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时间:2020-11-04 21:16: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

  卸去繁琐的工作,我终于在寒假的时候翻开了毛姆的大作《月亮和六便士》,这个尘封在我书桌上半年多的精装书,终于被我剥去了封塑。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一开始吸引我的是它的书名—月亮和六便士,两个看起来毫无关联的事物,会发生哪些故事呢?怀着这颗好奇心,我一面读着晦涩难懂的人名、地名,一面领会作者的写作意图。就像作者本人一样,一开始我并不认为思特里克兰德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因为他太平凡了,几乎没有可以写的地方。直到突然有一天,他失踪了,毫无征兆、毫无理由的消失在大家的视野。各种猜测、各种质疑他统统不理会,因为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放弃安逸的生活去追求心中的理想。此后,为了生存,他辗转去了许多地方,但经历无数波折后,他选择去了原始森林并娶了一位土著人为妻,这段时间,他开始大量创作,并将自己的创作才能发挥到极致。可死神并没有放过这位胸怀理想的艺术家,一场麻风夺去了他的性命。他在生命尽头的日子里,不屈不挠,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创作出艺术瑰宝。可惜,遵照他本人生前遗愿,这个瑰宝同他一起进入了天堂,因为这幅画的完成,让他的灵魂得到了解脱,他感觉自己追求的东西已经得到,在骄傲和蔑视间,他又将它毁掉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方面我被思特里克兰德追求艺术的执着和无谓所打动,另一方面我对自己碌碌无为的生活进行了反思。

  思特里克兰德心中有份远大的理想,这份理想曾经被残酷的现实所淹没、曾经被人世间的温情所遮盖、曾经被安逸的生活所尘封。但这份理想从未消失,它在慢慢的发芽、生长。而我我也有理想,这个理想也从未消失,可是它什么时候才能更茁壮?我忘了曾有多少个早晨,当万物还在深睡、当太阳还在梦里的时候,我的心脏会突然像听到什么指令一样,砰砰砰地快速跳动起来,脑海中尘封的理想便褪去浮华,一点点膨胀、膨胀,直到浑身的血液都像沸腾起来一样,毫无方向的乱窜一气。于是,漫漫长夜,我与理想进行了零距离接触,各种思想也进行了强烈的碰撞。等到闹钟一响,我睁开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洗了把脸,看着镜子中日渐沧桑的自己,同情的嘲笑了一下,便开始像机器一样工作。

  我也曾想过放下乏味的现实去追求我崇高的理想,可是我做不到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亲情、友情、甚至做人的尊严去追求理想。也没有信心像他那样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为社会、为人类做出贡献。这对我来说是一场几乎没有胜算的博弈,到头来,我会落得一无所有,甚至背负绝情绝义的骂名。他能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楚,所以他取得了常人不能取得的成就。

  看了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我觉得他是只勇敢的青蛙,适时地跳出了蒸煮自己的锅炉,而我却是只呆头青蛙,虽然不甘心被温暖的小锅炉束缚,也很向往美丽的田野和池塘,但是却怎么也不敢跳出去,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才华去支撑膨胀的野心!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最终找到了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他同一个土著女子结婚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妻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

  《月亮和六便士》问世后,就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Paul Gauguin, 1848—1903),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何为美,我觉得小说对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上的茅棚里完成的那副画作的描述就是终极的美。讲述者对画作以及思特里克兰德精神状态的细致描述,让我激动的浑身颤抖,我仿佛和作者、主角一样,触摸到了美的终极奥义一般。这种激动甚至在读完全书后依然存在,挥之不去。当然,一如最完美的美永远是不完美,这种触摸到美之终极奥义的画作被了无遗憾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把火烧掉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书名——《月亮和六便士》的含义。毛姆用月亮和六便士两种象征诠释了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象征着思特里克兰德之前平淡无奇的人生。而月亮代表着崇高,象征着他抛弃自己之前的一切跑到原始的塔希提岛上只为追求终极之美的短暂后半生。一正一反两个意象,充满现实的张力,却凸显了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他用一生巨大的代价完成了梦想,用画作解构了“美”这个极其抽象的概念。

