火灾事故来看,都存在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缺乏安全基本常识,不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问题。

  六、事故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但教训十分深刻,如果发现和救援不及时,势必酿成重大消防事故。为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各单位要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健全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督促学校、旅游、文化娱乐、商场、宾馆、高层楼宇等人员密集场重点开展“三合一”、“四合一”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上述场所和企业中存在的火险隐患。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严格民办学校许可证审批手续。同时,按照《xxxx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由本部门颁发办民办学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给予取缔。

  (四)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四合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厅、剧院、医院、学校、网吧、庙宇、教堂、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搞好火灾高发时段、防范薄弱时段的执法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从严从细,不留死角。

事故调查报告15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地址:xx市xx区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

  事故发生时间:x年xx月xx日x时x分

  4、事故地点:xx厂房内

  5、事故类别:

  6、事故原因:x年xx月x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xx、王x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xx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x从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x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竹梯砸倒,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架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事故调查报告12-01

事故调查报告07-08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10-07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11-04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10-12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09-01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09-25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01-03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2-22

事故委托书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