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12 16:03: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锦集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锦集5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xx]26号)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证居住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xx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通知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xx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为准。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二、 登记时间及信息登记范围:

  登记信息时间为:6月23日---6月24日

  6月23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未来城、盛世花城、新东方花园、海信慧园、茗筑美嘉、新生活家园、理想家园、鑫苑国际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3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牛旺居、徐家居、草山岭居、聚鑫旺园、沁园新居、明湖白鹭郡、祥泰新河湾、三庆汇德公馆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4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会展香格里拉、丰奥嘉园、贤文小区、中铁汇苑、康桥颐东、省委组织部宿舍、济南二职专奥体中路校内宿舍、黄金时代、雅居园小区、国华印象、龙园小区、中海天悦府、万科麓山、万科金域国际小区、机床四厂宿舍、小鸭集团宿舍、石化园、警察学院宿舍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4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北胡灏苑(北胡村安置房)、南胡花苑(南胡村安置房)、兴旺家园(小汉峪村安置房)、汉峪新苑(大汉峪村安置房)、中铁逸都国际、涵玉翠岭小区、省直机关宿舍、鲁邦·奥林逸城、奥龙官邸、东荷苑小区、晨曦家园、玺园、舜奥华府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三、登记地点

  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高新区凤凰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东南,可乘坐123 、87公交车在天辰大街东首站下车,路东即是。)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 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 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

  居住证(暂住证)且满一年(截止20xx年8月31日)。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 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 (1)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

  (2)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

  温馨提示:

  1. 截至20xx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五项资料标准,五类材料俱全;满一年指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 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4. 居住证(暂住证)、务工证明提供单方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若提供出监护人双方材料可加分。

  5. 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证视为无效。

  6. 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

  见》(鲁教基发)(﹝20xx﹞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8.因高端人才实训基地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济南高新区教育局

  20xx年6月20日

工作方案 篇2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工作决策部署,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足额计取(含施工扬尘防治在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

  2.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工程实施总承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3.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治理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向住房建设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施工现场的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2.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时应当洒水抑尘,并使用密闭式串筒或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或焚烧各类废弃物。

  3.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其他裸露的场地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绿化等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时清运,场内暂时集中堆放的应当采用密封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建设的,应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4.严格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5.完善土方开挖、拆除工程防治手段。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遇有5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6.加强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手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封闭围挡、警示标志,定时洒水喷雾降尘清扫,定时清理排水系统,施工泥浆采用密闭容器存放,不得排入市政管道,要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7.加强渣土和城市建设垃圾运输、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环节管控。搅拌厂区应采取覆盖、封闭、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搅拌楼生产应当实施封闭并采取防尘措施。搅拌站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混凝土、渣土和城市垃圾车辆应当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中滴、撒、漏。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应急响应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全面控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污染。力争20xx年底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100%编制到位,基本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扬尘治理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之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全面启动扬尘治理工作。

  (二)落实措施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全面落实项目扬尘防治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扬尘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并曝光项目和有关负责人不良行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成对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工作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扬尘工作总结报我厅建管处(联系人杨超,)。我厅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季度督查对各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扬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部署,立即行动。切实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联络,协助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综合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的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落实行政区域内的行业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切实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100%编制到位。

  (二)严格执法监督。强化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工作,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认定上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社会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

  (三)完善应急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当地环保、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大气污染、气象信息。根据当地政府发布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等级预警响应,及时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急响应措施,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对所辖县(市)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问责,并函告当地政府。

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大力推进我镇统筹城乡发展及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20xx年全镇启动建设7个一般自然村新农村建设村点(详细名单见附件2)。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配套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1、编制建设规划。以村为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点规划,重点做好村庄整治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实现村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侧、住整洁房、居优美村”目标。规划要预留发展空间,使村庄能够建成农民永久居住点。

  2、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积极开展筹资筹劳工作,建设点通组路、通户路硬化率达100%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100%以上,水冲厕普及率100%以上,无破烂旧房和人畜混居。

  3、公共环境建设。重点开展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及拆除破旧栏厕等“三清一拆”工作,搞好垃圾处理和村庄绿化等。生活垃圾实现专人收集、转运或集中处理,保洁制度完备,村内干净整洁。

  4、活动场所建设。根据村庄规划和现有条件,充分利用空地和空闲房屋,建设理事会办公及村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如图书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广场等,丰富村民文化体育生活。

  5、“一村一品”培育。有产业基础特别是有特色产业的村庄,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积极培育专业大户,推进合作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考评办法

  设新农村建设工作考评分值100分,按照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由镇新村办按照“一支队伍、一把尺子”要求组织人员,到点逐项逐户核实工作进度,并定期通报结果,详细考评标准及内容见附件1。

