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0-05-21 00:01:4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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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不锈钢酸洗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甲方内,并挂靠甲第一条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酸洗资质,同时依托…..公司及甲方做不锈钢酸洗的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甲方的部分土地,并建造厂房,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不锈钢酸洗设备标准及规模进行投资构建(具体设备的数量、型号等见附件一);

  3、本合作项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资总额约为1500万元,建设一条加工125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20xx年8月于之前完成,月产量达到1.2-1.8万吨;第二期投资建设二条加工68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第三期投资建设一条加工150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20x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第三条:第一期投资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为600万元,第二第三条期为900万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资可按照每一期的总投资的比例进行投资,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1、2、第一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资分别为240万元、乙、第二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资分别为360万元、乙、180万元和180万元,于20xx年4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270万元和270万元,于20xx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以上所有出资须汇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如第二期的出资期限晚于因购买设备及建设厂房而支付相应款项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缴纳相应出资。

  第四条:如协议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时出资或出资不足的,另一方第四条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缴足出资,借款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为___%,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资形式缴纳一方未能缴足的部分,出资比例按三方实际缴纳的出资计算。

  第五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第五条比例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项目的经理由___方推荐担任,经理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___方推荐担任,出纳由___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三方指定的帐户,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七条:项目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第七条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制订,全体合作人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八条:全体合作人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项目经营第八条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两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第九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确定设备数量、型号及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项目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作人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作人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

  第十一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第五章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六条1、2、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续合作经营的;

  第十七条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八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项目向轧钢厂所购买的土地约为___亩(具体面积以土地证为准),每亩购买价格为____万元,如所购买的土地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土地转让款于办完土地过户手续后支付,土地的受让方由合作三方协商后确定。

  第二十条如土地不能过户的,土地转让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费用由合作三方确认,任何一方在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下对厂房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须积极协调好酸洗厂的报建、环评、税务等工作,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二十二条甲方不得再自己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建设其他的不锈钢加工酸洗项目,甲方应将其所加工的不锈钢优先供给本合作项目加工。

  第二十三条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决定终止合作经营,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愿意继续经营该项目,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

  第二十四条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三方决定终止本合作经营,并有其他人愿意购买该合作项目包括厂房、设备等,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合作人可以

  第二十五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执行;

  第二十八条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甲方:(盖章)

  丙方:(签名)

  二0xx年月日

  本《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全体合作人各执一份。

  乙方:(签名)

  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本协议书的附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平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1: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 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1) 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公司的报价8523150元,按5%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1.3(原先投标前是1。5现为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它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后。甲、乙双方利润均分。 2:应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内,先给所有现在单位的材料科后,甲方应负责按上述利润分配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

  六,解决合同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所有应收款项到账,利润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2.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出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第二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年月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2.2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可作为出资。(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3.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

  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3.2甲、乙双方的出资及其孳生物为投资项目的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3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

  3.4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3.5每年项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四条 事务执行

  4.1甲、乙双方就项目的事务达成以下协议。

  (1)由

  (2)由 乙方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日常事务的管理。

  (3) 由

  (4)由 乙方 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其他:

  4.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4.4.甲、乙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双方约定而造成对方或项目损失时,应从自己的其他资产(投入项目以外的资产)应承担赔偿责任;

  4.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双方同意:

  (1)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

  (2)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

  (3) 更换事务执行人。

  (4)新投资人的加入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5.1双方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

  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进行转让,转让无效。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2项目终止后,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首先进行评估,所有的资产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分配所得资产的形式应以投入时的形式进行返还。

  5.3项目开始运营起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万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应履行乙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其资金或货物,否则,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 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化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3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6.4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5项目运行过程,除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资,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资给本项目及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撤资方承担,撤资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作为违约责任。撤资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并等于项目的终止,项目仍应继续。

  6.6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

  6.7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

  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日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市场的经济繁荣,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同发展、效益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经营大型游艺场所(游戏中心)项目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实现优势互补,遵循互利互惠,争取效益双赢。

  第二条 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日常管理、关系协调等,乙方负责提供场所经营所需的机台设备,机台设备的维修、配件和全套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整场地的概念指在合作场地内必须由乙方提供机台设备,甲方不得自行购置或添加)。机台设备至经营场地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合作协议期满,乙方自行承担机台设备返回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 经营场地位置及面积