  现在看来,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在现实的语境下更多了励志的意义。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可以彻底放弃之前的一切。他用极端的敢想敢做诠释了梦想在他心目中的重量。毛姆塑造的这个人,平凡的外表下永远燃烧着一颗赤子之心,时刻准备着为了追逐终极之美而放弃一切。所以,他走的那么突然却又彻底,因为梦想在他心中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最后看来,他的梦想实现了,是伟大的,虽然代价是那么大。他甚至为了他的梦想耗尽了一生,如燃尽的蜡烛一样,在梦想实现之后迅速地黯淡,熄灭。或许,他可以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平淡淡的人生,安享晚年的天伦之乐。可他却选择了梦想,也就选择了悲壮。

  当然,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思特里克兰德这个虚构的名字背后是一位现实中著名的画家——高更,而他的名作《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正是这段逐梦之旅的最好注脚。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4

  最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整本书其实就是介绍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的生平,如果不是读了书前面的序,我想我也不会知道这本书书名的含义,每个人都有梦想,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谁又敢洒脱的抛弃一切去追求自己的梦想,特别是艺术这样虚幻的梦想,而且艺术家一般活着的时候是贫困潦倒,死后无人知晓,除非是世所罕见的天才才能流名千古,但是,这世上又有几个天才呢。书中的主人公在我看来是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或者说追求美的道路上。

  其实我觉得这是一个哲学问题,是选择美好理想的代表——月亮,还是臣服于现实,弯腰捡起脚边的六便士。我们中国自古倡导中庸之道,理想和现实,不必一定做个选择题,我想,在享受现实生活的同时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说,追求美是人类的天性。

  书中另一个让我感觉强烈的地方,就是超脱物质享受,沉醉于精神世界,感觉有点类似修行。想起一句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经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不过我想作者想传达的意思,是说: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太过复杂,太过精致,反而没有原始粗犷的美。就像一个人,吃了太多精致的食物,非但不会健康,还可能会生病。

  精神也是一样吧,我们被各种精致的东西包围,让自己活得很体面,吃精致的食物,欣赏了太多加工的精致美景,精神也会生病的吧。

  想起古希腊的一个神,只要身体接触土地便可以获取力量,它的母亲是大地之母,很多时候,我们不开心,是因为内心的不踏实,脚下穿着鞋,踩着的是水泥地,与原始的土地隔离了,活在一座座冰冷的钢铁森林中。返璞归真,放飞自我,寻求精神的解放,追求自己想要的自由。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5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dreamer.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身患病,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6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你很难想象,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相伴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

  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7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在做加法,一个个身份,一个个角色,不停地往身上加,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将你困在生活这个大牢笼里,挣脱不得。思特里克兰德却在做减法。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了。

  总有这样一个朋友: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也多半无趣无味——形象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近似于一杯白开水的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我觉得这件事情要是放到现实生活里,他没准儿就会被冠以疯子的称呼,但确实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疯了,疯的不轻啊。但是我觉得是生活中缺少这样的人,才会被人们视作怪物,文中的“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对话中说,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做的话,地球就不要转了。但是正如思特里克兰德说的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就算敢想,却是不敢做的。因为愧疚,内心的愧疚,对于家庭的愧疚、社会责任的愧疚;因为害怕,害怕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形象会以怎样的言语传到陌生人的耳朵里、害怕自己会变得穷困潦倒,成为众人的笑柄,害怕失去,失去现在已经得到的一切。

  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抛开自己已经拥有的身份、地位,离开了自己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如果到这里,你以为作者是要说一个追寻梦想,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成功的励志故事的话,那就忽略了主人公的年龄了,他不是20出头的小伙子,是40岁!环顾四周,40岁的人们在做些什么呢?我不了解。中年的人们要么依旧碌碌无为,但是谁也说不准之后会变成怎么样;要么已经攀上事业的高峰,谁又肯放下塞到嘴边的肉呢?说到底是名利在作祟,让人们畏惧不敢向前走的是已经得到的名利。