  三、考核措施

  1、召开流动现场会。以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在5月30日和9月xx日两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进度为依据,召开两次流动现场会。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分别到工作进度最好和最差的两个村召开现场调度会,工作好的介绍经验,工作差的作出检讨说明原因。5月30日前的工作重点是理事会组建、管理规划和环境、厕所整改;9月xx日前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工作。

  2、注重平时考核。从4月份开始,对各村点实行一月一考评制度,由镇新村办工作人员按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排位。对连续两次倒数第一或连续两个月无工作进展的村,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对村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第三个月仍然倒数第一或无工作进展的,对村书记给予组织措施处理。同时,视全镇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工作落后的村进行书面通报批评。每通报一次在村级目标考评总分中扣5分。对在年终考评“三改”未达100%的村点给予一票否决,取消年终各项评先评优。

  3、实行重点扶持。对在4月30日前达到准入条件的村,即完成三清一拆、成立理事会及有理事会办公场所,镇政府将预先拨付2万元启动资金。5月30日前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不予拨付启动资金。对工作积极、进度较快且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的建设点,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资金倾斜,重点打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是我镇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各点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迅速启动三清一拆三改等工作。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了抓好建设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驻村包片的原则,每个村点明确了抓点领导和干部(详见附件2)。各抓点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建设点,真正沉下去,督促指导好建设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创新创特,打造亮点。各建设点要结合各点实际和特色,围绕新型社区、精准扶贫、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科学布局,创新创特,打造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大雨、大雾、大风、大雪、雷电、高温、冰冻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巨大,极易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或因自然灾害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研究和把握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做好极端天气预测预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的预研预判,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大局稳定。各乡镇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常抓不懈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极端天气条件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研预判工作机制,充分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的预研预判工作,对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易发生各类险情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要制定预案,提早准备,落实措施,强化防范,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煤矿要重点做好汛期塌陷裂缝、天气变化异常引起的瓦斯变化、提升系统等隐患排查,防止地表水害淹井、瓦斯突然异常、提升防坠器失灵等险情发生。

  非煤矿山要重点做好汛期淹井、山体坍塌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尾矿库、石油天然气管道巡查排查力度,防止淹井、坍塌、溃坝、爆裂等险情发生。

  道路交通要重点做好客、货运输企业车辆在路滑、能见度差等天气状况下隐患排查,加大对重点线路、危险路段、危旧桥梁等隐患排查,严防车辆侧翻、相撞、追尾及桥梁垮塌等险情发生。

  在建工程要重点做好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隐患排查,严防坍塌、透水、高空坠落、火灾、触电、高温中暑等险情发生。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重点做好对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等环节的隐患排查,防止雷击、火灾、爆炸、爆裂、泄露等险情发生。

  旅游行业要重点做好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园的电瓶车、游船、缆车、索道等运载工具及大型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严防车辆伤害、高空坠落、沉船等险情发生。

  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及隐患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水务部门等要加强对城市供排水管道及设施、供气管道、污水处理等隐患排查,加大对户外广告牌等巡查力度,严防管道爆裂、排水堵塞、井盖缺失、高空坠物等险情发生。

  除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外,教育、电力等其它行业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针对极端天气特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结合极端天气条件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和影响,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三、工作开展方式及方法

  各乡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在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产的停产,该撤人的撤人。

  各乡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极端天气条件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制定和完善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力争将灾害和事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四、总体要求

  各乡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指定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导,分管领导要密切配合;要把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责任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排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险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想做事、能做事、善做事、做成事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并报教育局同意,决定在校内实施竞聘部分中层干部助理岗位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对学校中层管理机构调整、重组,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国斌

  组 员:张 建、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杨建华、刘小平、严秋明、

  姚爱萍

  三、岗位设置

  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2人;

  教 导 处:主任助理1人;

  总 务 处:主任助理1人。

  四、竞聘范围

  我校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教师。

  五、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工作实绩明显。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群众信任度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有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或具备江都区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者。

  6.竞聘者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业绩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六、聘任程序

  1.制定并公布方案(7月27日)

  2.公开报名(7月27日---7月28日)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学校举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聘。

  3.资格审查。(7月28日---7月29日)

  按竞聘上岗的条件,竞聘领导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竞聘人员。

  4.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7月29日上午)

  (1)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3—5分钟。

  (2)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测评。

  (4)最终结果按全体教职工测评得票比率与竞聘领导小组测评得票比率各取50%的方式确定。

  5.组织考察。(7月30日)

  根据测评结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

  6.聘任备案。(8月1日)

  竞聘上岗人员,由校长颁发聘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七、职位管理

  1.中层干部助理聘期原则上为一年。任期届满后,由学校具报告教育局人事科申请考察批复。

  2.中层干部助理实行免职制度,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学校考核小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明显不适应岗位需要,学校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3.中层干部助理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对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校认定不胜任的,在免去职务的同时,不享受岗位津贴。

  4.在机构重组和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助理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不再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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