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11 08:03:0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汇编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工作方案汇编5篇

工作方案 篇1

  学困生教育是我们教学工作中的重点,也是教学工作中的难点。本着不放弃一个学生的教育原则,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更应侧重学困生,研究学困生,转化学困生。为此,本学期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1、 抓牢语文基础知识的积累,抓住诗词背诵。

  2、选择一些浅显有趣的课外读物,想办法培养这些学生的阅读兴趣,让他们因为爱读书而爱学语文。

  3、 根据学生实际,把教学的步子放小,把教学内容按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分解成合理的层次、分层推进。及时反馈,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矫正并调节教学进度,从而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避免课后大面积补课。

  4、坚持多鼓励,少批评。

  5、建立家校教育“互联网”。利用教学开放周这一契机,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经常与家长联系,建立家校之间的联系的立体网络,对学生每取得的一分进步都及时告知家长,争取家长们的配合。

  我们相信只要有家长的支持、同学们的配合,我们的“转差”工作一定会做好。

工作方案 篇2

  服务业(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全面摸清第三产业家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对县第三产业进行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全县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所有行业中达到限额以上的企业、达到限额以上的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标准:批发业年营业收入20xx万元以上,零售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二)清查房地产业资质以上企业及在外地注册的县内房地产企业。

  (三)清查重点服务业企业。具体对象为:一是年末从业人数达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企业;二是年末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企业。

  二、第三产业行业主管单位及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标准,第三产业共涉及国民经济14个门类、46个大类、193个中类、431个小类行业。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xx年底我县第三产业共有法人企业472家,目前已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房地产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2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统一核算、信息共享的原则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第三产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道路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交通运输中转货场等仓储业、物流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中的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驾校等相关企业。

  (二)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法人快递公司和个体快递公司代理商。

  (三)县商务经信委:负责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及贸易经纪和代理、典当业、会展业及服务外包、企业管理服务、批发零售企业中的物流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企业中的物流业等相关企业。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技术,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治理业中的水污染治理等相关企业。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企业。

  (六)县旅游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游览景区管理等相关企业。包括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及农家乐。

  (七)县公安局:负责安全保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及其他安全保护服务等相关企业。

  (八)县民政局:负责居民服务业中的婚姻服务和殡葬服务等相关企业。

  (九)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新闻出版业、录音制作,广播、电视、电影与信息传输业中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文化艺术业、娱乐业、文化产品出租业、体育等相关企业。

  (十)县工商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县场管理、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等相关企业。

  (十一)县质监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质检技术服务等相关企业。

  (十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店的销售等相关企业。

  (十三)县卫生局:负责各民营企业医院等。

  (十四)国税局:配合各部门做好清查工作。

  (十五)地税局:配合各部门做好清查工作。

  (十六)督查室:负责督促清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形成专项通报。

  (十七)现代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协助推进清查整体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动态管理清查企业清单,及时向行业部门反馈新增清查企业信息。

  (十八)各乡镇及社区:配合各行业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清查工作。

  三、清查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的清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归本部门管辖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后附清单),并做好日常监测。除了对清单中的企业(数据均为20xx年底)核查外,还要加大对20xx年以来新增企业的清查力度,对已经达到规模以上能入库企业,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申报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供资料报县统计局;对还未达到规模的企业要跟踪服务、加大培育力度。

  (二)加速推进属地注册工作。及时做好贸易业大个体及产业活动单位变更为法人企业的工作,工商、税务、商务、统计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行业限上个体、产业活动单位的走访调查工作,多渠道勘查瞒报、漏报的限上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必须注册为法人。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清查力度,凡在我县有开发投资项目的外地房地产企业(分公司),必须在我县注册为法人企业。

  (三)努力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对已经由行业主管机构统一管理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如快递公司、网吧、农家乐等),由管理机构作为法人企业申报入库,填报行业销售额(营业额)。没有统一管理的专业县场、商贸、餐饮专业街必须实行集中管理方式,由管理机构统一上报销售额(营业额)。

  (四)加强对清查企业的入库统计工作。对清查出的法人单位或大个体(产业活动单位),在工商、税务、商务经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必须于5月25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申报入库所需资料报县统计局。

  法人企业申报入库所需资料如下:

  1.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批发和零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1),最近1个季度的《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仅由所经营商品的品种在本表商品目录内的企业提供)。

  3.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4.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大个体户申报所需资料: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清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做好清查前的准备工作(5月16日—17日)。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清查工作方案,启动清查工作。

  (二)实地核查(5月18日—27日)

  一是建立行业部门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行业、谁负责统计”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附表中所列单位以及20xx年后新增单位一一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营业面积,核查结束后根据核查结果及时提供达到规模以上企业信息。

  二是关于核查过程中需要删除的企业。对于因关闭、破产、无法联系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填报的企业,需要写出具体说明和原因。

  三是关于营业收入达到限额(规模和资质)标准,而无法正常入库的企业,需列出企业具体名单,说明原因。

  四是关于核查过程中的新增企业,属于调查行业范围且营业收入规模在行业划分界线之上的企业,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配合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手续。

  (三)督查阶段(5月20日—30日)。5月26日起,县督查室、现代服务业办公室对各部门清查情况进行督查。5月28-30日,县人民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县进行督查,实地核查相关企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第三产业企业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专人从事此项工作,确保清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清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于5月18日18:00前报县县统计局。

  (二)坚持依法统计,保证数据质量。此次不仅要高效完成清查工作,而且要确保基层企业的调查数据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清查资料,除了按照统计制度、从联网直报程序审核等要求对调查单位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以外,还要充分利用相关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查询波动异常的数据,把好企业源头数据质量关。

  (三)明确目标,提高效率。各单位要根据清查方案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并于5月28日前将清查的名录库数据资料、清查工作总结报县统计局梳理汇总后,报县统计局。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源县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我院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一、 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总体目标:通过在我院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使全院职工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我院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措施,惩处违法违记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基本要求: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建立我院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 组织机构

  为组织实施好自查自纠工作成立领导组

  三、 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一) 认真开展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全体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通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与有关文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形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 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沁源县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查找下列突出问题:

  1、 查找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

  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 查找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3、 查找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收受红包等行为。

  (三)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1、 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 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或免与处分。

  3、 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四) 认真搞好整改

  要将整改工作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

  四、 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xx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xx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保证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开展,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旅游部门也要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工作方案 篇5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增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增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增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增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增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增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增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增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增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增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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