  文中写中年追梦的不只思特里克兰德一人,还有那位老医生,在快要进入事业的高峰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去到小岛上当个小医生,很不多人不理解,更多的人说他的.了精神病。他没疯,他只是跟着心走,追逐梦想。这里的梦想不是别人说的梦想,而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恶的又是可恨的。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但他们又很无辜,因为他们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们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们做了一般人不敢做的事,多少人在死前后悔,要是自己也迈出了当时想跨出去的那一步,之后的人生会有怎样的不同?如果说他们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们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诱惑,多么妖艳,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处在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之中。但是思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大众。

  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都闪闪发亮,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满地都是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不敢说我看懂了这本书,但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不论是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都没有什么不对。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8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患重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盲人,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很神奇。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9

  《月亮和六便士》看完好几天了,当时很想写点什么,但又总是怕不到位;今天又接到过去学生的电话,言谈中对即将开始的工作充满了期待。于是我有了写的冲动。记得看完时已经好晚了,老公问:“这么好看吗?”“嗯。可以吧。”“讲什么的?”“以高更的生平为模板,写了一个有天赋的画家的故事。听从内心的召唤,寻找精神的家园。”内心的召唤,这是我看完书之后强烈的印象。

  画家心中有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他被炙烤,受煎熬,只为找到准确表达的方式,找到让他内心平静的地方。所幸,最后他找到了,临终前,他的心平静了,他在他向往的地方画出了他理想的世界,他平静、满足地离开了人世,带着对世人的不屑。画家深知自己画作的价值,但他从不售卖,也不让人看,因为他知道世人看不懂,他只是在想报答某人时才把自己的一幅画送给他,在对方推辞不受时说:“你还是拿着吧,几十年后它会有点用的。”呵呵,多么自傲!后来在豆瓣上看别人的评论,点击率最高的的一个小女人写的感悟:“亲爱的,我是鲸鱼,可是你只能给我一台饮水机”,是看了毛姆关于男女区别的评论之后的顿悟,意思是女人对于爱情的渴求就像鲸鱼对于大海,可是男人却只能提供一台饮水机那么多的水。因为毛爷爷说,“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于是小女人深深地剖析自己多年的学习生活都是在爱情的幻影中,不关心时事,不知道科学,书里书外只有爱情和娱乐八卦。

  书评引来回帖无数,虽然很多人对于她关于女人的描述很感冒,好像自己并不是这样视线狭窄,但是也有很多贴是深深的共鸣。我当然不是那种以爱情为唯一人,也许这和我从小的生活环境男孩多有关,也与自己的理科出身有关,毛姆关于男女区别的那两段评论虽然在我的心里有了那么点涟漪,但还不至于那么大的触动,我最大的触动是来自他另一段话:“‘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动了。我好像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我震撼于画家内心强烈的个性表达欲望以及他对自己内心渴求的响应。我很羡慕他。

  他的内心是极度自由的。没有什么社会准则能束缚他的心灵。他对于他的工作拥有极度的热情,对于任何物质的享受毫不在意,丝毫不认为忍饥挨饿是受苦受难,完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还有另一段:“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佛教中所谓前世有点类似这样。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的价值除了毛姆准确地描写了一个天才画家的生命历程,更多的还是他在记叙的过程中加的那些议论。很精准。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0

  虽然偶尔会读些书,也经常写日记,但是写书评确实从来没有过。本来就是个很拖延的人,更别说提笔写一点有点逻辑和内容的东西。已经被GP师兄催促过好几次,总是拖着,今天已经被出示警告了,再拖都不好意思在群里待了。

  回顾近期以及去年下半年读过的一些书,罗列出来,想抽出一本感触最深的来写。总共也才五六本单子,结果一本都无法想起来,就连前几天才读完的《月亮和六便士》也得借助当时的标注来回忆当时的感受。即使当时读到某些章节击掌称快,相见恨晚,但是没有特意地记忆,不消几个月,这些内容以及曾经的情感波动就会被日常生活琐事淹没。我想最好保留记忆和情感的方法还是及时记录,在大脑的沟回中深深地刻上一笔,内化成自我的一部分。

  那就从《月亮与六便士》开始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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