  场地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经营场地平面图(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一。

  第五条 合作经营协议期限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因国家政策法规改变或政府部门决议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位置及面积的经营场地,承担房屋租金;提供经营场地内需要使用的空调设备。

  2、负责办理和提供合作项目经营所需的政府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沟通和协调与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负责经营场地和装修装饰(包括天花吊顶、地面、墙体粉刷、礼品成列柜、收银台、桌椅、电线电路铺设、照明灯、主题广告招牌等明显、有效的户外广告必须在开张前制作安装完毕)辅助设施的施工(购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负责整个游戏中心的推广宣传,经营管理。

  5、保证场地经营时间不受物业管理部门的限制。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合作项目经营场所所需的全套机台设备。具体名称、型号、数量经双方协商后共同确定《设备投入清单》,乙方必须按照《设备投入清单》提供。并将该项《设备投入清单》作为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二。在合作期间根据当地实情不断完善和更新调整配置的机台设备清单另附。

  2、负责合作项目经营期间所有机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并承担所提供机台设备维修配件费用,保持合作期间机台设备的完好性和稳定性,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因设备维护及设备非正常运转原因导致经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指派专业的工作维修人员并确保24小时内至少一名工作维修人员在经营场地工作,乙方所指派人员的工资、食宿和福利等由乙方全额承担。

  3、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使用机币的加工蒙制工作(币样和尺寸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后定制加工,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4、负责所提供的机台设备至经营场地后的安装调试工作,如因甲方原因(例如经营场地不能落实,公共关系不成熟,经营证照未办理等)造成合作项目无法按期经营后,设备直接返回的,乙方除扣留甲方保证金外,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所有设备的返回装卸、运输及相关费用

  5、负责提供整套国内领先、适合当地消费实情的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理念及全套技术设备支持,包括规范的顾客服务、全面的促销方案和现场实际操作流程。并负责根据当地消费实情不断更新调整和完善机器设备。

  6、负责指派专人配合经营过程中的机币管理(清算整理和发放)工作,鉴证机台抄表数据和进行分成结算。

  第七条 其他共同约定

  1.本仪签订后30日内,甲方完成所有的开业准备工作;乙方保证全套机台设备在装修工前3天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于20xx年4月28日顺利开张营业

  2、甲方保证在开张营业前将经营场地的允可方面证照办理完毕,保证经营的正常运行,开业一个月内完善相关证照。

  3、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投资利益,乙方不得在本合作项目500米以内与新的合作方合作经营,甲方不得在500米以内另外设点经营

  4、鉴于整场机台合作的共同利益,甲方不得自行购置或添加放置机中在经营使用,而场内所有机台的营收一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结算,否则均视为违约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换合作项目经营场地位置和更改经营面积,如确实需就更的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即视甲方违约

  6、合作期间,甲方只拥有机台设备的使用权,其设备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因此,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作为银行贷款抵押或将机台设备转让、出租、出售。并须保证乙方提供机台设备的指派人员的安全(机台如有遗失、严重损坏或被有关部门罚没的,乙方将根据设备的实际价值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7、为确保甲方合作经营的信誉度和避免先期机台设备方面的投资风险,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向乙方交纳信誉保证金拾万元整。协议期满(如协议期内乙方收回机台投入的全部成本,则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凭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

  8、本合作项目在经营管理上甲方拥有自主的经营权利,乙方拥有对经营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义务和权利。

  9、协议期满,乙方收回设备,如有新的合作意向,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或改签新的合作协议

  第八条 营业分成和财务结算

  1、本合作项目按照营业总收入(扣除营销优惠支出,以下同)当日进行分成结算,具体分成比例为:甲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 65%;乙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的35%。

  2、乙方指派代表负责币管理工作(管币箱钥匙),并对经营和售币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派收银上岗,收取当天营业额后分成核算完毕(双方代表签定确认),即以每一天为单位,将当日的营业分成对帐并结算完毕,以现金支付。如果延迟甲方须支付乙方3%滞纳金,若甲方延迟三天以上仍未支付乙方所拖欠分成款项的,即视为甲方违约(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单位方面撤回机台设备,并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和追讨经济赔偿。

  3、经营场所的房租、物管费及对外关系协调招待费,由甲方单独承担,其它因经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人工工资、礼品费等),一切由乙方负担。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5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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